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1月,全省7535家执行国家标准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6238.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6%,增幅比1-8月提升0.4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4个百分点,但与全国的增幅优势比1-8月回落0.2个百分点。增幅居全国第8位,位次与1-8月保持一致,比山东(10.8%)、上海(10.5%)、广东(8.2%)、北京(6.7%)、福建(4.3%)分别高0.8、1.1、3.4、4.9和7.5个百分点,比天津(12.7%)、江苏(12%)分别低1.1和0.4个百分点。
1-11月,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1657.8亿元,同比增长12.3%,低于全国1.2个百分点,增幅居全国第23位,比1-8月又下滑2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