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浙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五届四次全会决策部署,紧扣“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新定位新使命,持续推动“八八战略”走深走实,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经济延续稳进向好态势。
一、工业运行总体平稳,创新动能持续增强
10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869亿元,同比增长6.2%。主要行业支撑有力,38个大类行业中,23个行业增加值保持增长,增长面为60.5%,其中化学原料、汽车、纺织、电气机械、计算机通信电子等5个行业增加值分别增长20.1%、14.7%、10.7%、9.7%和7.5%,合计拉动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5.2个百分点。新兴产业引领增长,装备、数字经济、高新技术等产业制造业增加值分别增长8.9%、8.7%和7.9%。民营企业保持活跃,民营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7.0%,增速比规模以上工业高0.8个百分点。创新动能持续增强,规模以上工业新产品产值增长5.9%,新产品产值率为44.6%,同比提高1.6个百分点。1-10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84万亿元,增长5.6%,增速比前三季度加快 0.1个百分点。
二、服务业稳步增长,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增势强劲
1-9月,规模以上服务业(错月统计,不含批零住餐、金融业和房地产开发业,下同)营业收入2.12万亿元,同比增长5.2%,增速与1-8月持平。其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娱乐业、居民服务修理业等行业营业收入分别增长19.9%、14.3%、11.6%和11.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8.2%。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服务业和科技服务业营业收入分别增长9.9%和9.4%,分别拉动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4.9和5.2个百分点。
三、有效投资较快增长,民生领域投资持续发力
1-10月,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7.6%,其中项目投资增长11.9%。重点领域投资快速推进,制造业投资增长16.2%,拉动全部投资增长3.2个百分点;交通、能源和水利投资增长10.4%。新兴产业投资快速增长,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投资增长43.4%;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增长25.4%,其中高新技术产业制造业和高技术产业服务业投资分别增长27.2%和17.6%。民生领域投资持续发力,公共服务投资增长15.9%,基础设施投资增长5.5%。
四、消费品市场趋于活跃,品质类消费快速增长
10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088亿元,同比增长4.2%,增速比上月加快1.6个百分点。按消费类型分,餐饮收入353亿元,增长8.0%,加快3.9个百分点;商品零售2734亿元,增长3.7%,加快1.3个百分点。网上零售增势良好,限额以上贸易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零售额增长19.6%。生活品质类消费保持较快增长,限额以上贸易单位可穿戴智能设备、新能源汽车、智能手机等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40.7%、32.7%和25.1%。1-10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63万亿元,增长6.4%。
五、进出口保持增长,民营企业出口优势稳固
1-10月,进出口、出口、进口分别为4.09万亿元、2.99万亿元和1.10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2%、4.3%和7.8%。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2.13万亿元,增长10.2%;对非洲、拉美、东盟、中东等四大新兴市场进出口分别增长15.4%、9.2%、8.8%和7.9%。机电产品出口增长6.8 %,其中“新三样”产品出口合计增长17.2%。民营企业进出口3.29万亿元,增长8.4%,其中出口2.54万亿元,增长7.5%;进口7525.8亿元,增长11.7%。
六、客运量增速显著加快,货运量平稳增长
10月份,客运量4977万人,同比增长50.3%,增速比上月提高20.1个百分点,其中铁路客运量增长1.0倍。旅客周转量82.6亿人公里,增长72.4%。1-10月,客运量、旅客周转量分别增长54.6%和85.8%。
10月份,货运量2.97亿吨,同比增长6.8%,其中公路、水路货运量分别增长8.3%和4.2%。货物周转量增长9.8%。1-10月,货运量、货物周转量分别增长6.9%和11.9%。
七、企业效益持续改善,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1-9月,规模以上工业利润总额同比下降6.4%,降幅比上半年收窄7.6个百分点。38个工业大类行业中,19个行业利润保持增长,增长面为50%,其中电力热力、电气机械行业利润分别增长46.3%和39.8%。规模以上服务业利润总额增长24.6%,增速比上半年加快2.3个百分点,其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利润总额增长27.5%。
1-10月,城镇新增就业100.5万人,同比增长1.0%。
八、居民消费价格温和上涨,工业生产者价格小幅回落
10月份,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持平,增速比上月提高0.1个百分点;环比下降0.1%。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四升四降”,其他用品及服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衣着类价格分别上涨4.2%、4.1%、1.2%和1.0%;食品烟酒、交通通信、生活用品及服务、居住类价格分别下降1.7%、1.0%、0.6%和0.1%。1-10月,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4%。
10月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PPI)同比下降2.3%,降幅比上月扩大0.1个百分点,环比持平;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下降4.7%,环比增长0.4%。1-10月,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和购进价格同比分别下降2.7%和5.3%。
九、金融供给支撑有力,本外币存贷款同比多增
10月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分别为21.9万亿元和21.5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4.4%和14.1%。其中,企(事)业单位贷款余额增长19.8%。1-10月,金融机构新增存、贷款分别为2.31万亿元和2.44万亿元,同比分别多增2168亿元和2448亿元。
总的来看,10月份,全省上下深入实施三个“一号工程”和“十项重大工程”,有力推动经济运行持续整体向好。下阶段,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紧盯目标、毫不松懈,抓好已出台政策落实显效,务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奋力交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高分报表”,为全国大局多作贡献。
附注
(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均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2)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一是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影响。二是部分企业集团(公司)产品产量数据存在跨地区重复统计现象,根据专项调查对企业集团(公司)跨地区重复产量进行了剔重。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个体户)、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个体户)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个体户)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个体户)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个体户)的影响。
(4)货运量、客运量、旅客周转量等数据来自省交通运输厅;货物进出口数据来自杭州海关;价格指数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城镇新增就业人数数据来自省人力社保厅;存贷款数据来自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其它数据均来自于省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