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

绍兴杨汛桥校区  8:00—22:00

杭州拱宸桥校区  8:00—22:00

浙江省全面小康实现程度高于全国12.2个百分点
来源:   作者:   编辑:   时间:2017-07-06   点击数:

根据《浙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参阅材料)测算,2003-2007年全省全面小康实现度分别为72.2%、78.6%、83.4%、87.2%、89.6%,2007年比2006年提高了2.4个百分点,接近90%的基本实现度。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科研所制定的全国统一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测算,2000-2007年,浙江省全面小康实现程度分别为67.6%、69.1%、70.8%、73.5%、75.6%、79.7%、82.2%和85.1%,比2000年提高17.5个百分点,比2006年提高2.9个百分点,距基本实现全面小康社会90%的目标仅差4.9个百分点。我省全面小康实现程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72.9%)12.2个百分点,列各省市区第4位,前3位分别为上海94.1%、北京92.7%、广东85.6%,江苏为84.8%,低于我省0.3个百分点,山东为76.8%。

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步伐加速推进。根据国家统计局农村司制订的农村全面小康评价标准测算,2003-2007年,浙江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实现程度分别为51.2%、58.9%、64.0%、68.1%和81.2%,2007年比上年大幅提高了13.1个百分点,实现程度已连续5年居全国各省市区第4位,仅次于上海、北京和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