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准确掌握大气污染状况,是目前事关民生的一项极其重要工作。所谓清单编制,通俗的讲就是要将一个区域内各行为主体(包括企业、单位、个体)在社会生活和生产活动各环节中直接或者间接排放的温室气体(二氧化碳等),通过列清单的形式一一计算出来,最后得出总排放量。清单编制工作需要大量相关统计基础数据作支撑。建立一个与之对应且较为完善的统计体系,对及时、高效开展清单编制工作意义重大。本文拟通过对编制地区温室气体排放清单需求以及现有统计体系可供两个方面的对比,找出存在的差距,分析原因,提出下一步可改进和完善的方法,为建立我省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所对应的统计体系奠定基础。
一、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所需基础统计指标
编制清单最重要的两类基础指标是活动水平和排放因子指标。其中活动水平指标是指在特定时期(通常为一年)、特定区域,增加或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人为活动量,如化石能源燃烧量、水稻种植面积、森林变化情况及家畜动物数量等。由于排放因子指标更多依靠实验室及技术测算等方法取得,因此本课题研究重点为反映活动水平的统计指标及收集。从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涉及的五大领域看,有以下需求:
(一)能源活动
能源活动相关活动水平指标包括以测算化石燃料温室气体排放量为目的的分部门、分能源品种、分主要燃烧设备的能源消费量;以测算生物质燃烧温室气体排放量为目的的分灶具类型的秸秆、薪柴、木炭与动物粪便等生物质燃料消费量;以测算电力调入调出二氧化碳间接排放量为目的的境内电力调入或调出电量。
(二)工业生产过程
工业生产过程活动水平指标主要有两类,一是主要产品产量,包括水泥熟料、石灰石、电石、己二酸、一氯二氟甲烷、硝酸、铝、镁、氢氟烃与钢材等产品产量;二是主要资源消耗量,包括石灰石、白云石、生铁、六氟化硫、四氟化碳、三氟甲烷和六氟乙烷等主要资源产品。
(三)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
森林和其它木质生物质生物量碳贮量变化测算涉及的活动水平指标有区域内乔木林按优势树种(或树种组)划分的面积和活立木蓄积量,疏林、散生木、四旁树蓄积量,灌木林、经济林和竹林面积;森林转化涉及的活动水平指标主要为乔木林、竹林、经济林转化为非林地的面积。
(四)农业
稻田甲烷(CH4)排放测算需要调查各种类型稻田播种面积,一般包括单季水稻、双季早稻和晚稻等类型;农用地氧化亚氮排放涉及的活动水平指标包括农作物面积和产量、畜禽饲养量、乡村人口、粪肥施用量(吨/公顷)、粪肥平均含氮量、化肥氮施用量、秸秆还田率、相关的农作物参数和畜禽单位年排泄氮量等;动物肠道发酵及动物粪便管理甲烷排放涉及的指标主要为分类型动物不同饲养方式的存栏量数据,其中主要动物类型包括奶牛、非奶牛、水牛、绵羊、山羊等,饲养方式包括规模化饲养、农户饲养和放牧饲养等。
(五)废弃物处理
固体废弃物填埋甲烷排放估算所需的活动水平数据包括城市固体废弃物产生量、城市固体废弃物填埋量、城市固体废弃物物理成分;废弃物焚烧处理二氧化碳排放估算需要的活动水平数据包括各类型(城市固体废弃物、危险废弃物、污水污泥)废弃物焚烧量;生活污水处理甲烷排放测算需要的主要活动水平数据为污水中有机物的总量,以生化需氧量(BOD)作为重要的指标,包括排入到海洋、河流或湖泊等环境中的BOD和在污水处理厂处理系统中去除的BOD两部分;工业废水处理甲烷排放测算时将每个工业行业的可降解有机物数据分为两部分,分别为处理系统去除的COD和直接排入环境的COD;废水处理活动氧化亚氮排放量测算涉及数据包括人口数、每人年均蛋白质的消费量(千克/人/年)、蛋白质中的氮含量(千克氮/千克蛋白质)、废水中非消费性蛋白质的排放因子以及工业和商业的蛋白质排放子以及随污泥清除的氮量。
二、浙江省与清单编制相关的基础统计现状
(一)能源活动方面
1.现有主要报表。能源领域与清单编制相关的基础统计体系由政府统计和部门统计两部分组成。政府统计体系在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下,分别采用全面调查、抽样调查与重点调查等方式,对全社会能源生产、流通以及消费情况进行较为全面统计。包括地区能源平衡表,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表及附表,能源生产销售与库存表,非工业重点耗能单位能源消费情况调查表,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单位能源消费情况,成品油批发零售报表等(详见表1)。
表1 政府统计部门现有资料情况
报表名称 | 统计内容 | 报表类型 | 负责部门 |
1.地区能源平衡表 | 全社会能源供应、加工转换及终端消费情况 | 综合表 | 统计局能源统计处 |
2.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表及附表 | 规模以上工业能源加工转换及终端消费情况 | 基层表 | 统计局能源统计处 |
3.能源生产、销售与库存表 | 规模以上工业能源生产、销售与库存情况 | 基层表 | 统计局能源统计处 |
4.非工业重点耗能单位能源消费情况调查表 | 辖区内年能源消费在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建筑业和第三产业能源消费情况 | 基层表 | 统计局能源统计处 |
5.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单位能源消费表 | 农林牧渔业能源消费情况 | 基层表 | 地方调查局一产统计处 |
6.成品油批发零售报表 | 辖区内成品油批发零售情况 | 基层表 | 统计局服务业统计处 |
除政府统计外,部门能源统计也是全社会能源统计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清单编制基础数据的重要来源。我省部门能源统计报表包括全社会电力统计表,农村生物质能消费表,主要能源品种进出口情况的能源进出口情况表,航空煤油消费表等(详见表2)。
表2 省有关部门现有资料情况
制度及表名 | 统计内容 | 报表类型 | 负责部门 |
1.全社会电力统计表 | 全社会电力生产、供应及消费情况 | 综合表 | 电力公司 |
2.农村生物质能源消费表 | 农村生物质能消费情况 | 综合表 | 农村能源办公室 |
3.能源进出口情况表 | 主要能源品种进出口情况 | 综合表 | 海关 |
4.航空煤油消费表 | 航空煤油消费情况 | 综合表 | 中航油 |
在现有能源统计体系中,有部分报表直接为全社会各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提供基础数据,如地区能源平衡表;另一部分报表则为某一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测算提供基础数据,如规模以上工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表及附表是核算工业领域能源消费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依据;还有一部分报表间接为清单编制提供基础数据,如成品油批发零售报表从供应角度为核算地区成品油消费提供重要依据,是测算成品油消费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统计资料。
2.各种现有资料与清单编制需求之间对应关系。在能源统计体系众多报表中,能源平衡表是一张综合性报表,其数据通过对各部门、各行业的能源生产、消费情况的调查取得。因此,各行业均有反映行业能源生产、消费情况的相应调查表,既是能源平衡表的数据来源,也是各行业能源活动温室气体排放基础数据的最终来源。各能源统计报表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与清单编制所需基础统计指标之间的关系如下图:
(二)工业生产活动方面
工业生产过程中与温室气体排放相关的基础统计报表较为简单,主要为由国家统计局统一实施工业产品产量统计表,该表对规模以上工业约400多种产品产量进行全面调查,是工业生产活动清单编制的主要基础数据来源。工业产品产量统计报表可以提供分地区水泥熟料、电石、硝酸、钢材等主要产品产量数据,但有部分产品并未纳入产品产量目录。除工业产品产量表外,部分行业协会也对主要产品产量进行相应调查,可以作为工业清单基础数据来源的有益补充,如水泥协会编制的《中国水泥年鉴》等资料。工业清单编制还涉及部分资源的消耗表,我国资源消耗的统计尚处于起步阶段,2012资源统计试点工作对部分资源消耗情况进行重点调查,但涉及资源品种不多,其中与清单编制相关的资源品种为生铁以及用于生产铸件的生铁消耗量。
(三)农业生产活动方面
农业相关领域中,稻田甲烷排放测算主要活动水平指标为分类型稻田播种面积;农用地氧化亚氮排放主要活动水平指标包括化肥氮、粪肥氮和秸秆还田氮输入量;动物肠道发酵甲烷排放、动物粪便管理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测算主要活动水平指标为各类畜禽存栏量。农业领域部分基础统计数据可从《浙江省农村统计年鉴》、《中国畜牧业统计年鉴》中取得,另有部分数据如粪肥氮与秸秆还田氮总量虽然不能直接取自年鉴,但也可通过上述年鉴及《浙江统计年鉴》中相关数据进行估算。
(四)林业及土地利用变化方面
林业清单编制涉及主要树种的面积和蓄积量等活动水平指标。我省森林资源清查对乔木、竹林、疏林、灌木林、散生木、四旁树与疏林等各类林地面积及蓄积量进行统计。不仅如此,森林资源清查还按优势树种对乔木林面积和蓄积量进行统计,我省乔木林主要树种包括马尾松、黄山松、杉木、栎类、其他硬阔类、针叶混、阔叶混与针阔混等,基本能够满足林业清单编制需要。森林转化温室气体排放测算主要涉及乔木林、竹林、经济林转化为非林地的面积。森林资源清查对5年内乔木林、竹林、灌木林、经济林及散、四、疏林等转化为无林地和非林地的面积进行统计。
(五)废弃物处理方面
废弃物处理中固体废弃物填埋主要涉及固体废弃物填埋量及废弃物物理成分等指标,固体废弃物焚烧处理涉及各类型(城市固体废弃物、危险废弃物、污水污泥)废弃物焚烧量等指标。《浙江省城市建设年鉴》市容环境卫生表(市(县)综15表)可提供每年全省分市生活垃圾填埋量和焚烧量等数据,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的研究报告可提供垃圾物理成分指标数据。生活污水处理甲烷排放测算主要涉及生化需氧量(BOD)指标,《浙江省环境统计年报》、《浙江省城市建设统计年鉴》可提供生活污水处理COD数据,乘以区域特定的BOD/COD比值,可以计算相应的BOD数据。工业废水处理甲烷排放测算主要涉及每个工业行业的化学需氧量(COD)指标。《浙江省环境统计年鉴》可提供工业分行业COD相关数据。废水处理活动氧化亚氮排放量测算涉及指标可从《浙江统计年鉴》取得数据或取自IPCC指南提供的参考值。
三、现行统计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温室气体排放涵盖全社会经济生活各领域,清单编制所需基础统计数据来源复杂,原始记录分散,数据搜集难度较高。同时,由于部分统计数据专业性较强,不仅需要政府统计部门多个专业的协调与合作,还需要林业、农业、环保、城市管理等多个部门及相关研究所、协会的配合,数据管理难度也较高,现行温室气体排放统计状况难以完全满足地区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的需要。总体而言,现行统计体系与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需要之间的差距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温室气体统计核算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缺乏完整、系统的统计体系支撑。1988年,世界气象组织(WMO)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共同建立了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开始研究温室气体的统计、核算工作,我国于2009年11月25日才首次较为正式提出建立全国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体系。目前,对于如何建立完整、系统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体系,尚处于研究探索阶段。
二是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与现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差异较大。我国政府统计体系以国民经济核算为中心,各专业统计指标体系与统计制度,以及农业普查、经济普查等大型普查,都是紧紧围绕着国民经济(GDP)核算的需要建立和开展。这一套体系的重点是投入产出、资金流量、国际收支和资产负债等经济指标,与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涉及的能源、物资消耗、畜禽粪便管理及废弃物处理等相关指标差异较大,原有的国民经济统计核算体系难以直接应用于清单编制所需。
三是缺乏统一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管理机构与制度。目前,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管理分散在统计、农业、林业、环保等多个部门,涉及的各类基础统计指标散落于多个统计制度中,指标的统计口径与范围缺乏统一标准。这不仅给基础数据的统计调查工作带来较大麻烦,也不便于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时的数据收集和使用,不利于推进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的规范化与常规化。
四是温室气体排放统计力量较为薄弱。由于温室气体排放统计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统计能力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专职温室气体排放统计力量基本为零。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领域为能源消费,现阶段其基础统计体系建设的大部分工作需要由能源统计系统承担,工作力量的配备严重不足。我省部分市尚未单设能源统计机构,大部分区、县仅有一名专职能源统计人员,完成原有全社会能源统计及核算工作都已经捉襟见肘,难以承担温室气体排放测算涉及的数据收集、审核及汇总等工作。
五是各领域统计上尚有诸多不足。能源统计方面,根据现有能源统计报表制度,省级能源平衡表可以为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提供全省分产业、分能源品种的加工转换、终端消费等活动水平数据,但目前能源品种分类尚不能完全满足温室气体清单编制要求,需要进一步调整和细化。由于能源数据统计及管理体系与清单编制所要求的数据体系并不完全一致,部分指标的统计重点与清单编制需要尚存在差距,如我国能源结构以煤为主,但煤炭热值数据统计不全面、基础不扎实且含碳量没有纳入统计体系都为能源清单的编制带来一定困难。由于设备能耗调查难度较大,基本处于空白状态,难以满足清单编制对分设备能耗数据的需求。市、县能源平衡表编制工作尚未起步,仅能提供规模以上工业较详细的分行业、分品种能源消费数据,一产、三产及生活等领域分品种能源消费情况调查还有待加强。工业统计方面,规模以上工业统计报表制度中产品产量调查表为核算工业生产过程温室气体排放提供了部分活动水平基础数据,但是其产品产量的统计范围尚不能完全满足需要,如石灰、电石、己二酸和镁等产品并不在工业产品统计目录中。此外,工业活动清单编制还需要部分资源消耗量数据,但资源消耗统计尚处于起步阶段,国家统计局和国家发改委就此项工作开展多次试点,至全面铺开尚需一段时间。农业统计方面,《浙江省农村统计年鉴》《浙江统计年鉴》中相关报表为农业温室气体排放测算提供部分活动水平数据,但其统计范围及品种设置尚不能完全满足要求,需要进一步完善与加强。如缺乏秸秆还田、家禽和兔的存栏量等统计数据,未细分山羊和绵羊的存栏量数据,农业统计中关于水稻播种类型的划分口径与清单编制所需口径不一致。此外,市、县农业统计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如缺少分县氮肥和复合肥消费量统计数据。林业统计方面,《林业统计报表制度》、《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能够为计算相关土地利用变化与林业数据提供基础的活动水平数据,但林业森林资源普查每五年进行一次,各年度森林资源数据只能进行估算,统计频率与清单编制需求尚有一定差距。废弃物统计方面,《浙江省城市建设年鉴》、《浙江省环境统计年报》等环境综合统计报表制度中相关统计表为核算废弃物处理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提供部分基础活动数据,但其统计范围及品种尚不能完全满足需求,如缺少农村废弃物统计数据,废弃物物理成分统计较为薄弱,需要进一步改进与完善。
四、几点建议
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指标体系以及监测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是一个长期的、动态的过程,难以一步到位。为进一步加强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工作,满足政策制定、公众知情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需要从统计制度、统计方法、数据使用与质量控制,工作协调机制等方面进一步予与完善和规范。
(一)进一步完善现有统计制度
现有统计制度能为温室气体排放测算提供一大部分基础活动水平数据,但仍有一部分指标不在现有统计范围。应根据温室气体排放测算需要以及各领域统计特点与实际情况,适当对现有统计指标体系进行增补、修改和完善,以更好满足清单编制及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工作的需要。
温室气体排放测算涉及的活动水平数据来源较为复杂,有来源于全面调查的,有来源于抽样调查、重点调查以及典型调查等其他调查方式,也有部分数据来源于专业文献或科学研究。为进一步提高基础数据统计质量,应着重针对清单编制需求以及各领域在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中所占比重,进一步改进统计调查方法。对于重点指标和重要数据,能采用全面调查就采用全面调查,能扩大调查范围就扩大调查范围;对于相对次要的指标和数据,则完全可以采用抽样调查或重点调查等方式,尽可能提高统计效率。
高质量的基础统计数据是确保清单数据准确性的重要保证,在日常统计工作中,各部门应加强对清单编制相关数据的审核和把关。以能源领域为例,应着重加强对分品种能源消费数据的审核,特别是要加强对“用于原材料”数据的审核;工业领域加强主要产品产量数据的审核;农业、林业、环保与建设等部门均应加强对本部门数据的审核,形成部门合力,共同确保清单编制基础统计数据质量。
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数据来之不易,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更需要对其充分开发利用,挖掘数据潜力,发挥数据功效。一方面,可以对数据进行整理筛选,对部分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资源环境状况的指标向社会定期公开,满足公众知情需要,培育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温室气体排放工作的主动意识和良好氛围。另一方面,要及时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特别是要利用相关考核、评价机制,提高各级政府对温室气体排放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同时,还可以将部分数据成果直接应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中,如支持我省碳汇交易市场等,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提供助力。
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指标体系涉及众多部门和行业数据,在收集数据的过程中,应以温室气体排放测算中心,政府统计部门与农业、林业、环保、城建等相关部门充分沟通协调,通过定期行业调查、召开研讨会、专家咨询等形式构建一个专门的数据收集平台,通过固定频率、固定表式、固定联系人等方法,建立长效稳定的数据收集和评估机制。
我省温室气体排放统计工作尚未正式起步,基础统计工作力量较为薄弱。以建立健全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工作体系为目标,逐步建立负责温室气体排放统计的专职工作队伍,落实相应工作经费。并在此基础上加强对各级温室气体排放统计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为深入推进温室气体排放的统计、监测和研究工作提供坚实的物质、人员保障和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