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农业普查资料显示,我省农民生活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主要表现在:
1.自有住房比例高且住宅质量较好。2006年末,我省99.0%的住户拥有自己的住宅,其中12.2%的住户拥有二处及以上的住房。从住宅类型看,我省农村住宅主要为楼房,而全国主要为平房。从住宅结构看,我省农村住宅主要为砖混结构,而全国主要为砖木结构。
2.饮水方式和饮用水源相对安全。2006年末,我省有83.4%的农村住户使用管道水,比全国高34.8个百分点;有59.3%住户的饮用水经过净化处理,比全国高36.2个百分点。但全省仍有近1/3的村民饮用未经处理的井水,仍有6.7%的村民饮用江河湖水、池塘水、雨水及其他水,其安全性难以保障。
3.农户炊事使用的主要能源为煤气和天然气。2006年末,全省有58.4%的农户炊事用能源主要使用煤气或天然气,比全国平均水平高46.5个百点;有39.4%的农户主要使用柴草,比全国平均水平低20.8个百分点。
4.大多数农户使用水冲式厕所。我省农户使用水冲式厕所的占58%,比全国高45.2个百分点;使用简易厕所的占32.5%,比全国低10.4个百分点。
5.耐用消费品户均拥有量较高。我省农村居民平均每百户拥有彩电115.3台,比全国多28台;固定电话72.3部,比全国多20.4部;手机114.7部,比全国多44.9部;电脑10.2台,比全国多8台;摩托车40.8辆,比全国多2.6辆;生活用汽车7.4辆,比全国多4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