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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水南
去年11月起,北大在医学部、元培学院开始对十类学生试点会商制度。这十类学生含学业困难、思想偏激、心理脆弱等。有舆论认为,会商“思想偏激”的学生涉嫌“禁锢北大学生思想”。(3月25日西安日报)
不难看出,此次会商的“重点学生”就是我们常说的“问题学生”。给予他们特别的人文关怀和畅通的对话渠道,无疑是北大“会商”制度的初衷,从这一点上看,北大的行为无可非议,也体现了大学的责任。
可问题也接踵而来,一是如何确认什么样的学生是“会商对象”呢?比如某社交网站一名北大学生看到这一消息时自嘲“已符合十类重点学生中的三项特点”。可以想见,这并不是一个个例,也足以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符合“会商”特征的学生很多,如果没有更为明确的规范,那将是“会商制度”的不可承受之重。
其二,北大以“兼容并包、思想自由”治校而闻名,一些看似“思想偏激”的学生到底是偏激还是进步,是另类还是觉悟,是故意为之还是无奈之举,都很难鉴定,更不能只看表面现象,一旦学生有非同寻常之举就进行“会商”甚至“打压”,这样不仅涉嫌“禁锢学生思想”,而且不利于学生生活上的独立。
不容否认,无论在大学还是其他教育阶段,“问题学生”都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而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不仅不利于学生的成长成才,还给社会埋下了安全和谐的隐忧。也正因为如此,很多大学和有条件的初高中都成立了校园心理咨询等救助机构,专门解决“问题学生”的难题。
然而,从近几年的统计数据来看,一些校园救助工作室并没有起到应有的效果,有的甚至形同虚设。据2010年5月北京市卫生局发布的数据显示,北京地区大学生抑郁症患病率达23.66%,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大学生比例呈逐年上升趋势。这些问题不可小觑,也必须正视和解决。与其校方强制给“问题学生”贴标签,采取“会商”或者进一步的措施,倒不如扎扎实实地做好现有的工作,让勤工俭学办公室、大学生心理咨询室等校园救助机构正常运转起来,不断健全校园救助制度,把主动权交给学生,让“问题学生”能找到解决问题的理想场所,来得更加人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