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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村劳动力流动的特点与问题
来源:   作者:   编辑:   时间:2017-07-06   点击数: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到中国生存与发展的根本问题,也是关系到小康社会建设和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问题。农民的就业问题又是“三农”问题的重中之重。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浙江农村大批剩余劳动力突破传统小农经济的束缚,实现了从农业到非农业、从乡村到城镇的转移,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已经成为推动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和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重要力量。然而,在农村劳动力流动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本文拟利用浙江省第二次农业普查和农村住户抽样调查资料,深入分析我省农村劳动力流动的特点及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关建议,为有关部门决策服务。

一、浙江农村劳动力流动的规模

(一)农村劳动力流动的概念及界定

在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下,农村劳动力流动的过程被分割成三个阶段:外出、回流和留城。外出和回流是农村劳动力流动的过程,留城是农村劳动力流动的结果。一般来说,农村劳动力外出以乡镇地域为界,离开乡镇外出从业视为外出劳动力。如果农村劳动力上年在本乡镇外就业,本年度回到本乡镇内就业而没有外出的,则视为回流。如果农村劳动力在一年内回来一段时间后再次外出,或由于农业生产季节的特殊性和周期性而产生的季节性回流,则不视为真正的回流。

农村劳动力从外出最终实现留城可能需要经历多次的外出→回流→外出这样一个循环的过程,甚至部分劳动力无法实现留城的愿望,最终返回到农村。正是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多次反复性及流动的频繁性,使得我们对农村劳动力流动的规模难以把握。对我省农村劳动力规模的测算理论上也应该分别根据流动的不同阶段进行,但事实上,由于调查数据的缺失,我们无法对我省农村劳动力留城的规模进行有效地测算,因此测算的重点是农村劳动力外出和回流的规模。

(二)全省农村劳动力外出规模

据第二次农业普查数据,2006年浙江省农村劳动力资源总量为2251.76万人,其中家庭户农村劳动力为1997.48万人。2006年农村常住户中(在本普查区内居住一年以上)外出从业劳动力为413.42万人,其中农业户籍外出劳动力390.18万人,非农业户籍外出劳动力22.48万人,本省户籍外出劳动力410.34万人,非本省户籍外出劳动力2.79万人。与1996年第一次农业普查数据529.03万人的外出规模相比,浙江农村劳动力外出的数量有所减少。

另据对全省47个县(市、区)4700万个农村住户和470个行政村的抽样调查,2006年农村外出就业劳动力为295.90万人,比2005年增加10.93万人,增长3.8%。其中,农村常住户中外出就业的劳动力257.92万人,增加4.13万人,增长1.6%;举家外出就业的劳动力37.98万人,增加6.8万人,增长21.8%。农村外出劳动力占全省农村劳动力的比重为12.8%。

从上面两组数据来看,浙江农村劳动力外出的规模差异在100万人以上。原因在于,农业普查的调查范围不仅包括了农村的普查小区,还涵盖了部分城镇普查小区,存在着范围扩大的现象。同时,农村住户调查主要观察的是本地户籍的农村劳动力外出情况,从客观实际上会小于农业普查的口径范围。因此,综合以上数据来看,我们认为2006年全省农村劳动力外出人数大致在350-400万人之间,占全省农村劳动力资源的比重在16%左右。

(三)各地外出劳动力人数及分布

我们已经从总量上对全省外出的农村劳动力进行了把握,但仍需要进一步分析这些劳动力究竟是从省内的哪些地区流出去的。根据第二次农业普查资料,分析农村常住户中外出就业劳动力的地域分布,发现全省各地农村劳动力外出情况差异较大。从绝对量上看,浙西南外出的农村劳动力规模大于浙东北,地处浙西南的温州市、台州市、金华市是全省农村劳动力流出最多的地区,分别占到了全省外出劳动力的15.9%、13.7%、12.4%;而地处浙东北的舟山市、湖州市、嘉兴市是全省农村劳动力流出相对较少的地区,占全省外出劳动力比重分别仅为1.6%、4.3%、5.1%。从农村外出劳动力占当地农村就业劳动力的比重看,浙东北的绍兴市和浙西南的所有设区市均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上,其中衢州市农村外出劳动力比重最高,高达35.9%(见表1)。

表1 2006年浙江省各地农村外出劳动力分布情况

农村就业劳动力

数量(万人)

农村外出从业劳动力

数量(万人)

占全省外出劳动力

比重(%)

占农村就业劳动力

比重(%)

全省

1985.57

413.42

100.0

20.8

浙东北

1018.72

168.82

40.8

16.6

杭州市

247.29

45.98

11.1

18.6

宁波市

226.46

27.22

6.6

12.0

嘉兴市

174.66

21.16

5.1

12.1

湖州市

134.76

17.97

4.3

13.3

绍兴市

202.79

49.91

12.1

24.6

舟山市

32.76

6.58

1.6

20.1

浙西南

966.85

244.60

59.2

25.3

温州市

267.94

65.93

15.9

24.6

金华市

207.51

51.26

12.4

24.7

衢州市

125.67

45.08

10.9

35.9

台州市

260.32

56.58

13.7

21.7

丽水市

105.41

25.75

6.2

24.4

(四)全省农村劳动力回流规模

由于第二次农业普查缺乏相关资料,无法对全省农村劳动力回流的规模进行测算,只能根据住户调查资料进行估算。2006年农村返回的劳动力为27.15万人,比2005年增加9.91万人,其中,农村常住户中返回的劳动力20.09万人,比2005年增加11.7万人,举家返回的农村劳动力7.06万人,比2005年减少1.81万人。相对于较大的外出规模而言,我省农村劳动力回流的数量和比重都是比较小的,因此,以下我们也只是重点对我省农村劳动力外出的情况进行深入的分析。

二、浙江农村劳动力外出的特点

(一)外出劳动力的基本特征

1.外出劳动力以青年男性为主。根据农村住户调查资料,2006年浙江农村外出劳动力平均年龄为31.9岁,其中16-20岁的占9.1%,21-25岁的占25.0%,26-30岁的占20.0%,31-40岁的占24.5%,40岁以上的21.4%。半数以上的农村外出劳动力年龄在30岁以下。从性别看,在全部外出农村劳动力中,男性占63.7%,女性占36.3%,仅1/3略多一些,这主要是由于女性劳动力一旦结婚以后往往选择回家乡务农、生子和持家而造成的。随着农村年轻劳动力供给的减少,外出劳动力年龄结构有增大的趋势(见表2)。2006年与2003年相比,30岁以上的农民工比重增加了5.2个百分点。但不管怎样,农村劳动力外出的顺序总是先选择相对年轻的劳动力。

表2 浙江省农村外出劳动力年龄结构

单位:%

2006

2005

2004

2003

农村外出劳动力

100.0

100.0

100.0

100.0

16-20

9.1

9.4

8.4

12.6

21-25

25.0

28.2

25.3

29.0

26-30

20.0

20.8

19.6

17.7

31-40

24.5

22.5

21.6

20.4

40岁以上

21.4

19.2

25.1

20.3

2.外出劳动力以初中文化程度为主。2006年农村外出劳动力中,文盲占1.2%,小学文化程度占13.1%,初中文化程度占58.9%,高中文化程度占19.9%,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6.9%。外出劳动力中,初中文化程度占到了近六成,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占85.7%,比全省农村劳动力平均水平高23.7个百分点。可见,外出劳动力的总体文化程度要高于农村劳动力平均水平。

3.外出劳动力多数没有接受过任何形式的技能培训。2006年浙江农村外出劳动力中掌握了一定的专业技能、接受过技能培训的占43.9%,不足一半。但近几年这一比例逐年提高,2003年为36.2%,2004年为39.6%,2005年为42.5%,2006年比2003年提高了7.7个百分点。这也表明我省开展的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取得了一定成效。从参加培训的方式来看,通过政府组织参加培训的占15.7%,参加企业组织的培训的占25.0%,自己去参加培训的占59.3%。与此同时,56.1%的外出劳动力从来没有接受过任何形式的技能培训,他们主要靠体力来挣钱。在这些外出劳动力中,导致他们没有接受技能培训的主要原因有:本地区没有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占27.1%;有27.4%的外出劳动力认为没有必要参加任何形式的培训班;8.4%的外出劳动力没有时间去参加培训;7.6%的外出劳动力认为培训的内容不需要;另有2.0%的是因为交不起培训费而没有参加培训。在没有参加过培训的农民工中,有62.5%的农民工表示愿意参加培训班。

(二)农村劳动力的外出流向

根据人口流动规律,劳动力总是由低层次向高层次转移,劳动力的流动总是从边际效益低的区域,流向边际效益高的区域。在目前城乡及各地区依然存在着很大差别的情况下,农村劳动力流动的主要方向是由欠发达地区向发达地区流动、由农村向城市流动。那么,浙江的农村劳动力究竟流向哪里?

1.近80%的农村外出劳动力在省内流动。由于浙江民营经济发达,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在本省内为主,特别是本县内邻近的县(市)。据抽样调查资料,2006年浙江农村外出劳动力中在本省内就业人数占到了76.9%,近几年来一直保持在这个水平之上,2004年比重最高,达到83.2%。另据调查数据,全国的外出农村劳动力约有近10%在浙江省就业。因此,我省较为发达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仅吸引了大量的外省劳动力涌入省内,而且也让大多数本省劳动力留在本省就业。

2.农村劳动力跨省流动相对集中。浙江农村跨省流动的劳动力占外出劳动力的比重不足20%,并且主要集中在几个经济发达的省市。从2006年的抽样调查数据看,浙江农村劳动力足迹遍布了全国27个省(区、市),甚至在海外从业,但集中性明显。在跨省流动的劳动力中,在上海就业的占32.5%,在广东就业的占13.8%,在江苏就业的占11.8%,在北京就业的占8.5%,四个省(市)合计占到了出省劳动力的66.6%。可见,发达的经济水平和较为有利的地理位置成为吸引浙江农村劳动力跨省流动的主要因素。

3.半数以上外出劳动力流向地级以上大中城市。从就业的地点看,2006年浙江外出就业的农村劳动力中,在地级以上大中城市就业的占55.2%。其中,在直辖市就业的占8.0%,在省会城市就业的占17.6%,在地级市就业的占29.6%。同时,浙江县域经济发达,外出到县城就业的也占到了26.3%,仅有5.4%的农村劳动力外出到其他地区的农村就业。从近几年来看,到建制镇就业的农村劳动力比重明显下降,而到地级以上大城市就业的劳动力比例不断上升(表3)。

表3 2003-2006年浙江农村外出劳动力在不同类型地区就业的分布

单位:%

2006

2005

2004

2003

全部外出劳动力

100.0

100.0

100.0

100.0

直辖市

8.0

7.2

5.9

7.0

省会城市

17.6

16.8

17.3

13.1

地级市

29.6

29.0

21.3

21.5

县级市

26.3

29.1

26.0

32.1

建制镇

13.1

11.8

23.5

19.0

其他

5.4

6.1

6.0

7.3

(三)农村劳动力流动方式

2006年农村外出劳动力中,通过政府部门组织和中介组织外出的分别占2.3%和4.7%,40.3%的外出劳动力是经老乡亲友的介绍或带领下外出就业。其中,11.3%的劳动力是第一次外出,以前没有外出经历。这些第一次出去的劳动力,仅有个别是通过政府部门或中介组织外出就业,绝大多数是自发的或通过已经出去的老乡亲友带出去的。以上数据表明,农村劳动力外出的基本方式依然是依托地缘亲缘基础上的社会网络来启动和展开的。

(四)外出劳动力从业情况

1.外出劳动力就业行业倾向性明显。2006年外出农村劳动力中,从事制造业的所占比重最大,占24.4%,其次是社会服务业占14.1%,批发零售业占13.4%、建筑业占12.2%。从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的行业来看,主要是集中在一些以体力劳动为主的行业,如制造业、建筑业,同时,由于浙江人商品意识强、头脑灵活,对从事商业也颇有偏好。

2.劳动力外出从业时间多集中在半年以上。2006年全省农村外出劳动力从业时间平均9.1个月,其中,89.3%的外出劳动力从业时间在6个月以上,从业时间在1个月以下、1-3个月、3-6个月的人数分别占0.6%、2.3%、7.8%。这说明,尽管外出劳动力保留着家庭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但由于农业粗放经营导致比较效益低下,再加上外出劳动力来回往返费用较高,所以即使在农忙季节,外出劳动力也一般很少回乡投入农业生产,劳动力一旦外出,在外务工的时间较长,年度内回来从业的可能性较小。

(五)外出劳动力收入与消费情况

1.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收入呈上升趋势。2006年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月平均收入1602元,2005年为1534元,2004年为1481元,2003年为1297元,随着近几年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再提高,以及政府对农民工群体的不断关注,农村劳动力外出收入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2006年,月均收入在500元以下的外出劳动力占9.0%,月均收入在500元-800元的占11.6%,月均收入在800元-1000元的占13.9%,月均收入在1000元-1500元的占28.6%,月均收入在1500元-2000元的占18.2%,月均收入在2000元以上的占18.7%。可见,六成的农村外出劳动力月均收入在800元至2000元之间。

2.不同就业地区和不同年龄组的外出劳动力收入水平有差异。一是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就业的外出劳动力收入高于在地级以下中小城市就业的收入。在直辖市就业的外出劳动力平均月收入为2088元,在省会城市就业的平均月收入1704元,明显要高于在地级及以下中小城市就业的收入。在地级市、县级市和建制镇就业的劳动力平均月收入分别为1572元、1455元和1517元。二是高年龄组外出劳动力收入水平要高于低年龄组的收入水平。16-20岁的外出劳动力平均月收入为995元,21-25岁的平均月收入为1739元,26-30岁的平均月收入为1774元,31-40岁的平均月收入1820为元,41岁以上的平均月收入为1809元。可见,相对于年轻的劳动力,年长的外出劳动力往往由于外出时间长、工作经验丰富等原因,能获得相对高一些的收入。

3.农民工的低收入无法支撑他们在城镇定居。我省农村外出劳动力主要在浙江、上海、广东、江苏就业,2006年农村外出劳动力获得的年平均收入为14578元,而以上四个省份当年的城镇居民年平均消费支出为分别为13349元、14762元、12432元、9629元,城市居民享受的教育、医疗、住房等隐形的福利还不包括在内。农村外出劳动力当前的收入水平还只能承担基本的生活消费支出,而在城市购买住房和子女教育等大项消费支出无力承担,因此大多数农民工无法在城市定居,只能每年像候鸟似地往返于城乡之间。而只有在城镇里拥有了一份比较稳定的工作,有了稳定和较高的收入来源,农民工才能有足够的积累在城里有固定的住所,才能下决心放弃承包地,也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转移。

三、农村劳动力流动对浙江经济发展的影响

对耕地资源极其缺乏的浙江来说,农村劳动力的流动或转移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并且是多方面的。它不仅对浙江的“三农”问题解决产生巨大影响,更重要的是为浙江整体的社会经济、城市发展都具有非常大的促进作用。

(一)促进农民收入的快速增长

在现阶段,农业的比较效益仍然不高,农村劳动力的外出或转移显而易见能增加流出地农民的收入。据抽样调查数据,浙江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由2000年的2001元增加到2006年的3646元,增长82.2%,年均递增10.5%;工资性收入增长对纯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五年合计为53.4%;工资性收入占人均纯收入的比重由47.0%上升为49.7%,上升了2.7个百分点,占到了近五成,是农民增收最直接、最重要的推动力。

(二)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

从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经验来看,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对浙江区域经济的发展功不可没。一方面,它使浙江的创业者积累了原始资金,同时,它开拓了农民的视野,使得市场信息得到互通和共享。人口流动的意义,并不仅仅是人口本身的流动,还包括了附属在人口上的技术、信息、资金等生产要素的流动。可以说,如果没有农村劳动力的大量流动,就没有浙江有特色的农村区域经济的发展格局。从浙江多年来的经济发展来看,正是劳动力的频繁流动,使得在经过多次选择之后,能找到适合本地发展的产业和模式。温州人走南闯北,带动本地经济发展,形成“温州模式”具有很强的现实说服力。

(三)有利于经济结构调整

农村劳动力流动对经济结构调整带来的好处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方面,农村劳动力外出或转移的程度越高,对二、三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就越大,对经济结构调整的拉动效应就越明显。劳动力从比较效益低的第一产业转移到比较效益高的二、三产业,直接就促进了二、三产业的发展。同时,外出或转移的劳动力在完成资本积累后,纷纷返乡创业,投身二、三产业,又会进一步扩大了产业规模,促进本地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另一方面转移劳动力带回的资金为加大农业投入提供了保障,从而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和扩大再生产能力。此外,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可提供大量的耕地转包给种养能手和扩大规模种植,为加速土地的合理流转、促进农业的规模经营、增加农业竞争力创造了有利条件。事实也证明,浙江的三次产业结构已在逐步得以优化,朝着“优农业、强工业、兴三产”的模式发展,同时,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方面也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各地在发展设施农业、立体农业、节水农业、休闲农业、有机农业等高效生态农业模式都取得了不少的成果。

(四)推动了城市化进程

农村劳动力流入城市,对城市的发展起着极为重要的推动作用。一是降低了城市发展的成本。大批廉价的农村劳动力进城,满足了城市对低层次劳动力的需求,有利于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从总体上降低了城市人口的年龄结构和供求成本。如果没有农村劳动力流入,城市的保洁、托运、修理等苦、脏、累、险行业的正常运转就会受到影响。二是促进了城市的改革。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催生了劳动力市场的发育,形成了由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的新机制,从而大大推动了城市劳动用工及工资制度的改革。以此为开端,带动了城市的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管理、户籍管理、住房制度管理等方面的改革。三是拓展了城市产业发展的空间。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进城,形成了一个庞大的消费群体,繁荣了城市的商业、旅游业、房地产等行业,推动了城市经济的发展。据5‰人口抽样调查推算资料,浙江的城市化水平已从1978年的14.5%上升到2007年的57.2%,从1978年的低于全国平均发展水平到今天的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0多个百分点,农村劳动力的流动为浙江城市化的推进贡献了很大的力量。

四、农村劳动力流动过程中的主要问题

浙江农村劳动力流动规模越来越大,对浙江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但是,在农村劳动力流动的过程中,由于制度环境因素和劳动力个体因素的影响,劳动力流动或转移并不很顺畅,存在很多需要解决的问题。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或改善,势必影响到农村劳动力的有序流动,同时也可能对经济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

(一)进城的农民工受到不平等对待,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生活状况不佳

受体制因素和其他一些因素的影响,农民工在城里受到一定的歧视,在就业、住房、子女教育等方面都受到不平等的对待,拖欠、克扣工资现象比较普遍,不能与城里人同工同酬,劳动时间无故延长,劳动强度被加大,劳动环境差,安全生产得不到保障。据抽样调查资料,在2006年浙江省外出的农民工中,仅有26.5%的民工与用工单位签定了用工合同,而大多数民工则没有。即使扣除那些自雇做老板的就业者,整个农民工群体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还是非常不理想的。劳动合同签约率低,使得农民工在就业中处于不利的处境,发生劳务纠纷时,没有法律依据,农民工的权益难以得到保护。同时,农民工经常遭遇被拖欠工资,以风险抵押金等各种方式拖欠的情况时有发生。此外,农民工居住条件不佳,生活艰苦,子女入学难,是城市生活中的一个新的弱势群体,与此同时,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的教育、赡养、安全等问题也是外出农村劳动力的一块心病。

(二)农村劳动力有效转移的政策不配套,引导不得力

从目前来看,我省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仍缺乏必要的组织和信息引导,存在明显的自发性、盲目性。据调查,通过政府部门组织和中介组织外出的农村劳动力分别仅占2.3%和4.7%,多数外出劳动力是经老乡亲友的介绍、带领下外出就业,或自己外出。农村劳动力外出仍然是以“血缘、人缘、地缘”关系为主,存在明显的自发性和盲目性。由此带来的弊端:一是不能进行有效的宏观调控。即缺乏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总需求、总供给的调节,缺乏对农村劳动力就业的组织与指导;二是农民由于缺乏就业信息,加大了外出就业的成本和风险,加剧了流动与稳定的矛盾。由于制度不健全、机制不完善,不少中介组织很难发挥好中介服务作用。与此同时,社会上盈利性民办中介机构却过多过滥。不少所谓搞劳务输出的中介机构,根本不具备做中介服务的基本备件,甚至坑骗求职者,使得本来就弱势的农民工处境更加困难。

(三)流动的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不高

农村流动的劳动力素质不高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文化程度总体偏低。虽然农村转移和外出的劳动力总体文化水平高于全省农村劳动力的平均水平,更高于留在土地上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但与经济发展所需素质的要求仍存在一定距离。在我省外出的农村劳动力中,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仍占73.2%,流动的劳动力文化、法律、道德、技能等各方面素质参差不齐,整体偏低,使得农村转移劳动力与城镇劳动力相比有很大的劣势,就业空间狭小,大部分外出劳动力主要从事一些以体力劳动为主、技能要求不高的工作,造成这些岗位就业竞争激烈,工资水平低下。二是接受过专业技能培训、有一技之长的农民工缺乏。据调查,尽管2006年接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农村外出劳动力所占比重由2003年的36.2%上升到了43.9%,但仍然偏低。外出就业的农民大多未经过专门的技术培训,也决定了他们的就业范围窄,待遇低。没有接受过技能培训的外出劳动力月均收入为1468元,比接受过培训的低295元。目前,为什么存在一边是企业急着招用工人,另一边却是民工急着找工作,主要原因是许多企业都提高了用工的“技术门槛”,需要招收大量熟练的"技术型"民工,对单纯干体力活的农民工需求量逐步减少。

(四)农村劳动力单向流出不利于农业发展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尤其是有文化的青年农民会以赚钱的多少来决定自己的从业行为。只要外出打工收入高于种田收入,农民就会首先选择外出就业。与农业劳动力的流动相适应,流动人员中文化素质相对较高的青壮年农民占的比例较大,且有上升趋势。因此,农村劳动力流动与农业人才的流失是同时存在的。从农村劳动力的流动来看,它既满足了第二、三产业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推动了乡村企业和城市经济的发展,又减轻了农村的隐形失业。但是,从农业人才的流失来看,它的负面作用也是不容忽视的。一是加快了农业劳动力老化、女性化的发展趋势,使农业发展缓慢,削弱了农业的基础地位。二是农业人才的流失使文化素质本来就普遍偏低的农业劳动力的整体素质更为低下,从而影响农业现代化的进程。浙江目前正在积极发展高效农业,那么农业人口的素质问题势必会成为重要的影响因素之一。

五、政策建议

农村劳动力流动是把双刃剑,我们需要做的是充分发掘劳动力流动带来的好处,同时,通过政策完善、经济引导等多种方式逐步解决存在的问题,并消除带来的不利影响,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流动,从而使城乡发展更加和谐。

(一)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促进农民增收

农民工往往属于城市就业人群中的低收入阶层,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能促使大部分农民工得到收入的增长,从而促进农民这整个群体的收入增长。浙江农民收入的一半来自于工资性收入,农民工工资收入的增长将直接促进农民增收。同时,浙江作为经济发达的沿海省份,是农村劳动力流入的大省,提高本地区的农民工工资不仅有利于解决农民工结构性短缺的问题,而且有利于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从全省来看,各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存在较大差异,近几年虽然逐年在增加,但总体来说还是偏低的。应当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农民工最低工资制度,并建立监督检查制度。

(二)加大对农村劳动力的培训力度,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

由于农村劳动力总体素质并不高,劳动力的有效资源也并不是很丰富。这样,一方面表现为“劳动力的供给和新产业对劳动力的有效需求不相吻合”,另一方面又表现为“一定数量的较高质量的劳动力的短缺”,劳动力剩余与短缺同在。因此,从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适应能力上看,强化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自身的素质迫在眉睫。要坚持“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管、农民受益”的原则,大力实施“阳光培训”工程和职业技能培训工程,按照不同行业、不同工种对从业人员的基本技能的要求,安排培训内容,实行定向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

(三)改善用工条件,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利益

农民工长期供过于求,使不少企业不知争惜,只是一味地掠夺性、消耗性使用。低工资与超过10小时的每日工作时间,严重损害了农民工的利益。“民工荒”也反映了民工用脚投票的一种理性选择。因此,要依据《劳动法》,规范劳动合同,改善用工条件,加强劳动监察的力度,及时查处违反《劳动法》和侵犯民工权益的行为。从长远看,国家应该加快实行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战略,在条件成熟时尽快给予农民工完全的国民待遇,从而建立起全社会保障体制。同时,要积极调整户籍、教育、医疗等政策,逐步把进城的农民工作为市民来对待,以真正体现城乡统筹和协调发展的要求。

(四)加强劳动力市场信息的交流,保证劳动力供需双方的联系畅通

政府应设立专门机构,随时掌握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情况,了解外出打工人员数量、分布地区、外出时间、工作状况、健康状况等,及时了解最新动向,分析和研究农民外出就业归来和趋势。可建立农民工信息系统、农村劳动力数据库,对农村劳动力的外出就业、转移情况及时登记,并掌握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资源情况。另一方面,农村政府应积极与吸收富余劳动力空间较大的大中城市的政府和用人单位联系,建立长期的劳务输出关系,一旦用人单位需要农民工,农村政府便可以根据数据库的信息,马上组织农民工向用人单位输送,可建立专门提供劳务输出信息的网站,向农民提供更全面详细的信息,还可以在一些企业培育一批拥有一定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的人员作为信息员,收集企业用工情况,及时了解企业的用工动态,以保证劳动力的供需平衡。

(五)积极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蔓延,国内经济增长放缓,对农村经济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一些企业订单不足,部分地区出现农民工回流现象。农民工回流加大了农村的就业压力,但同时也对农业发展带来了一定的机遇。相对而言,返乡农民工在资金和技术上面具有一定的优势,对发展高科技农业具有较好的基础。因此,各地政府应该化压力为动力,有效地组织起农民工,一方面推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给予优惠政策,鼓励农民工积极开展多种经营,发展高效农业。具体来说,政府首先应当在资金上给予支持,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小额担保贷款等;其次,要对有创业意愿的返乡农民工开展创业培训;最后,建立各类开发区、产业集聚区、专业市场,开辟专门的创业孵化园区,为初创业者提供经营场地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