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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我省文化及相关产业实现增加值占GDP比重为4.56%
来源:   作者:   编辑:   时间:2017-07-06   点击数:

2012年,我省文化及相关产业实现增加值1581.72亿元,占GDP的比重为4.56%。其中,文化产品制造业实现增加值706.30亿元,占44.7%;文化产品批发零售业增加值160.73亿元,占10.2%;文化服务业增加值714.69亿元,占45.2%。

表1 2010-2012年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情况

单位:亿元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增加值

1056.09

1290.01

1581.72

#文化产品制造业

524.98

638.79

706.30

文化产品批零业

133.06

150.01

160.73

文化服务业

398.05

501.21

714.69

占GDP比重(%)

3.81

3.99

4.56

注:2012年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等数据使用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与2010、2011年数据口径不一致。

从各市看,杭州市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最大,达483.58亿元,占全省总量的30.6%;其次为宁波市和金华市,实现增加值分别为273.95亿元和162.88亿元,三市合计实现增加值占全省的58%。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最高的地区为杭州市,占比达6.20%;其次为金华市,占比为6.01%;其余九个市占比全部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下。

表2 2012年各市文化产业增加值情况

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亿元)

占GDP比重

(%)

杭州

483.58

6.20

宁波

273.95

4.16

温州

137.48

3.75

嘉兴

118.75

4.11

湖州

59.90

3.60

绍兴

134.43

3.68

金华

162.88

6.01

衢州

35.15

3.62

舟山

32.38

3.80

台州

115.92

3.98

丽水

31.88

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