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份与去年同月相比,国家统计局按月监测的70个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下降的城市有1个,上涨的城市有69个。同比价格变动中,最高涨幅为18.7%(上海),最低为下降4.1%(温州)。我省列入监测的四城市中,杭州上涨9.4%,涨幅比上月回落1个百分点,位次与上月持平,居第20位;金华上涨7%,涨幅比上月回升0.1个百分点,居并列第52位,比上月前移6位;宁波上涨6.4%,涨幅比上月回落1.1个百分点,居并列第57位,比上月后移3位;温州下降4.1%,降幅比上月缩小0.2个百分点。仍然居末位。
与上月环比,70个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下降的城市有4个,持平的城市有9个,上涨的城市有57个。环比价格变动中,最高涨幅为0.7%(厦门),最低为下降0.2%(温州)。我省四城市中,金华上涨0.4%,宁波上涨0.3%,杭州持平,分别居并列第12、26和58位;温州下降0.2%,是唯一一个同比和环比均下降的城市,且同比和环比均居70城市末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