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浙江积极推动企业提质增效,住宿餐饮企业主动适应百姓“吃住”新需求,改变营销模式,挖掘消费潜力,住宿业经营稳定,餐饮业明显回暖。1-7月,全省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23.9亿元,同比增长6.7%。其中住宿业主营业务收入156.3亿元,增长2.6%;餐饮业167.6亿元,增长10.8%。
正餐快餐齐发展,拉动餐饮业利润成倍增长。1-7月,限额以上餐饮业实现利润总额6.2亿元,同比增长2.8倍。其中,正餐服务业从上年同期亏损1.5亿元扭转为盈利1亿元,快餐服务业利润总额从上年同期的2.7亿元增加到4.8亿元。大型餐饮企业是拉动餐饮业利润增长的主力军,中小型餐饮企业亏损额减少。大型餐饮企业利润比上年增加2.5亿元,对餐饮业利润增长贡献率达57.1%;中型餐饮企业亏损额从上年同期的1.5亿元降至0.2亿元,小型餐饮企业亏损额从1.3亿元降至0.7亿元。住宿业亏损状况有所好转,亏损额从上年同期11.2亿元降至8.5亿元。
“营改增”减轻企业税负成本。“营改增”前,住宿餐饮业的营业税税率一般为5%,“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3%,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为6%,但由于可以采取进项税抵扣,税负总体持平或有所下降。从营业税金及附加、应交增值税与上年同期的对比来看,全省2800余家限上住宿餐饮企业,上半年合计减税0.4亿元,平均每家税负减轻1.4万元;1-7月合计减税1.1亿元,平均每家税负减轻3.8万元,降低税负成本效果进一步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