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份与去年同月相比,国家统计局按月监测的70个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下降的城市有1个,上涨的城市有69个。同比价格变动中,最高涨幅为20.9%(上海),最低为下降4.3%(温州)。我省列入监测的四城市中,杭州上涨10.4%,位次从12月的第13位下降到并列第20位,宁波和金华分别上涨7.5%和6.9%,居第54和58位,三城市涨幅分别比上月回落1.1、0.3和0.1个百分点,温州则下降4.3%,降幅比上月扩大1.5个百分点。与上月环比,宁波上涨0.4%,金华上涨0.3%,分别居并列第34和51位,杭州转升为降,下降0.1%,改变了14个月连续上涨的态势,居并列第65位;温州下降1.5%,是唯一一个同比和环比均下降的城市,且同比和环比均居70城市末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