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较好,经济开发较早,历来是我国农业、商业和手工业较为发达地区,素有鱼米之乡、丝茶之府、文物之邦的美誉。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揭开了浙江发展新的历史。60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农村居民收入快速增长,人民生活摆脱了贫困,实现了从温饱到小康的跨越,不少居民已叩开了富裕的大门,生活质量全面提升,正迈入全面小康的新阶段。
一、农民生活实现了从贫困到小康的跨越
1949年,浙江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只有47元,生活消费支出为51元。经过土地革命和农业合作化运动,农村生产力获得了解放,农业生产得到较快恢复和发展。到1957年,浙江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7元,比1949年增长84.7%,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5元,比1949年增长85.4%。1958年至改革开放前的1978年,反右、大跃进和十年“文化大革命”等政治运动,使生产力遭到严重破坏,经济建设停滞不前,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缓慢。1965年,浙江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33元,到改革开放前的1978年也只有165元,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157元,恩格尔系数(即食品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例)高达60%,大部分农村家庭的温饱问题尚未解决。
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以来的30年,中国经济取得日新月异的变化,浙江经济更是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发展。伴随着经济的迅速增长,浙江农民生活也经历了从摆脱贫困,解决温饱,到迈向小康的巨大变化,人民生活水平向前跨跃了一大步,部分居民还过上了富裕的生活。改革开放后,农村普遍实行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改革,使长期被禁锢的农村生产力得以释放,勤劳而善于抓住机遇的浙江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被充分调动起来,长期以来被压抑的商品生产积极性也随之迸发,农业和农村经济得到了高速发展。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促进了浙江经济的快速发展,也给百姓带来了很大的实惠,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进入了一个较快的增长期。浙江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1978年的165元,增长到1991年的1211元,13年时间增长了6.3倍,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年均实际增长接近13%,其中1981年、1982年和1984年的增长幅度均高达20%以上。从总体而言,至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浙江农村居民摆脱了贫困,解决了温饱问题,成为全国“先富起来”的地区之一。
1992年,邓小平视察南方发表的重要讲话和同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四大”,鼓励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允许劳动报酬以外的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中国出现了新一轮的经济高速增长。在浙江大地上掀起了兴办私营个体企业的高潮,非公有制经济得到迅速发展,不仅解决了就业,也增加了农村居民的收入。1991-1993年,浙江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出现较快增长,比上年的实际增幅分别达8.9%、8.8%和10.2%。90年代中后期开始,由于世界经济的不景气以及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影响,全国农村居民收入连续几年出现下降,浙江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幅度也明显回落。1994年,浙江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幅回落至4.1%,1997年和1998年分别为3.8%和4.7%。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1989年的1011元增加到1998年的3815元,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实际增长5.1%,明显低于前一个时期。在这一阶段,农村居民收入的增长既有高速增长,也有较大幅度的回落,总体属于快速增长并伴随波动的增长时期,农村居民的生活在解决温饱的基础上又上了一个台阶,进入了总体小康生活阶段。按照上世纪90年代初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全国小康生活水平基本标准》,到1995年,浙江省总体小康的实现程度达到95%以上,即基本实现总体小康,1999年,浙江省总体小康实现程度达到100%,即完全实现总体小康的目标。
1999年开始,随着国家一系列扩大内需、启动经济政策的出台,浙江经济开始进入了平稳较快增长阶段,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摆脱了徘徊波动的局面,进入了稳定增长阶段,农村居民生活逐步向全面小康迈进。1998-2002年,浙江农村居民收入增长额达到1256元,年均增长251元,远远高出全国平均水平,除北京和天津市外,增长幅度排在全国各省市区第3位。近5年来,浙江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新农村建设迅速推进。2003年至2008年,浙江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5431元增加到9258元,6年间增加了3827元,年均增加637元。1998年至2008年,浙江农村居民的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最低的1998年的实际增幅为4.7%,最高的2006年为9.3%,年均增长幅度为7.5%,波动较小。2005年,浙江农村全面小康社会的实现程度达64.0%,比全国快35.8个百分点。2007年,浙江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继续稳步发展,农村全面小康社会的实现程度达81.2%,已连续5年居全国各省市区第4位,全国各省区第1位。
二、农民生活质量全面提升
(一)农民收入水平大幅提高
60年来,随着浙江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居民收入不断提高,收入来源和构成也发生了较大变化。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对农民收入问题一直非常重视,采取了不少政策措施,鼓励非农产业快速发展,使农民收入水平有了较大提升,极大地推动了农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九五”后期以来,在全国农村居民收入增幅低水平上徘徊的情况下,浙江农村居民收入仍保持了较快增长。
1.农民收入保持较快增长。2008年,浙江农民人均纯收入达9258元,比改革开放初期的1978年增长了20多倍(未剔除价格变动因素,下同),平均每年增长14%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逐年上升,从1978年的165元,上升到1989年的1011元,跨上了千元台阶;1994年突破2000元;经过短短两年,199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了3000元。随后在2000年、2003年、2004年和2006年分别跃上了4000元、5000元、6000元和7000元台阶,2008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已达到9258元,高出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近一倍。虽然进入新世纪的8年,农民收入增幅较之上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前期相对降低,但实现了较高基数上的增长,而且是在全国农民增收困难、增幅滞缓的大背景下实现的。
2.家庭经营收入变化较大,从快速增长到逐步回落并呈稳定态势。改革开放前,因农村处于比较集中的集体经营模式,家庭经营收入比例较小。1978年,浙江农村居民家庭经营收入占纯收入的比重为23.0%。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广,家庭经营收入快速增长。到八十年代,浙江农村居民家庭经营收入占纯收入的比重在70%以上(1985年达到70.3%)。“六五”时期,浙江农村居民收入高速增长,主要来自于以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为主的第一产业收入的增长贡献。随着非农产业的崛起,家庭经营收入的比重开始下降,到1990年下降到65.1%;2000年进一步下降到45.1%,首次低于工资性收入的比重。农林牧渔业的收入占纯收入的比重从1985年的53.0%,下降到1990年的45.9%,到2000年和2008年已分别下降至22.4%和17.8%,农村居民收入对农业的依存度降低,农业的主业地位让位于二、三产业而成为副业。同时,支农政策不断出台,减轻了农村居民负担。浙江在全国率先取消农业税,浙江财政支农力度也较大,2003-2006年,财政预算内支农支出323亿元,年均增长19.2%,支农支出占地方财政支出比重由2002年的6.7%提高到6.9%,2007-2008年,农林水事务支出319.6亿元,年均增长24.7%。家庭二三产业的稳定发展,对收入增长起到了整体的稳定作用。农村居民来自二、三产业收入占家庭经营收入的比重由1990年的29.4%增加到1995年和2000年的36.6%和50.3%,2000年首次超过农林牧渔业收入,且稳定在55%左右。到2008年,家庭二三产业收入占家庭经营收入的比重已超过农林牧渔业10个百分点。
3.劳务收入不断增长,有效地带动了农村居民收入的稳定增长。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和乡镇企业在各地的蓬勃发展,为大批农民进入乡镇企业、转移到城镇打工就业创造了条件。浙江人民吃苦耐劳,有眼光,善经营,在工业、建筑、运输、商贸等各行各业都有令人瞩目的成就,特别是农村个私企业快速发展带动了劳务收入(工资性收入)的逐年提高,使其逐渐成为浙江农村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1980年,浙江农村居民人均劳务收入只有12元,1990年增加到324元,2000年进一步增加到2001元,2008年为4713元。浙江农村居民劳务收入占人均纯收入的比重,1980年仅为5.5%,1990年增加到29.5%,2000年进一步提高到47.0%,接近一半,首次超过家庭经营收入占人均纯收入的比重。劳务收入比重提高对90年代浙江农村居民收入的增加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从1991年开始至2008年的17年间,劳务收入增长对人均纯收入的增长贡献率有13年超过50%,其中1997至2001年,劳务收入对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分别高达61.4%、68.2%、114.2%、86.1%和68.6%。也正是在这几年,全国各地因种种原因出现了农村居民收入增长趋缓和困难重重的情况,而浙江由于劳务收入的持续较高速度增长,避免了农村居民收入的下降。
4.财产性转移性收入小幅增长。农村居民的财产性转移性收入在改革开放初期以转移性收入为主,占人均纯收入的比重很小。1985年,浙江农村居民的财产性转移性收入占全年人均纯收入的比重为5.4%,对人均纯收入的贡献率较低。在90年代初期和21世纪初,得益于城市化发展、道路交通建设和工业小区建设等,财产性转移性收入以土地征用补偿收入为主,约占一半以上,近几年有所回落,基本在30%以下。租金收入增长则相对稳健,占财产性收入的比重由1995年的6.2%扩大到2008年的26.0%。因此,在土地征用补偿收入有所回落的情况下,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占纯收入的比重保持了稳定小幅增长的态势。股息收入占财产性收入的比重,1995年为8.0%,1999年、2000年和2001年则相对较高,分别为25.1%、30.4%和21.6%,2002年至2008年,基本在14%和16%之间小幅波动。
5.收入差距有所缩小,中低收入居民收入水平提高。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农村居民的收入差距由扩大到逐步回落并保持在一定的合理区间。衡量农村居民收入差异程度的基尼系数1982年为0.1876。随后逐年扩大,到1988年为0.3071,1989年开始至2005年间有所波动,2005年为最高达0.3678,但仍处于合理区间。近两年又有所缩小,2007年为0.3535,2008年为0.3614。浙江在减少农村低收入家庭方面采取了不少积极有效的政策。如实施了“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2006年,全省211个欠发达乡镇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3528元,比2002年的1925元增长83.3%,年均增长16.4%,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实际增长13.5%,分别高出全省和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速5.8和7.3个百分点,1000元以下的贫困人口占欠发达乡镇总人口的比重从9.1%降至2.6%。
(二)农民消费水平全面提高,环境明显改善
1.消费支出明显提高,物质生活质量全面改善
(1)消费水平稳步提高,恩格尔系数持续下降。1949年,浙江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只有47元,生活消费支出为51元,浙江农民生活基本上处于入不敷出的状态。改革开放前浙江农民生活总体上比较拮据。改革开放以来的30年,使浙江农村居民的总体消费水平得到了较快的提升,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由1978年的157元增加到2008年的7072元,增长近45倍。与消费支出大幅度提高相对应的是,恩格尔系数出现了持续下降,80年代初期,农村居民的恩格尔系数高达60%以上,到了2008年,反映农村居民生活富足程度的恩格尔系数为38.0%。
(2)膳食结构改善,营养水平提高。农村居民食物消费经历了从数量的简单扩张到质量全面提高的过程。农村居民的食物消费以1984年为界,前一时期是食物消费全面增长阶段,1984年人均消费粮食311公斤,比1981年增长3.3%,动物性食品消费量为21.54公斤,比1981年增长11.5%。1984年以后,农村居民的食物消费进入结构调整阶段,粮食、蔬菜等植物性食物消费量减少,肉禽蛋奶和水产品等动物性食物消费量逐年增加,食物消费结构由主食型向副食型转变。2008年农村居民人均消费粮食183公斤、蔬菜79公斤、肉禽类26.6公斤、蛋4.96公斤、水产品16.7公斤、水果17公斤。膳食结构逐步调整,营养水平趋向合理科学。
表1 主要食物人均消费量
单位:公斤
粮食 | 蔬菜 | 肉禽及制品 | 水产品 | |
1981年 | 301.00 | 145.00 | 11.73 | 5.85 |
1984年 | 311.04 | 136.83 | 13.67 | 5.33 |
1990年 | 271.25 | 121.88 | 15.11 | 10.08 |
1995年 | 262.36 | 84.89 | 19.12 | 11.43 |
2000年 | 227.26 | 85.94 | 25.36 | 12.84 |
2008年 | 183.23 | 79.02 | 26.55 | 16.71 |
(3)衣着消费讲品位,穿衣更趋时装化。60年来,农村居民的衣着消费已经从扯块布料做新衣到追求服装的名牌化、时装化和个性化,成衣化倾向成为衣着消费的主流,人们的穿着注重服装的质地、款式和色彩,服装已成为人们追求时尚生活的一个窗口。2008年用于衣着的消费支出人均399元,而1978年人均只有17元,衣着消费支出有20多倍的增长。
(4)居住条件显著改善,生活环境不断优化。居住条件的改善是农村居民生活中变化最快的方面,60年来,我省农民家庭住房普遍从简陋的旧草房,升级换代为高大宽敞的新砖房,尤其是近几年内建成的住房,相当部分是设施配套、美观舒适的城市化住房。1980年人均居住面积仅16.07平方米,而且大多是破旧的砖木结构房。随着温饱问题的逐步解决,建新房兴起。1981-1990年,全省近80%的农户新建了住房,人均累计住房支出达1174元,其中1985-1987年3年新建房户比重接近30%。进入90年代后,农村建房热有所降温,1991-2000年,平均每年有4.2%的农户新建了住房,10年累计建房户比重超过40%。2000年以后,农村每年建房户比重才降到3%以下。2007年,人均居住支出达到1262元,30年间年均增长16.1%,新建房屋每平方米造价由1980年的24元提高到2007年的732元。持久的建房热潮极大地改善农村居民的居住条件,人均居住面积也由1980年的16平方米增至2008年的58.5平方米,是1980年的3.7倍。从住房结构看,钢筋混凝土和砖混、砖木结构占97.5%,楼房面积占92.1%。居住条件的改善还体现在配套设施上,2008年72.4%的农村家庭使用水冲式厕所,80.9%的家庭用上了自来水,近72.9%的家庭使用液化气。
表2 居住消费及居住情况表
人均居住 费用(元) | 居住费用占消费支出比重(%) | 人均住房面积(平方米) | 住房质量 | ||
其中:砖木结构(%) | 钢筋混凝土(%) | ||||
1980 | 26.23 | 13.67 | 16.07 | ||
1985 | 88.85 | 18.75 | 22.08 | 74.23 | 9.56 |
1990 | 190.41 | 20.13 | 29.26 | 66.88 | 23.31 |
1995 | 442.30 | 18.60 | 34.14 | 47.83 | 41.42 |
2000 | 569.83 | 19.57 | 46.42 | 48.47 | 46.38 |
2008 | 1424.52 | 20.14 | 58.50 | 29.28 | 68.22 |
农村道路建设和饮用水质量以及住房条件明显改善。据第二次农普资料,2006年末,全省行政村的公路通村率达97.6%,88.7%的自然村通公路;76.3%的村进村公路路面以水泥路面为主,66.4%的村村内道路路面以水泥路面为主。农村居民自来水普及率达83.4%,53.0%的村饮用水经过集中净化处理,99.1%的家庭没有饮用水困难。农村居民平均每户拥有住房面积175.46平方米,其中人均居住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占8.3%。
(5)大量耐用消费品进入家庭。80年代初,农村居民家庭拥有的耐用消费品很少,只有写字台、自行车、缝纫机、电风扇、收音机、手表等少数几个品种,洗衣机、电冰箱、电视机拥有量很少,几乎是空白。80年代中后期,以手表、自行车、缝纫机和收音机为代表的“老四大件”快速普及,进而转向“新四大件”(彩电、冰箱、收录机和洗衣机)的需求。近年来,照相机、摩托车、组合音响、空调器、电话、电脑等新兴的消费品也开始进入农家门。2008年,农村居民平均每个家庭用于购买文化、生活、娱乐、交通和通讯等方面的大件商品支出达1824元,平均每百户拥有彩色电视机150台,电冰箱80台,洗衣机63台,摄像机1.7台,摩托车57台,电话机252部(包括移动电话),家用电脑23台。农村居民耐用品普及率的迅速提高,给家庭带来了浓厚的现代化生活气息。
表3 平均每百户农村居民家庭主要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
单位 | 数量 | |||||
1985年 | 1990年 | 1995年 | 2000年 | 2008年 | ||
洗衣机 | 台 | 0.11 | 5.59 | 14.96 | 34.70 | 62.55 |
电冰箱 | 台 | 0.26 | 5.93 | 21.70 | 42.04 | 80.17 |
空调机 | 台 | 0.30 | 5.85 | 61.30 | ||
抽油烟机 | 台 | 2.70 | 18.81 | 46.02 | ||
微波炉 | 台 | 1.67 | 17.00 | |||
热水器 | 台 | 18.59 | 60.77 | |||
摩托车 | 台 | 0.11 | 1.00 | 7.04 | 29.78 | 56.87 |
汽车(生活用) | 辆 | 0.22 | 4.74 | |||
电话机 | 部 | 9.81 | 60.19 | 92.23 | ||
移动电话 | 部 | 20.22 | 159.74 | |||
彩色电视机 | 台 | 0.70 | 8.78 | 32.85 | 83.15 | 149.64 |
影碟机 | 台 | 20.67 | 42.62 | |||
照相机 | 架 | 0.26 | 0.93 | 3.11 | 6.44 | 9.57 |
家用计算机 | 台 | 0.89 | 23.38 |
2.生活环境明显改善
(1)交通、通讯网迅猛发展。60年间,国家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农村交通道路和通信网络的建设,农村居民的交通通信消费有了质的飞跃,出行和联系更加方便。交通网已延续到村镇,农村居民机动车辆的拥有量大增,1985年,平均每百户拥有的摩托车只有0.1台,2007年增加到58台,生活用的私家车数量也达到每百户4辆。农村家庭电话从无到有,2008年每百户农村家庭电话拥有量(含移动电话)达到252部;农村居民家庭人均通讯支出达285元。家用电脑的每百户拥有量达到23.4台,其中接入互联网的家用电脑的比例高达81.9%。
(2)用水、用电、用气条件大幅改善。用水质量提高,用电数量增加,家用燃气普及。60年来,浙江农民饮用水改变了以往使用井水和直接取用河水的不卫生方式,以自来水取而代之。2008年,农户通自来水的比例达77.5%。随着现代家用电器的普及,农户的用电量也大幅增加。使用清洁燃气的农户比例已达75.0%。
(3)文化设施不断增加,娱乐方式趋于多样化。农村居民生活环境不断改善,交通、通讯、广播、电视等各项设施不断完善,第三产业由城市向农村延伸,同时出行方便程度提高,也使部分农村居民使用城镇的消费场所成为可能。在城市消费的示范作用下,农村生活方式城镇化趋势明显,消费领域不断拓宽。人们开始不断追求精神文化生活,文娱类消费日益受到农民的青睐。农村居民家庭的教育投资理念也不断增强,无论是成人的充电,还是子女的课外兴趣班,农村居民的教育支出大幅增长。据统计,2008年,农村居民人均文化娱乐教育支出达733元,比2000年增长1.2倍。
(4)农村居民安居乐业。据第二次农普资料,2006年末,全省有8010个村建立了驻村专职联防队,占全省总村数的24.2%;这8010个村中共有治安联防队员5.56万人,平均每村有6.9名。农村居民对村政务公开的满意度提高,据对全省8632名农村居民进行的专题调查,2006年,浙江农村居民对村政务公开满意和基本满意人数比例达94.0%,农村居民对村政务公开满意度为75.9%。农村居民对社会安全的满意和基本满意人数比例达91.8%,农村居民社会安全满意度为74.1%。
3.农村社会保障稳步推进
2003年下半年开始,浙江作为全国4个试点省之一,有27个县(市、区)进行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2005年又启动了54个县(市、区);同年,浙江开始全面实施“农民健康工程”,由政府出资,每2年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免费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同时,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人数也有较大增长。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合人数达3094万人,参合率为90%。2003年,浙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率为12.6%,2007年提高到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