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为了重点了解和全面把握浙江农业产业化发展状况、发展进程、发展动态与发展方向,我们用综合评价的方法,对浙江农业产业化发展进行描述、评估和评价。评价结果显示:浙江农业产业化发展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规模和水平,与浙江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实现了又好又快发展,且正处于加速发展的关键阶段;浙江农业产业化已经成为带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迈进的领头羊,引领浙江农业持续、稳定、快速发展;浙江农业产业化的基础和保障水平得到加强,产业化结构进一步优化,经济效益明显提高,支撑作用日益显现;但影响农业产业化可持续发展的一些要素制约因素依然存在,需要在调整和发展中得到进一步解决。
一、农业产业化及其评价目的
农业产业化是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依靠龙头企业和各种中介组织的带动,通过科技进步和资金投入,将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联结为完整的产业链,形成系统内部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和利益互补的机制,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一种新型的农业经营方式。其主要特征是生产专业化、布局区域化、经营一体化、服务社会化和产品市场化。
农业产业化是一种客观的经济过程,它的发展具有必然性和重要的现实意义。农业产业化发展既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又是农业生产发展的内在需要;既是农业市场化、商品化的客观要求,又是提高农业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既是实现我国农业、农村经济改革与发展的必然;又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就浙江而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建立,较高的市场化、商品化程度,农业生产力水平的极大提高以及农业产业组织的建立和完善,都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发展在制度安排、组织形式、利益格局的处置上提供了最现实的路径。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浙江在借鉴、总结国内外农业产业化发展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凭着体制和机制改革的先发优势,创造性走出了一条符合浙江实际、具有浙江特点的农业产业化发展道路。
为了重点了解和全面把握浙江农业产业化发展状况、发展进程、发展动态与发展方向,我们试图用综合评价的方法,对浙江农业产业化发展进行描述、评估和评价,并通过对相关监测指标的比较分析,对浙江农业产业化发展做出定量测算和分析判断,提出进一步发展浙江农业产业化的对策和思路,为省委、省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农业发展战略提供参考依据。
二、农业产业化指标体系的构建
(一)农业产业化指标体系构建的原则
构建农业产业化指标体系,其基本目的在于寻求一组具有典型代表意义同时能比较全面反映浙江农业产业化发展各方面要求的特征指标,这些指标及其组合能够恰当地表达人们对产业化发展现状和目标的定量判断,即既要反映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一般规律和要求,又要反映现阶段浙江农业、乃至浙江经济发展的鲜明特点和个性。据以此,我们在进行农业产业发展指标体系研究时,从农业产业化的系统结构和要素出发,并结合浙江现阶段农村、农业的发展现状和特点,依据现有的统计数据和综合评价的基本原则进行指标的设置和评价。在构建指标体系时,遵循如下基本原则:
1.科学性原则。指标体系要建立在科学基础之上,指标的选择、指标权重的确定、数据的选取、计算与合成必须以统计理论、经济理论为依据,以较少的综合性指标,规范、准确地反映农业产业化的基本内涵和要求。
2.简明性原则。从理论上讲,设置的指标越多越细,越全面,反映客观现实也越准确。但随着指标量的增加,带来的数据收集和加工处理的工作量却成倍增长,而且,指标分得过细,难免发生指标与指标的重叠,相关性严重,甚至相互对立的现象,这反而给综合评价带来不便。本着“如无必要,勿增实体”的原则,对评价指标进行筛选,摒弃一些与主要指标关系密切的从属指标,使指标体系较为简洁明晰,也便于数据的收集、处理和应用。
3.系统性原则。农业产业化发展是一个内涵比较复杂,界定具有不确定性,并与其它产业相互交叉、相互渗透的开放性系统,因此,指标设置要尽可能全面反映农业产业化的特征,要使评价目标和评价指标有机地联系起来,防止片面性,各指标之间要相互联系、相互配合,各有侧重,组成一个层次分明的有机整体,从不同角度反映一个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实际状况。
4.动态性原则。提高浙江农业产业化发展既是目标又是过程,因此,指标体系既要充分考虑农业产业化系统的动态化特点,具有一定的弹性,在动态过程中较为灵活地综合反映农业产业化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便于预测和管理;同时,为了使我们有可能在一段时间内对浙江农业产业化发展进行可持续的衡量、评价和调控,避免出现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短期行为,必须保持指标体系的相对稳定性,不宜频繁变动。
5.可操作性原则。指标体系应是一个可操作性强的方案,要尽可能挑选一些易于计算、容易取得并且能够在要求水平上很好地反映区域系统实际情况的指标,确保使用的统计指标口径、核算方法的一致性和动态可比性,从而使评价有可能在信息不完备的情况下,保证指标比较结果的合理性、客观性和公正性。从而对浙江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和能力做出最真实客观的衡量和判断。
(二)农业产业化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根据上述原则,并借鉴国内外农业产业化评价的经验,分两个层次、选取比较直观的二十个相关统计指标进行评价,同时还兼顾考察了一些关系比较密切的相关指标作为校正和比较。
1.基础和保障。农业产业化是农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从支撑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基本要素来看,劳动力与资本显得尤其重要。因此,选择了人均生产总值、劳动力受教育年限、农业科技贡献率、农业专项资金提高率四项指标作为基础和保障发展指数的主要指标。
2.规模和水平。由于农业产业化的组织形式和利益机制反映着它的发展阶段性和层次性,因此,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评价指标的设定,就要能有效地反映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规模水平、结构水平和层次水平。从微观上讲,由于农业产业化组织起着带动作用,农业产业化组织发展水平直接就影响着农业产业化的整体发展水平,因此,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水平,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农业产业组织的发展水平。我们在指标选取时,充分考虑到农业产业化组织的资产规模、劳动力规模、产值规模等,共选取了六个指标,即农业产业化组织个数、产业化组织带动农户数量、产业化组织资产规模、产业化组织劳动力规模、产业化组织总产值规模和耕地产业化指数。从反映参与农业产业化产业链经营的农业劳动力数量和产出规模等方面进行考察。同时,也从反映参与产业化经营的农户所承包的耕地面积占全部耕地面的比重进行比较和分析,得出耕地产业化指数。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数据的局限,我们在取出该指标时,综合考虑了种粮大户种植粮食面积占全省粮食播种面积的比重。在计算产业化组织产出时,包括了农业产业化产业链的总产值,即包括了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的总产值。
3.结构和效益。由于农业产业化的重要作用在于推动农业结构的调整和提高经济效益,因此,一个地区的农业产业结构和效益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在浙江农业产业化发展中,龙头企业、专业市场和休闲观光农业区发挥着重要作用,作为农业产业化的结构,进行了充分考察。在选取了商品率和出口率两个相对指标作为评价指标,主要反映农产品商品产值在农业总产值中的占比以及农产品出口总产值在农业总产值中的占比。在考察农业产业化结构时,农产品加工反映了农工一体化的水平,但由于近几年这方面资料不全面,所以在评价时删除了该指标。在利润指标设置时,我们在评价前期对农业生产环节利润率与产业链的平均利润率的偏差程度进行了考察,即农业生产环节的利润率与全社会企业的平均利润率的偏差系数。从经济普查资料分析结果看,该指标与农业产业化评价体系的显著度并不明显。因此,为了直观起,我们用农业龙头企业销售收入净利润来评价产业化发展的效益状况。
4.农业产业化可持续发展能力。可持续发展反映了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后劲。选取了农业机械总动力、节水灌溉面积、优高农业示范基地、水土流失治理率等指标。森林覆盖率和自然灾害成灾率两个指标也是较直接地反映了可持续发展能力。但作为评价体系,森林覆盖率指标现在使用的仍是2004年浙江省的清查数,没有显著变化;而自然灾害成灾率则跟年份自然灾害受灾有关,起伏太大。因此在筛选时,都给予删除。只作为一般考察。
(三)评价方法的选择和权数的确定
1.评价实施。浙江农业产业化指标体系是多指标综合评价体系,内容涉及到浙江农业生产的多个环节和多个层面,因此需要将所有指标综合成一个发展指数,以便对推进浙江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实际状况和进程做出综合评价。本文主要从发展水平和发展过程进行评价和测算。以浙江省2006年、2007年、2008年农业产业化发展作为评价对象,主要考察2007年、2008年浙江省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结构与效益。发展水平评价主要评价各指标的年末值,反映浙江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时点水平。发展过程评价主要评价各指标评价期变动值,反映浙江省农业产业化发展最近两年的增量水平。将水平评价和过程评价同时进行以更全面地反映浙江省农业产业化发展状况。
2.评价方法。浙江省农业产业化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主要以绝对指标为主,以浙江省2006年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为基期,用加权综合指数法计算。由于选择的指标均为正指标,故以实际数除基期水平而得。然后再赋权得到评价分值。把每个指标的评价得分加总后得到综合评价得分,即综合评价指数。
3.权数确定和资料来源。按照评价指标的综合性、敏感性、独立性和可信度,并征求省内专家的意见,分别确定各项指标的重要性权数,并在评价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我们选择了二个层次进行赋权,基础与保障指数确定权数为20%,规模与水平指数权数为30%,结构与效益指数权数为30%,可持续发展指数权数为20%。然后再给20个二级指标分别赋权,综合专家打分从3%到7%不等一一赋权(见表1)。
评价资料主要来源于浙江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和浙江省农业厅编辑出版的有关统计资料,同时也参阅了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科技厅、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和浙江省外经贸厅的统计数据。对个别通过非经常性调查得到的数据,根据常规报表和相关统计资料进行测算。
在此需要特别说明的有如下三组数据:一是农业劳动力受教育年限根据浙江省第二次农业普查第一产业常住从业人员文化程度,按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和中专12年、大专及大专以上16年计算;二是农业专项资金根据浙江省农业厅数据,2006年统计口径与2007、2008年有所不同,全省数为中央加省本级(各市为市级加县级财政补贴),因此,也确定2006年数据时,根据下年度口径作了调整;三是农产品出口额数据根据省外经贸厅口径,包括了初级农产品(WTO口径)出口、水产品出口、农副产品加工品出口等内容。
三、浙江农业产业化发展综合评价总体结果
根据浙江省农业产业化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我们对2007年、2008年浙江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实际进展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总体评价结果显示(见表2):以2006年发展水平为基期(下同),2007年和2008年浙江省农业产业化发展综合指数分别为108.52和121.86,分别比2006年增长9%和22%,快于同期全省农业增加值的增长速度,与全省生产总值的发展水平相当;2008年在2007年发展的基础上,增长幅度比2007年提高13个百分点。
从浙江农业产业发展的四个子系统看,2007年和2008年,基础和保障发展指数分别为106.49和111.76;规模与水平发展指数分别为112.66和139.20;结构和效益发展指数分别为113.83和126.02;可持续发展能力指数分别为96.19和99.62。
从评价结果的总体上看,浙江农业产业化发展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规模和水平,与浙江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实现了又好又快发展,且正处于加速发展的关键阶段;浙江农业产业化已经成为带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迈进的领头羊,引领浙江农业持续、稳定、快速发展;浙江农业产业化的基础和保障水平得到加强,产业化结构进一步优化,经济效益明显提高,支撑作用日益显现;但影响农业产业化可持续发展的一些要素制约因素依然存在,需要在调整和发展中得到进一步解决。
(一)浙江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强大的财政支持力度,为浙江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基础和根本保障。
综合评价结果显示,2007年、2008年浙江农业产业化基础和保障发展指数分别达到106.49和111.76,比2006年分别提高6%和12%,但低于农业产业化总指数2.03和10。说明基础和保障作用虽然逐步得到了加强,但还有巨大的潜力。至2008年,浙江的人均生产总值42214元,已经超过6000美元,同比增长8.6%;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258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2%,均居全国第四位。浙江较高的总体经济发展水平,为浙江农业产业化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从土地要素的密集型向资本、科技和人力资源密集型转变,这就需要资金的投入和农业劳动力素质的极大提高。随着浙江15年义务教育的推广和实施,农村劳动力受教育年限得到提高,劳动力素质得到极大提高,为浙江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持和保障。尤其是近几年来,浙江省委省政府和农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工作,把农业产业化发展作为提升农业、调整农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使得浙江农业的科技投入和农业专项资金投入都有极大提高,为浙江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提供了较好的资金平台和科技发展平台,一系列惠农、支农、扶农政策的出台,强化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支撑作用,也为农业产业化发展增强了发展后劲。近几年来,浙江农业科技贡献率一直保持在57%左右,远远高于全国的平均水平(2007年浙江农业科技贡献率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8个百分点);农业专项资金的稳定提高率,近年来也一直保持在60%左右,居全国前列。评价数据显示,近年来浙江农业产业化在农业劳动力受教育年限、农业科技贡献、农业专项资金的投入等方面的保障,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但与浙江经济的发展水平,与浙江农业产业化快速发展的要求相比,还略显不足,需要更进一步的强化。
(二)浙江农业产业化发展已经具备了一定规模,需要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飞跃。
评价结果显示,浙江农业产业化规模与水平发展指数2007年和2008年已经分别达到112.66和139.20,高于浙江农业产业化发展总指数4.14和17.34,发展指数居四个子系统之首。这表明浙江农业产业化发展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规模和水平。产业化组织个数已经从2006年的11066个,发展到2007年的13223个、2008年的16630个,带动农户也从2006年的779.5万户、到2007年的806.2万户、2008年的839.8万户。与2006年相比,浙江产业化组织和带动能力,分别增长19%、3.4%和50%、7.7%。从环比看,2008年产业化组织个数比上年增长了3107个,增长23.5%,带动农户数增长33.6万户,增长4.2%,所带动农户已经占全省农户总数的66.3%。从产出水平来看,浙江产业化组织总产值规模从2006年的2092.2亿元,发展到2007年、2008年的2472.4亿元、2995.5亿元,增长幅度高达18%和43%。农业产业化组织从业人数已经从2006年的134.5万人,增加到2007年的150.2万人、2008年的198.8万,逐年增长数为15.7万人和48.53万人。产业化固定资产水平也逐年提高,全省产业组织固定资产总值从2006年的572.9亿元,上升到2007年的639.9亿元、2008年的786.2。在浙江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过程中,农业基础地位也得到加强,农业规模化不断扩大。至2008年,全省种粮大户达到5.01万户,比上年增加8300户,比上年增长19.9%;种粮大户面积221.66万亩,比上年增加40.18万亩,增长22.1%;种粮大户种植粮食面积占全省粮食播种面积占比11.2%,比上年提高2.7个百分点。虽然浙江种粮大户户均面积与全国相比较小,但与浙江土地要素制约特别严重的现实相比,向农业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经营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综合上述分析,浙江农业产业化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的趋势正在逐步加速;农业产业化组织个数、资产、从业人员等发展初具规模,发展潜力巨大;农业产业化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转变,仍是当前和今后几年的努力方向。
(三)浙江农业产业化发展结构合理,效益明显,在实现农村全面小康的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优化农业产业化结构是提高产业化效益的根本动力,也是提升农业产业化层次和质量的前提条件。浙江农业产业化得到较快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利益于浙江农业产业结构比较合理。评价结果显示,2007年和2008年浙江农业产业化结构和效益发展指数达到113.83和126.02。分别高于浙江农业产业化总指数5.31和3.16,综合指数居四项子系统次位。
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市场和农村休闲观光农业在农业产业化发展中举足轻重。2008年浙江农业龙头企业5883家,比上年增加446家。其中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3956家,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384家。龙头企业销售收入从2006年的1106.1亿元,发展到2007年的1481.6亿元、2008年的1955.3亿元。农业龙头企业不仅数量不断增加,销售收入不断提高,而且销售收入净利润也逐年增加,从2006年的56.2亿元,发展到2007年的78.3亿元、2008年的91.4亿元。做强、做大、做精龙头企业已经成为浙江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趋势。从龙头企业的类型看,2008年全省生产型龙头企业1887家、加工型龙头企业3419家、流通型龙头企业500家,企业结构比较合理。
与此同时,浙江农产品专业市场发展迅猛,农业产业化组织规模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在全省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地位不断提高。2006年全省农产品批发市场627个,市场交易金额986亿元,2007年农产品批发市场598个,虽比上年减少29个,但交易额达到990.7亿元,比上年略增4.73亿元,增长0.5%;2008年全省农产品批发市场又有大的发展,市场达到685个,比上年增加87个,交易金额1040.14亿元,比上年增加49.36亿元,增长5%。农业产业化组织生产基地规模扩大,2007年基地种植业面积1511.42万亩,比上年增加81.52万亩,增长5.75; 畜牧饲养量1970.83万头,比上年增加206.59万头,增长11.7%;养殖水产面积470.74万亩,比上年增长7.93万亩,增长1.7%。2008年,全省基地种植业面积和畜牧饲养量达到1627.75万亩、2148.16万头,分别比上年增长7.7%和2.3%。
休闲观光农业区(点)作为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新生事物,从2006年以来迅速发展,已经成为浙江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2006年全省休闲观光农业区(点)为1049个,总面积达123.8万亩,从业人员4.2万人,总产值43.04亿元;2007年全省休闲观光农业区(点)为1138个,总面积达131.5万亩,从业人员5.2万人,总产值53.57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8.5%、6.2%、24.8%和24.5%。到2008年,全省休闲观光农业区(点)为1463个,总面积达147万亩,从业人员6.1万人,总产值66.31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8.6%、11.7%、16.8%和23.8%。
(四)影响浙江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土地、环境等要素制约因素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浙江农业产业化可持续发展任重道远。
评价结果显示,2007年、2008年浙江农业产业化可持续发展能力指数分别为96.19和99.62,得分低于全省农业产业化发展总指数12.33和12.24,居四项子系统最后一位。从环比发展看,2008年可持续发展能力虽有好转,但仍低于2006年发展水平。这表明,在全省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可持续发展能力乏力的状况已经显现,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推广农业产业化循环经济、建设高效生态的效益农业生产体系已经刻不容缓。
从评价的分项指标看,全省农业机械总动力指数和优高农业示范基地建设指数为正增长。全省机械总动力从2006年的2293万千瓦增加到2007年的2331万千瓦、2008年的2382.8万千瓦,环比均增长2%;优高农业示范基地建设从2006年的368.6万亩,发展到2007年的397.4万亩、2008年的403.1万亩,环比也都略有增长。表明在农业机械化和效益农业建设方面有所发展,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近几年,全省水土流失治理率基本保持在82%左右。2008年杭州、宁波、嘉兴、湖州、舟山、台州的水土流失治理率分别达到88.4%、97.1%、100%、94.7%、99.9%和91.4%,但绍兴和丽水的水土流失治理率只有56.6%和52.5%。水土流失治理的不均衡是导致全省治理率不能提高的主要原因。此外,全省节水灌溉面积从2006年的758.4万亩,下降到2007年的482.8万亩、2008年的549.3万亩,特别是2007年下降幅度过大。近几年来节水灌溉面积逐年下降,固然与整个环境恶化,导致水位下降,地下水减少、水土流失严重等有关,但另一方面也与农民节水意识淡薄,水资源利用效率不高;节水规划不够健全和系统,目标管理不够及时到位;节水资金投入严重不足,节水技术推广不够等有很大关系。因此,要从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和全局出发,不断加强对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的研究,大力发展节水型农业,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保证浙江农业持续稳定发展应放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要议事日程。
四、对浙江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基本判断
通过对浙江农业产业化发展综合评价,对近三年浙江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基本现状、总体概貌、发展特点和大致趋势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我们的基本判断是:浙江农业产业化发展在全省创业创新、富民强农中的地位日益显著,并已经具有一定规模、积累了一些经验、走在全国前列。
(一)浙江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主要成就
1.建立了较为完整的产业化支撑体系。近年来,浙江省委省政府和政府主管部门,首先从政策上对浙江农业产业化发展指导和扶持,建立健全了产业化管理机构,出台了关于农业产业化的专门文件。鼓励兴办龙头企业或示范基地;鼓励龙头企业拓展流通服务;鼓励引进技术,开发新产品,争创名牌;优先给予龙头企业信贷支持;将龙头企业优先列入扶持发展项目。其次在资金和科技上给予保障,凭借雄厚的财力,大力培育、扶持农业产业化组织的建立和发展,为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资金和技术平台。
2.打造了机制灵活的产业化经营体系。通过政策推动、财政扶持和规范化建设,重点推动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与发展。在此基础上,颁布了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明确了农业产业化优势产业群。并以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主要载体,进一步延伸和扩展,通过示范、重点扶持等措施,大力发展地方优势产业基地,培育和发展了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名特优农产品生产基地,把农业产业化产业链做大、做强。
3.建立了规范开放的产业化市场体系。通过建立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培育农产品经纪人、开通网上促销服务等措施,推进农产品市场体系的形成、发展和壮大。农产品网上交易,是浙江省创新农产品市场交易的新模式之一,改变传统单一的“现金、现货、现场”交易模式,实现了农产品市场交易方式的多元化与现代化。
4.建立了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颁布了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明确了的优势产业群。在这一方案指导下,各市县通过示范、重点扶持等措施,大力发展地方优势产业基地,培育和发展了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名特优农产品生产基地。
5.构建了较为完整的农产品营销服务体系。其一,由政府组织或支持到各地参加农产品展销洽谈会及农产品推介会,提升浙江农产品的知名度;其二,开辟农产品营销“绿色通道”,确保鲜活农产品销路顺畅及低成本外运;其三,建设农产品安全质量保障体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提高浙江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占有率打下了基础。
6.实施了全方位的农产品名牌发展战略。为实施农业品牌化发展战略,推进浙江农产品品牌建设,浙江省政府出台了《浙江名牌农产品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浙江名牌农产品的评选认定工作,加强对浙江名牌农产品的监督管理,提高浙江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也使浙江农产品品牌建设进入了规范化发展轨道。
7.实施了多种渠道的产业化科技创新体系。通过多种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实施科技创新计划,培养、引进、推广一大批种养新品种,引进推广农业先进实用技术,培植了科技型农产品深加工龙头企业,建立了科技示范村、示范户,培养了一批乡土人才,培育了一批新兴优势产业,提升了浙江农业的技术水平。
(二)浙江农业产业化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浙江农业产业化发展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局面,但与国外先进的农业产业化程度相比,还处于初级阶段,在发展过程中还面临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从评价过程看,浙江农业产业化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农产品出口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统计显示,浙江农产品出口额2006年为60.22亿美元、2007年为72.3亿美元、2008年为76.83亿美元。由于受美元比价影响,2006年、2007年和2008年农产品出口率分别为22.9%、22.2%和17.8%,呈下降态势。在农产品出口中仍然存在着质量安全问题突出、加工水平落后、缺乏品牌产品、出口企业规模小、实力弱,国际竞争力不强、行业组织发展滞后、缺乏有效的出口服务等问题,亟待加强政策支持力度,提高市场竞争力。
2.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化程度较低,运行机制尚欠规范。一是浙江农民专业合作社区域、行业分布不均,总体覆盖面较小。据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资料,2007年在全省1486个乡镇级单位中拥有实体型专业合作组织的仅为581个,占全省乡镇级单位的39.1%,共拥有实体型组织数为1915个;而在这些拥有实体型组织的乡镇级单位中,有128个拥有5个及以上的合作组织,比例为22.0%,但这些乡镇级单位却拥有实体型组织数为1007个,比例达到52.6%。这表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特别是经常性开展活动的实体型组织在我省的分布并不均匀。二是服务功能比较单一,仍然以技术和信息服务为主,在农资供应、农产品销售和加工、统一品牌等方面起到的作用还较为有限。调查资料显示,全省2007年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销售农产品的农户占全部有农产品销售的农户比例仅为1.5%,销售收入仅占全部销售收入的2.1%;主要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销售种植业产品的销售收入占全部种植业销售收入的比例为2.2%,林业销售收入比例为0.7%,牧业销售收入比例为3.0%,渔业销售收入比例为1.1%,表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行业的分布和所起作用也不均匀。三是发展水平还不高,创立经济实体的合作社不多,外联市场不够,效益不佳。合作双方并未以产权为纽带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2007年,全省共有4032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但实体型组织仅为1915个,占47.5%;已创办加工实体的专业合作组织960个,仅占全部合作组织数的16.6%,表明浙江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服务层次不高,市场竞争力还不强。四是资金、管理人才短缺现象严重。从资金方面来说,到2007年末,浙江5788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成员资金总额为23.31亿元,资产总额55.14亿元,平均每个合作组织分别是40.3万元和95.3万元,自有资金严重不足,与开展经营活动时需要的大量资金差距过大,更别说是扩大生产规模了。从管理人才来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负责人绝大部分是农民,虽说近年来全省农民的素质大有提高,也涌现出大量有能力懂管理的新型农民,但总体上来说学历普遍不高,经营管理理念陈旧、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不强。迫切需要大量年青有活力、懂经济懂管理的人才来把好舵,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好。
3.农业产业化组织基地规模偏小,难以形成区域优势。农业产业化生产基地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础,是农业龙头企业的依托,农产品生产基地的规模和技术装备水平,直接关系到原料生产的数量、质量,决定农业产业化的效益,浙江农产品基地建设虽然起步较早、数量较多、分布广泛,但建设标准和整体水平不高,大多数仍为大宗农产品基地,停留在传统的区域结构层次和种植水平,缺乏整体建设规划,资金和科技投入严重不足。全省绝大部分的种养基地不足千亩,基地规模小,设施配套差,产出低,致使产业优势不明显,没有形成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的氛围。
五、进一步推动浙江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政策建议
推动浙江农业产业化发展既要从战略的、全局的高度出发,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又要从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以创业创新、富民强农的内在要求为抓手,全面提升浙江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
1.重点突破,培育壮大浙江农业龙头企业和产业集群。要对从农业发展的内在规律出发,对农业龙头企业实行分类指导,选择一批有发展潜力的龙头企业作为重点发展对象,大力培育一批骨干龙头企业。瞄准国内先进水平加速赶超,促其尽快做大做强。对已达到和有望达到1亿元、5亿元和10亿元的龙头企业及行业排头兵企业,进一步强化扶持政策,推动其加快发展步伐,迅速跨上新的台阶。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特别是要根据资源、市场等条件,以基地为依托,以龙头企业为载体,突出发展大的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着力提高农产品加工业水平。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推进优势产品向优势企业集中,优势企业向优势区域聚集,重点培育和发展一批农产品加工业集群,逐步形成集聚效应。
2.准确定位,完善产业化组织的利益联结机制。构建龙头企业和农业专业合作组织与农户之间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切实保障农民权益,是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根本目的,也是农业产业化的方向。要引导龙头企业和合作经济组织与农户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结成利益共同体,时刻注意保护农民利益、关心农民增收,调动各方积极性。要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建立风险基金、保护价收购、吸收基地农户参股等形式,将加工、销售、运储等环节的利润适当反哺农业,提高农民收益,实现农企“双赢”。同时也要教育农民进一步增强诚信意识和合作意识,遵守合同。要着力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中介组织,让广大农民在参与合作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和好处,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中介组织尽快成为农民利益的忠实保护者和代言人,成为与龙头企业合作的主体。
3.层层推进,加强农业标准化和品牌化建设。在发展农业产业化过程中,必须运用市场化的理念,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市场为资源配置的主要手段,切实加强农业标准化和品牌化建设。从浙江实际看,要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要求,从具有相对优势的高档果品、高档水产和茶叶等特色产品抓起,加快建立健全农业标准化体系,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严把质量监控和检验关,逐步推行市场准入制,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要高度重视农产品品牌建设,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提高龙头企业和中介组织创建品牌的积极性。积极争取农产品原产地保护地理标识,做大、做强、做响绿色、生态品牌。要立足浙江资源禀赋,引导龙头企业与国内外加工和销售企业合作,实行贴牌生产和销售。
4.抓住关键,不断提升农业产业化科技水平。农业的发展进入产业化阶段后更要依托科技的优势来支撑。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引进、研发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和新工艺,重点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新产品、新技术,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研发机构,开展联合攻关、技术改造、新产品研发,逐步构建以龙头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面向农户和基地开展技术培训和技术推广,促进农业科技成果尽快转化。重点支持农业科技发展中的基础性和公益性事业,切实加强农业基础研究和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技术集成,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同时,农业产业化要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对当地的支柱产业和主导产品实行贸工农一体化的经营体制。
5.把握方向,切实转变农业产业化发展方式。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也是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农业产业化经营要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进一步增强产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在推进农产品基地建设中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引导龙头企业按市场需求发展农产品加工项目,把基地建设与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有机结合起来,加大农业污染防治力度,建设符合现代农业要求的农业产业化生产和加工基地。要注重发展生物质经济和循环经济,运用大资源的理念,以产业化为依托,大力发展循环农业,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推动农产品加工副产品及其有机废弃物的系列开发,促进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和非再生资源的节约利用,实现增值增效。要引导龙头企业等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立足于可持续发展,努力实现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用产业化的经营方式,着力开发农业的食品保障、原料供给、生态保护、休闲观光、就业增收和文化传承等多种功能,搞好水土保持、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发展生态型农业。开发和推广可节约资源,可提高产量和品质,可保护环境的农业技术,把农业产业化发展建立在维持生态持续性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基础之上,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达到最佳资源配置,使环境、资源与农产品生产各个环节相互适应,相互支撑,协调发展,进而取得最大经济
6.理清思路,创新农业产业化经营机制和工作方法。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不断创新农业产业化经营机制和工作方法,是农业产业化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要创新经营机制,积极探索和发展多元化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鼓励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加工、营销企业,建立“农户+合作经济组织+企业”的一体化运行机制。要转换企业机制,引导龙头企业加快改革步伐,开展联合与合作,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和后劲。要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探索和建立有利于农业生产、加工和流通一体化管理的农业行政管理体制,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合力。当前,要积极应对金融危机给农业产业化带来的影响,用足用活中央和省出台的扩大内需的一系列政策,进一步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为龙头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