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勤劳踏实、乐于创业的浙江人民在党的正确领导下,率先推进市场化改革,成为改革开放的领路先锋,经济建设遥遥领先,文化建设百花齐放,社会事业统筹发展,农村居民收入快速提高,生活面貌焕然一新,实现了从贫困向全面小康的跨越。2013年,浙江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6106元,连续29年位居全国各省(区)首位。
一、农村居民生活变化历程
65年来,浙江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主要经历了建国初期的较快增长、人民公社化时期的稳步增长、文革时期的缓慢增长、改革开放后的快速增长、实现总体小康和实现全面小康六个阶段。
(一)1949-1957年:建国初期的较快增长阶段
建国前期,由于封建土地制度的束缚,加上连年战乱和自然灾害,粮荒严重,广大农民在饥寒交迫中艰难度日,收入水平大幅下降,处于历史的一段低谷期。1949年,浙江农民人均纯收入仅47元,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1元,不仅收不抵支,且收入和支出比抗战前的1936年还要分别低27元和22元。通过三年恢复和发展,农民收入水平有了很大提高,1952年浙江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3元,比1949年增长55.3%。1953年开始的农村互助合作化运动,由一家一户的生产方式向互助组的生产方式转变,促进了农作物的普遍增产和农民收入的增加。但后期由于急于求成,导致农业合作化运动步子过快,管理不严和简单粗暴的工作方式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同时忽视了多种经营,给当时的农业生产和收入提高带来了不利的影响。1957年,浙江农民人均纯收入为87元,比1955年减少9.4%,但仍比1949年增长85.1%,年均增长8.0%,总体增长较快。
(二)1958-1965年:人民公社化时期的稳步增长阶段
受“大跃进”和自然灾害的影响,尤其是1959-1961年天灾带来的极大破坏性,农业全面减产,农民收入也曾一度减少。直到1961年后,中央纠正了大跃进期间“一平二调”的平均主义分配方式,实行按劳分配政策,允许农民经营自留地,发展家庭副业,同时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农村生产关系和农村经济得到了合理的调整,农民从中获得了新的经济利益,收入水平又开始上升。人民公社化的这八年里,农民收入总体还是稳步增长的,196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33元,比1957年的87元增长52.9%,平均每年递增5.4%。
(三)1966-1976年:文革时期的缓慢增长阶段
1966-1976年整整十年的“文化大革命”运动,强调以阶级斗争为纲,正常的农业生产处于无政府状态;同时片面强调“以粮为纲”,农民收入来源结构单一。在收益分配上,以平均主义为特征的“工分制”收益分配方式全盘代替了更具合理性的按劳分配原则。这一时期,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受到打击,劳动生产率低下,经济作物也连年减产,粮食生产效益始终在低位徘徊,农民收入增长缓慢。197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165元,比1965年增长24.1%,平均每年仅增长1.7%。
(四)1978-1991年:改革开放以后的快速增长阶段
1979-1980年,国家大幅度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被充分调动;1982年,农业家庭承包责任制在浙江全面推行,长期被禁锢的农村生产力得以释放,农民在承包土地进行粮食生产的同时积极发展多种经营;乡镇企业的崛起,使农村二、三产业迅速发展,农民收入来源扩大,收入水平迅速提高,温饱问题得以解决。1980年,浙江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19元,居全国第5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8元;1985年,人均纯收入上升至549元,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51元,收入水平一跃成为全国各省区第一。1989年,浙江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跨过千元大关,至1991年达1211元,比1978年的165元增长6.3倍,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实际增长10.6%,是改革开放以来收入增速最快且波动最大的一个阶段,增长最快的1981年(29.0%)比增长最慢的1989年(-2.6%)整整高出31.6个百分点。1991年的1211元首次达到了国务院提出建设“小康”水平的农村居民收入标准(1200元),浙江以全国领先速度踏上了奔小康之路。
(五)1992-2000年:实现总体小康阶段
以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和党的“十四大”为标志,中国改革进入一个全面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时期。浙江率先出台一系列扶植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非公有制经济得到迅速发展,就业问题得到了很好的解决,城乡居民的收入也随之增长。在这9年时间,浙江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总体呈“两头高中间低”的态势。1992-1993年,浙江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出现较快增长,实际增速分别达8.8%和10.2%。1990年代中后期开始,浙江农村居民收入增速放缓,1994年实际增长速度回落至4.1%,较上年整整下降6.1个百分点。1995-1999年农村居民收入实际增速分别为5.3%、6.1%、3.8%、4.7%和5.6%,增长速度始终在低位徘徊。
进入21世纪,浙江农村居民收入增长走出低谷,开始适度稳步增长。2000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254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89倍,与1992年的1359元相比增长2.13倍,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幅回升到7.8%,年均实际增长6.2%。按照上世纪90年代初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全国小康生活水平基本标准》,从1994年开始,浙江衡量小康16项指标的综合得分超过90分,其中1994年为91.3分,1995年为94.3分,1996年为94.9分,1997年为96.0分,标志着浙江居民包括农村居民生活实现了总体小康的目标。
(六)2001-2013年:实现全面小康阶段
2002年,浙江率先于全国停征了农业特产税,2005年全面免征农业税,对农业生产具有历史性的意义,同时随着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推进,农村居民收入有了很大提高。2009年,人均纯收入突破万元大关,2013年达16106元,与2001年相比,增长2.52倍,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81倍,扣除价格因素后年均实际增长8.1%,收入水平已连续29年位居全国各省(区)首位。期间,农村居民收入实际增幅最低的2008年(6.2%)与最高的2009年和2011年(9.5%)相差仅3.3个百分点,波动性较小,意味着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开始进入一个平稳较快发展时期。
二、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特点
(一)工资性收入较快增长
1980年,浙江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25元,2013年增加至8577元,比1980年增长67.6倍,年均名义增幅为13.7%,增长速度较快。进入新世纪,随着农村务工人数的增加、企业招工工资的普遍提升以及水电泥瓦等小工计时报酬增长迅速,服务价格不断走高,浙江农村总体用工形势良好,工资性收入相比经营收入占比优势逐渐明朗,稳稳地成为农民收入增长最重要的来源和动力。2013年,浙江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6106元,工资性收入占人均纯收入的比重为53.3%,高于经营收入17.6个百分点。
(二)家庭经营收入增长波动大
2013年,浙江农村居民人均家庭经营收入5757元,与 1980年的63元相比,增长90.4倍,年均名义增幅为14.7%。其中,增速最快的1983年(93.5%)整整高出最慢的1999年(-4.7%)98.2个百分点,增长波动十分之大。1980年,家庭经营收入占纯收入比重为28.8%,到1983年飞速提高至66.8%,高于工资性收入占比43.7个百分点,之后长期处于农民收入来源的主体。1991年之前占比均60%以上,1992-1998年保持着50%以上的占比,1999年占比下降至48.0%,但仍是四项收入中最高的。2000年之后经营收入占纯收入比重第一的位置开始“让位”于工资性收入,占比逐年下降,并稳定在30%-40%之间。2013年,家庭经营收入占人均纯收入比重为35.7%,仅次于工资性收入。
(三)转移性收入平稳增长
2013年,浙江农村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1126元,与 1980年的31元相比,增长35.3倍,年均名义增幅为11.5%,增长幅度较平稳。1980年,转移性收入占纯收入比重为14.2%,之后占比逐步下降,最低谷为1995年的3.3%,并且在较长一段时间保持在3%—4%之间,直到2009年之后才有小幅上升。近几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上调、最低生活保障补贴标准的提高以及各种惠农政策(粮食直补、良种补贴、生产资料补贴等)的出台,加之在外打工子女收入提高赡养费也随之增加等原因,转移性收入进入高速增长期,2008-2013年年均增长21.4%,是四大项收入中增长最快的。2013年,转移性收入占纯收入比重为7.0%,是2000年以来的最高点。
(四)财产性收入增长前快后慢
2013年,浙江农村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646元,比1993年的25元增长24.8倍,年均名义增幅达17.7%,增长速度较快。增长趋势呈现“前快后慢”的特征,1994-2004年年均增长25.2%,比2005-2013年的年均增长9.1%高出16.1个百分点。1993年财产性收入占纯收入比重为1.4%,是四项收入中占比最低的。随着农村居民财富积累的增加、理财意识不断提高、基金理财方式多样化等,尤其进入21世纪后农村居民房租收入大幅提高,财产性收入占纯收入的比重也有所提高。2013年,财产性收入占纯收入比重为4.0%,比1993年上升2.6个百分点,占比总体提升。
三、农村居民生活焕然一新
由于历经连年战乱,1949年浙江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只有47元,生活消费支出为51元,可谓收不抵支,生活极度穷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浙江农村经济出现了历史性的变化,农村居民从收不抵支到实现温饱并逐步迈入小康社会,购买能力和消费水平不断上升,消费结构持续优化升级,生活质量全面改善,生活面貌焕然一新。
(一)消费水平不断提高,恩格尔系数大大下降
2013年,浙江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1760元,比1978年的157元增加11603元,增长73.9倍,年均名义增长13.1 %。1978年浙江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65元,比消费支出仅多了8元;2013年浙江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6106元,比消费支出多了4346元。随着消费支出的不断提高,恩格尔系数也出现了持续下降。1978年,浙江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59.1%,到2013年下降至35.6%,大幅下降23.5个百分点,标志着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显著提升。
(二)居住面积越来越宽敞,生活环境显著改善
1978年以前,浙江农村居民住房普遍简陋不堪,不仅面积小,年代久远,建筑材料也多以砖木或草房为主要结构,亟需翻新或重建。改革开放后随着浙江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居民居住条件进一步改善,住房普遍从简陋的旧房升级换代为高大宽敞的新房,尤其是新世纪以来建成的住房,相当部分可以和设施配套、美观舒适的城市住房相媲美。1980年,浙江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为16.07平方米,2013年增加至60.82平方米,36年间居住面积增加了44.75平方米,增长2.78倍,住房面积越来越宽敞。2013年,农村居民家庭自建住房占84.9%,83.8%现住房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上,97.6%都是钢筋混泥土、砖混或砖木结构的住房,84.3%的住宅外道路路面是柏油或水泥路面,87.6%的家庭有管道供水入户,66.8%的家庭使用罐装液化石油气,42.4%使用电取暖,65.4%的家庭洗澡设施使用自装热水器,85.8%的家庭有住户独用厕所,75.2%的家庭使用水冲式卫生厕所。2013年,浙江农村居民人均居住支出1934元,是1980年的74.4倍。
(三)膳食结构日趋合理化,营养价值不断提高
2013年,农村居民年人均消费粮食和蔬菜为115.88公斤和69.99公斤,比1981年的301公斤和145公斤分别下降61.5%和51.7%;而人均消费肉禽及制品、水产品29.78公斤和16.48公斤,比1980年的11.73公斤和5.85公斤分别增长1.54倍和1.82倍。浙江农村居民膳食结构中的植物性消费比重逐步下降而动物性消费比重逐步上升,食物营养价值越来越高。农村居民的膳食结构从粮食类、蔬菜类、肉禽蛋类、鱼虾类和食糖等最基本的食物指标数据,扩大到肉禽制品、奶及奶制品、贝壳海鲜类、坚果及果仁制品等指标数据,每日从膳食中获得热量和蛋白质基本能达到最佳值。
(四)衣着消费讲品味,追求品牌和个性
浙江农村居民的衣着消费从简单地扯块布料做新衣逐渐过渡到购买成衣,并开始注重服装的质地、款式和色彩等多种元素。1990年代以来,村民开始追求服装样式的新颖多样,成衣化倾向成为衣着消费的主流。进入新世纪,村民们更加舍得把钱花在衣着打扮上,除了购买服装数量的迅速增长外,对穿衣品牌、时装和个性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每到节假日涌入县城大型商场、超市或服装专卖店购买高档服装鞋帽已经成为众多村民尤其是年轻女性的固定消费模式,农村居民无疑成了商场节庆促销的主力军,衣着支出也随之迅速增长。1978年,浙江农村居民人均衣着消费支出17元,2013年为848元,增长了48.9倍,年均增长11.8%。
(五)耐用消费品升级换代,生活品质进一步提升
1978年,浙江农村居民人均用品类消费支出只有12元,而且基本用于肥皂、洗衣粉之类的日常开销,彩电、洗衣机、电冰箱等数量很少。上世纪80年代以后,以手表、自行车、缝纫机和收音机为代表的“老四大件”成为生活富足的一个象征;90年代又转向以彩电、冰箱、收录机和洗衣机为标志的“新四大件”;如今,智能手机、电脑、照相机等信息化设备普遍满足了村民的现代化追求,而电冰箱、空调、热水器等高档电器的普及则进一步提升了广大村民的居住舒适度和生活品质。2013年,浙江农村居民人均购买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565元,比1978年增长46.1倍。每百户浙江农村居民家庭拥有彩色电视机169.3台,电冰箱96.5台,空调101.3台,抽油烟机57.6台。随着高科技和信息化社会的日益发展,发展和享受型消费资料需求增加,耐用消费品的更新换代是时代必然,更是农村居民生活品质不断提高和生活方式趋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
(六)交通更加便利,信息化消费成一大亮点
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努力改善农村基础设施,特别是道路桥梁和通信网络建设,已全面建成了村村通公路、户户柏油路的新农村,交通出行的便捷和通讯方式的快速,使得浙江农村居民的交通通信消费有了质的飞跃。2013年,浙江每百户农村居民家庭拥有家用汽车22.6辆,即每5户农村居民家庭中就有一辆家用汽车,比2000年的0.22辆增加22.38辆。每百户农村居民家庭分别拥有移动电话和计算机221.6部和49.6台,分别是2000年的11倍和55.7倍。近几年以电脑和智能手机为媒介的信息化消费和网络购物逐渐走入农村居民家庭,并普遍得到年轻村民的青睐和追捧,网购支出快速增长,消费方式信息化,成为农村居民生活消费的亮点之一。
(七)文教娱乐和服务性消费比重上升,消费结构不断优化
1985年,浙江农村居民人均食品、教育文化娱乐和交通通信支出占生活消费总支出的比重分别为52.1%、3.2%和2.5%。2013年,人均食品、教育文化娱乐和交通通信支出占生活消费总支出的比重分别为35.6%、8.9%和16.1%。与1985年相比,文教娱乐和交通通讯支出占比分别上升5.7和13.6个百分点,食品消费虽仍占据第一,但比重却下降了16.5个百分点,消费结构日趋合理化。服务性消费支出比重也在逐步加大。2013年,浙江农村居民人均服务性消费支出3493元,占消费支出的比重达29.7%,比上世纪80年代7%有明显提高,说明农村居民的消费模式已逐步向发展享受型靠拢,消费结构持续优化升级。
(八)养老、医保等体制不断完善,农民后顾之忧得以缓解
1991年,浙江开始实行“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支持”的“老农保”政策,2010年起则全面启动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行“新农保”政策。短短几年时间,参保人数持续增长,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实现了社会养老保险从“制度全覆盖”到“参保对象全覆盖”。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已上调3次,2014年1月1日起最低标准上调至100元,位居全国各省区前列。基础养老金标准虽不高,但对于大量无工作经历的农村老人来说,“新农保”使农民养老金实现从无到有,老人有了一定的保障,意义重大。而“新农合”让农村居民看病更加便利,报销金额尤其是大病重病的报销比例不断提高,政府补助标准也在逐年提高,切实缓解了农村居民的看病之忧。2013年,浙江农村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944元,比2000年增长3.7倍。农村居民医疗保健支出的稳步增长,除了对自身健康问题的日益关注外,还得益于医疗保健技术的不断提高和医保机制的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