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一季度全省共发放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434.8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8.13亿元,增长25.4%,其中支付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为419.4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2.86亿元,增长24.62%。从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劳动报酬看,以季末单位从业人员为平均人数,一季度全省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劳动报酬为765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1%,其中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776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4%。各行业从业人员平均劳动报酬与上年同期相比普遍平稳增长,尤其以金融业、住宿和餐饮业增长最快,分别达到28.82%和24.60%,而唯一下降的是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降幅为5.05%。其中季平均报酬水平较低的是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建筑业,较高的是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金融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最高收入行业与最低收入行业收入比为3.05∶1,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