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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季度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增速回升
来源:   作者:   编辑:   时间:2017-07-06   点击数:

上半年城镇单位(不含私营,下同)累计发放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比上年同期增加171.6亿元,增长16.8%,比一季度快0.4个百分点。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为16702元,同比增长6.2%,比1季度快1.8个百分点。二季度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增速开始回升,但仍低于去年同期水平。

分经济类型看,集体单位增幅最大,增速回升最快。国有单位、集体单位和其他经济类型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劳动报酬分别为26277元、14322元和13024元,比上年增长6.9%、11.3%和8.1%,其中集体单位增速回升最快,比1季度快2.4个百分点。

从单位分类看,机关单位增幅最大,企业增幅回升最快。上半年企业、事业和机关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劳动报酬分别为14057元、24580元和30337元,其中机关单位的平均劳动报酬增幅最大,为8.6%,事业单位增幅最小,为5.8%,企业单位平均劳动报酬增幅为7.3%,比1季度快1.9个百分点,回升最快,但小于去年同期。

按行业类型看,除采矿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防地产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等6个行业外其他各行业与去年同期比,增速均不同程度下降,但与1季度比,大部分行业增速开始回升,各行业间劳动报酬增速差距缩小。平均劳动报酬居前三位的仍然是金融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和计算机服务软件业,分别为37987元、31097元和27485元。与去年比较,增幅较大的行业为批发与零售业,增长12.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长12.1%;金融业,增长11.8%;房地产业,为11.2%。大部分行业增幅比去年同期下降,但与1季度比,19个行业中有13个行业不同程度回升。各行业间平均劳动报酬增速差距由上年同期的相差29.3个百分点,缩小到10.1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