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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为全省统计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来源:   作者:   编辑:   时间:2017-07-06   点击数:

今年是我国应对国际国内严峻经济形势、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之年,也是我们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之年。统计系统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调查、监测预测,提供决策服务的重要部门,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增强统计系统干部职工的勤政廉政意识,特别是抓好统计上弄虚作假、虚报瞒报、以数谋私的“数字腐败”现象的预防,更好地服从服务于科学发展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反腐倡廉建设抓紧抓实抓好

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全面分析了当前的反腐倡廉形势,明确提出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深刻阐述了新时期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的重要性、紧迫性、基本要求和工作重点,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纲领性文献,对于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我们一定要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从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的高度,深刻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扎实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全面提升统计能力,努力提高统计服务科学发展和统计工作科学发展的水平。

(一)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

腐败是侵入党的肌体内的一颗毒瘤,它消磨党的意志,瓦解党的队伍,削弱党的战斗力,侵蚀党的执政基础,降低党的执政能力,动摇党的执政地位。坚决反对腐败,是我们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在短期内难以完全消除,消极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和地方仍然易发多发,呈现出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仍然繁重。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尽管统计部门不是通常意义上的权力部门,但极少数党员干部作风不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还时有显现,奢侈浪费、消极腐败现象也没有完全杜绝。我们更应清醒地看到,统计系统在反映科学发展成果,监测评价发展过程中肩负特殊的任务。而目前干扰统计数据,官出数据、数据出官、以数谋私的腐败现象仍然时有发生。这一腐败现象不铲除,不仅影响统计声誉,并将给党的事业造成巨大损失。我们一定要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毫不动摇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二)要充分认识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领导干部作风问题,说到底是党性问题。党性决定党风,党风反映党性。党性纯洁则作风端正,党性不纯则作风不正。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使党始终保持旺盛的生机活力,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保证,是领导干部抵御消极腐败现象和保持清正廉洁的重要保障,是每个领导干部改造主观世界的终生课题。因此,我们一定要把加强党性修养作为统计系统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促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局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面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困难和紧要关口,统计部门能否提供较为全面真实的统计数据,及时对全省经济社会运行情况进行预测预警,对发展趋势作出较为准确的判断,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及时提供依据,对统计部门是个严峻考验。要圆满完成各项统计任务,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大有作为,贡献统计部门最大力量,迫切需要我们各级领导干部以坚强党性和优良作风作为有力保证。因此,我们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更加坚定的党性观念、更加优良的作风凝聚全省统计系统干部职工的智慧和力量,振奋精神,锐意进取,开拓创新,齐心协力,扎实苦干,切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推动统计工作科学发展,为浙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统计保障。

(三)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对加强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的新要求。

2009年经济形势严峻,统计任务更加繁重,统计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一是国际金融危机使统计工作准确快速反映实情、科学分析判断趋势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同时,应对危机也给统计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二是深化统计改革,促进统计工作科学发展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同时,服务科学发展也给统计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三是日益增长的多重统计需求急需得到满足的挑战前所未有,同时,统计工作受到的重视和关注程度也前所未有;四是统计部门在提高政府公信力方面承担着重要责任和义务,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同时,也为维护统计权威性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面对摆在我们面前的严峻挑战和难得的发展机遇,需要我们团结一致,共克时艰,更需要我们重视和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共促发展。这就是当前形势对我们统计系统加强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的新要求。全省统计系统要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机遇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在“增强责任、改革创新、提升服务、强化管理”上狠下功夫,不断增强统计能力,推进统计工作科学发展。因此,我们要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坚持不懈地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积极打造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纪律严、恪尽职守、勤政廉政的统计干部队伍。紧紧围绕“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强化统计服务水平”这条统计工作的主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立足求真,坚持求新,致力求精,不断深化统计改革和建设,切实提高统计工作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确保全省统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坚持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深化反腐倡廉建设 ,保证全省统计工作科学发展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十二届省纪委三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抓好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浙江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和《国家统计局党组关于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的落实,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一)加强党性修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着力增强宗旨观念,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提高实践能力,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正确政绩观和正确利益观,这是时代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的迫切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上的讲话,为我们在新的形势下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指明了方向。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要把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把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做到理论和实践相统一,继承光荣传统和弘扬时代精神相统一,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相统一,加强个人修养和接受教育监督相统一,努力使自己成为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勤政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的领导干部。加强党性、改进作风,关键在我们各级领导干部。统计系统的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讲话要求,把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培养、管理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落实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工作和措施上,围绕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发扬党内民主;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要自觉把自己置身于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之中,形成民主团结、奋发向上的浓厚氛围。自觉做到讲党性、严党风、守党纪,大力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加强党性、改进作风,重在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各级党组织要持之以恒地切实抓好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全面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筑牢拒腐防变的钢铁防线。

早在上世纪80年代,邓小平同志就根据党的历史经验指出:“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怎样才能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呢?一靠理想,二靠纪律。”严明的纪律历来是我们党的一大优势。加强党性修养,严守党的纪律,这既是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弘扬优良作风、保证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的前提条件。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决定和各项规定,不认真贯彻执行,我们就不可能有统一的意志,不可能有战斗力,党的任务就不可能顺利实现。实践证明,对中央三令五申的禁令和规章置若罔闻、我行我素,我们这个党就会被搞散,我们这个国家就会被搞散,就谈不上同心同德、万众一心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而奋斗。纵览我们党80多年的历史,什么时候党的纪律严明,党的战斗力就会增强,党的事业就会蓬勃发展;什么时候党的纪律松弛,党的战斗力就会削弱,党的事业就会遭受挫折。因此,全省统计系统要深入开展党的纪律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一定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决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动摇,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不动摇,坚持改革开放不动摇,确保政令畅通,确保省局和总队党组的决定和决策部署在本系统、本单位的落实。一定要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自觉维护党的组织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坚决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决反对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一定要严格遵守党的经济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党的经济工作方针政策,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能超越职权插手具体建设项目,更不能利用职权贪污受贿、以权谋私、以数谋私、搞权钱交易。一定要严格遵守党的群众工作纪律,决不允许侵犯群众权益,决不允许欺压群众。一定要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等各项纪律,严格要求自己,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做到清正廉洁。

(三)加强制度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体制机制防线。

为实现依法行政行为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奠定坚实的基础。制度建设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制度不完善、管理有漏洞是腐败滋生的一个重要原因。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是我们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的核心任务之一。要通过深化改革,围绕人、财、物、数等管理进一步做好制度制定和完善工作。重点加强对人事管理、行政审批、财务预算管理、数据管理、公务采购等制度建设。要全面清理已有的制度,对不符合上级规定、不合时宜的制度坚决予以废止;对针对性、操作性、约束力不强的制度及时予以修订完善;管理不规范,缺乏相应制度的,要尽快予以建立。通过制度建设,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有效堵塞体制机制和制度上存在的漏洞,努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要严格执行制度,对违反制度、规避制度的行为要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加强监督检查,筑牢拒腐防变的监督管理防线。

要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有效防范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做到防微杜渐,努力实现监督关口前移,并做好全程跟踪监督检查。

首先,要加强对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监督检查,推动科学发展观在全省统计系统的贯彻落实。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要紧密结合当前经济形势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紧紧围绕统计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科学决策和科学发展的部署和措施,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对落实中央一系列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措施的跟踪监测;促进对落实省委、省政府“标本兼治,保稳促调”工作思路,以及“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等一系列决策部署的统计调查和分析预测;促进对生产、价格、投资、贸易、就业、收入、消费等等方面的信息采集和咨询服务工作;促进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统计管理体制、统计制度方法体系和统计干部队伍的建设。要紧紧围绕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统计指标体系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的要求,加强对全省统计工作会议和全省统计调查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特别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能源和服务业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粮食生产统计、国民经济核算和价格监测等重要统计工作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统计调查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第二,当前还要紧紧围绕统计系统中心工作,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监督检查。一是认真做好统计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打造“阳光统计”,引入社会监督机制。实行信息公开,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增强统计工作公信力的重要手段。我们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近年来相继公布的行政工作信息进行仔细审查和补充,对应当或可以公布的信息,要按机构职能、法规文件、审批与收费等,包括统计执法的依据、权限、程序,不断补充完善。要做好统计信息网上的“局长(队长)信箱”、“投诉举报”、“在线咨询”、“网上调查”等功能完善工作。通过政务公开,让社会公众真正了解我们的统计行政职能、工作方法和工作过程以及举报投诉途径,以此来监督我们的行政行为,推动每个公务人员依法办事。二是在统计巡查稽查、信访核查和行政监察等工作中强化服务功能,帮助基层企业积极应对经济危机的冲击。通过巡查和稽查,了解和掌握部门统计和基层统计情况,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和矛盾,特别是帮助解决统计中介机构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矛盾,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夯实统计基础,从根本上缓解统计力量与任务的矛盾,从源头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要认真接待和处理接到或上级交办的群众来信来访,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和反馈,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落实。三是按照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行行政审批行为公开化、规范化的要求,加强行政审批系统建设,特别是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实施全省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抓好统计系统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开展好电子监察工作,确保统计行政审批行为的公开透明和高效规范。

第三,要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把对权力的科学配置与对干部的有效监督结合起来,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腐败易发部位和环节的监督,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资金使用、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监督,建立健全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确保权力正确行使。要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等制度,增强党内监督的实效。

第四,要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要继续以查办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权钱交易,利用手中权力索贿受贿、徇私舞弊,以及领导干部干预招标投标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与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继续深入开展和巩固治理反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监察部和国家统计局等四个部门联合制定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即将颁布,我们要依据《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等,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进一步规范统计秩序,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反腐倡廉事关全局,任重道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得以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加强组织领导是保证,狠抓责任落实是关键。全省各级统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切实把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一)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的组织领导。

要坚持和完善“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机构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要强化工作职能,完善工作制度,理顺工作关系,共同推进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省各级统计局和调查队“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的反腐倡廉工作负有重要责任,各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的总体工作规划,通盘考虑,统筹兼顾,协调推进。这里我对各位一把手的责任着重强调一下: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本单位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一个单位党风政风情况好不好,首先看一把手,看一把手自己是否带头廉洁自律,是否认真抓了反腐倡廉工作,是否真正履行了自己的责任。因此,一把手要在抓好全局工作的同时,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要亲自部署,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重要案件要亲自督办。只有一把手重视,班子其他成员、各内设机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全体党员干部共同努力,形成拒腐防变的整体合力,党风廉政建设才能取得成效。

(二)重点抓好惩防体系建设工作。

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和国家统计局《实施意见》出台后,省局、总队结合我省统计工作实际,分别制定了《工作细则》和《实施意见》,这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是对今后几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全面部署和具体安排。各级统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省局《工作细则》、总队《实施意见》贯彻落实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各相关职能机构的作用。要按照省局《工作细则》和总队《实施意见》中提出的各项任务责任分解落实。省局《工作细则》和总队《实施意见》对今后几年惩防体系建设的各项任务、分管领导、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及完成时限都作了明确,各项工作牵头单位要发挥主抓作用,加强统筹协调,主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方案、落实具体措施,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落实工作。分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认真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以改革创新的办法,不断深化惩防体系建设。

(三)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基础性制度,已经实行十多年了,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一些单位,仍有个别人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仍然存在;有的人甚至把抓反腐倡廉建设看作仅仅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认为与自己关系不大。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本要求,也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我们要把落实好责任制,贯彻在工作中,体现在行动上。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要求,我们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承诺书,一定要按照自己作出的承诺,坚决落实。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要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对领导干部和各单位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进一步严格责任追究,对不认真履行反腐倡廉工作职责,不认真落实反腐倡廉要求,导致出现违纪违法问题的,要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切实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

(四)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全省统计系统纪检监察干部是一支可以依赖、有战斗力的队伍。各级要一如既往地重视、关心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要进一步健全纪检监察机构,选配好纪检监察干部,要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的作用。要为纪检监察机构开展工作创造有利的条件,在政治上、工作上和生活上关心和爱护纪检监察干部,对优秀的纪检监察干部要注重培养和使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努力成为加强学习的模范、真抓实干的模范、严格自律的模范”的要求,向王瑛同志学习,严于律已,谦虚谨慎,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努力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在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之际,在应对国

内国际重大挑战,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实现新发展的关键时期胜利召开了,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作出战略部署,它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胡锦涛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全会召开的重要意义,对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做好当前党和国家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是对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了深刻阐述。全省统计系统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的重要意义,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热潮,切实把中央精神转化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行动,不断开创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