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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生就业呈现三大趋势
来源:   作者:   编辑:   时间:2017-07-06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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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经济参考(信息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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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统计研究与信息发布中心编 2009年 7月1日

浙江大学生就业呈现三大趋势

近年来,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优惠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转变就业观念,主动应对就业挑战,大学生就业出现了以民营经济就业、自主创业和基层就业为主的三大发展趋势。

1.民营经济对大学生就业的贡献呈现“一枝独秀”态势。当前,民营经济已成为我省国民经济的主要推动力量。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尤其是近年来民营经济的转型升级,不断提高民营经济的科技化、规模化、集约化和国际化水平,同时逐步改善薪资待遇、社会保障等就业环境,吸引了一大批高校毕业生到民营经济工作。

同时,受当前就业形势的影响,许多大学生改变了原来的“高端意识”,放低身段,主动将目光更多地投向民营企业。近年来,在机关事业、国企和外商投资企业等经济类型吸纳大学生就业逐步趋缓的情况下,民营经济不但吸纳大学生就业的能力强、比重大,并且逐年稳步提升,对大学生就业的贡献呈现“一枝独秀”的发展态势。根据省统计局2008年11月开展的人口变动和劳动力情况调查资料显示,有63.0%的20-24岁新就业大学生在民营经济就业,比上年提高3.5个百分点。与此相反,作为大学生传统就业“大户”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只吸纳了20.2%的新大学生,并且这一比重呈逐年下降的趋势。另外,值得关注的是,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的外商、港澳台投资企业,本应对大学生这个高素质劳动力群体有着旺盛需求,但近年来其对大学生就业的贡献不升反降,2008年在其就业的20-24岁大学生的比重不足5%。

2.大学生创业比重逐年提升。创业是就业之源,以创业促就业,变被动为主动,是大学毕业生面对严峻就业形势的一种积极思路。浙江历来具有浓厚的创业氛围,近年来,浙江省委提出了“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新战略,进一步完善了创业环境,更是激起了全民创业的热情。同时,随着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和帮扶计划陆续出台,大学生创业环境和创业条件也日趋成熟。

大学生“从就业到创业”,既是浙江浓厚创业环境熏陶和创业政策鼓励的结果,也是浙江大学生择业观念发生根本性转变的表现。面对越来越严峻的就业形势,越来越多的浙江大学毕业生主动转变就业观念,选择了自主创业。2008年,有7.8%的20-24岁的青年大学生选择了自主创业或和家人一起创业,这一比重近年来均以超过1个百分点的速度在稳步提升。

3.大学生基层就业稳步增长。浙江是一个以县域经济发展快、活力旺、实力强的省份,从1992年起,浙江先后五次实施了县域扩权改革,为依托县域经济、块状经济发展的浙江经济注入活力,更是有力推动了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近年来,围绕工业转型、产业结构调整,各地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重点抓龙头企业、块状经济、总部经济、专业市场,县域经济对大学生等高素质劳动力的需求逐步增加。同时,各级政府还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新增基层就业岗位,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上山下乡”,到城乡社区和基层公共服务领域就业。

随着基层就业优惠政策的陆续出台,很多大学生也开始转变就业的地域观念,愿意到基层、农村就业。调查显示,近年来留在大城市的大学生比重逐步降低,到基层县(市)的相应增长,而到中等城市的大学生则基本保持稳定。2008年,选择到基层县(市)工作的20-24岁青年大学生比重分别比2007年、2006年提高1.4和3.0个百分点,呈稳步增长趋势;相反,留在杭州、宁波这两个大城市就业的大学生比重逐年下降,而选择在中等城市工作的大学生基本保持稳定。

当前企业新招用大学生的积极性不高

受金融危机的冲击,企业生产经营面临较大困难,并且由于下一阶段的经济走势尚不明朗,许多企业用工仍趋于谨慎,新招用大学生的积极性不高,不少单位更是减少了招聘应届毕业生的计划。据今年6月省统计局专门组织杭州、宁波等地开展的面向用人单位的大学生就业情况问卷调查显示,在调查的全部单位中,有66.7%的单位2009年全年没有招收大学生的计划,与往年相比,今年有9.2%的用人单位减少了计划招收大学生数量,77.7%的单位基本持平,而只有13.1%的单位增加招聘大学生人数。另外,分别有17.1%、25.4%、10.6%、6.2%、22.2%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今年的大学生招收人数有所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