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96.4亿元,同比增长10.1%,增速比3月份回落3.4个百分点。1-4月累计完成消费品零售总额4181.4亿元,同比增长12.5%,增速比一季度末回落0.7个百分点。
从分行业看,4月份批发业实现零售额113.0亿元,同比增长26.6%,增速比3月份回落0.5个百分点;餐饮业实现零售额89.5亿元,同比增长14.6%,增速比3月份提高0.8个百分点;零售业实现零售额780.2亿元,同比增长7.6%,增速比3月份回落4.4个百分点;住宿业实现零售额13.7亿元,同比增长7.9%,增速比3月份回落2.1个百分点。
从商品分类看,4月份限上通讯器材类、石油制品类、中西药品类、金银珠宝类、书报杂志类零售额增长较快,分别比上年同月增长39.9%、20.0%、25.4%、27.2%、27.9%;而五金电料、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文化办公用品类、家具类、机电产品及设备、汽车等7类商品零售额出现下降,其中汽车类本月零售额同比下降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