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月,全省7430家执行国家标准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430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2%,增幅比1-5月提升0.6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6个百分点,与全国的增幅优势比1-5月扩大1.2个百分点。增幅在全国各省市中排第8位,较1-5月上升3位,比山东(10.5%)、上海(9.3%)、广东(7.8%)、
北京(6.5%)分别高0.7、1.9、3.4、4.7个百分点,比江苏(12.9%)低0.8个百分点。应付职工薪酬总额671.8亿元,增长14.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9个百分点。从业人员人均薪酬50368.5元,居全国第6位,列北京(89286.3元)、上海(81422.4元)、天津(72860.9元)、广东(54040.9元)、青海(51114.7元)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