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我省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以来,各级政府加强对低收入农户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和就业帮扶,促进低收入农户劳动力转移就业,拓宽低收入农户增收渠道,提高低收入农户保障水平。五年来,我省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呈持续较快增长态势。2009年,我省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为3622元,2010年为4239元,2011年达到5298元。2012年又提高到6260元,四年间,我省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年均递增20.0%。
1.工资性收入较快增长。2012年,在我省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6260元中,人均工资性收入为2996元,比2009年增加1099元,年均递增16.5%。
2.家庭经营纯收入持续增长。2012年,低收入农户家庭经营纯收入为1657元,与2009年相比,增长49.1%,年均递增14.3%。人均第一产业经营纯收入为1022元,年均递增11.3%;人均第二产业经营纯收入为301元,年均递增33.3%;其中:来料加工业发展较快,来料加工收入达到人均129元,年均递增22.0%;人均第三产业经营纯收入为334元,年递增11.2%。
3.转移性收入快速增长。2012年,低收入农户人均转移性收入1557元,比上年增加360元,增长30.1%,与2009年相比,增加984元,增长1.72倍,年均递增39.5%。其中:离退休金和养老金(包括领取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收入人均达到479元,比2009年增长3.28倍,年均递增62.3%;救济金、扶贫款及其它来自政府的补贴收入人均373元,比2009年增加202元,增长1.18倍,年均递增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