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我省消费品市场呈现持续较快增长势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96.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9%,增幅比上年同期高3.6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的影响,实际增长13.3%;1-7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473.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0%,增幅比上年同期高1.5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的影响,实际增长13.2%。
城市市场零售额增长快于农村市场。7月份全省城市市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326.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9%,农村市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70.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2%,城市市场零售额增幅高于农村市场零售额增幅2.7个百分点。
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共同增长。7月份,我省批发零售业实现零售额434.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0%,其中零售业实现零售额369.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3%;住宿餐饮业实现零售额57.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9%。
中心城市增速较快。杭州、宁波两市增幅位居前列,分别为21.8%和19.1%,拉动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7.6个百分点,对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的贡献率达到42.5%。
吃、穿、用各类商品全面增长。7月份,我省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吃、穿、用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24.7%、27.3%和21.7%。其中吃的商品受食品类价格上涨因素的影响,增幅高于上年同期6.5个百分点。
汽车、家居等商品销售快速增长。据对限额以上贸易企业的分类零售统计,7月份汽车类商品零售额45.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4%;家用电器和音像制品类商品零售额19.2亿元,增长33.6%;建筑装潢材料类商品零售额增长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