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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浙江小城镇发展的对策研究
来源:   作者:   编辑:   时间:2017-07-06   点击数:

从经济发展的过程看,城乡居民共享城市文明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发展的目的所在。即城市化是人类进步必然要经历的过程,是人类社会结构变革中的一个重要阶段。进入了城市化,标志着现代化目标的实现。由于城市化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而在这个过程中,小城镇是城市化发展所必需经历的一个阶段。小城镇发展的顺利与否、布局合理程度以及对经济增长的正向激励,对经济社会的发展有着十分深远的影响。

分析浙江小城镇发展过程和现状,指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寻找有关对策,对加快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与生活质量意义重大。

从对小城镇研究的常规性和普查资料利用的有效性角度出发,本文将“小城镇”均指国家批准的建制镇,将农村街道、建制镇、乡和国营农场所辖区域统称为“乡镇级区域”。从地域范围来讲,“乡镇级区域”包括了县级政府驻地镇,大于“农村区域”。根据2006年第二次农业普查资料,浙江乡镇级区域内有农村街道264个、建制镇754个(县级政府驻地镇28个)、乡461个和具有乡镇政府职能的农场7个。乡镇级区域内年末户籍总户数1493.32万户,年末户籍总人口4448.08万人,其中农业户籍总人口3302.21万人。乡镇级区域年末户籍总户数占全省户籍总户数的比重为95.9%,年末户籍总人口占全省户籍总人口的比重为96.1%。

一、浙江小城镇发展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小城镇发展经历了由行政分权到区域整合二个阶段,形成了数量上的激增到数量上的回归二个明显的阶段。1985—1998年,为小城镇的扩张阶段。这一阶段,在国家城市改革向农村扩散的政策作用下,各地以提高了基层经济主体活力为目的,将乡镇行政区域划小,浙江小城镇数量急剧上升,到1998年,全省建制镇个数达到1006个,比1985的510个增加近1倍。从2001年开始,是小城镇质量的提高阶段。这一阶段,各地以推动乡镇“撤、扩、并”为标志,通过乡镇行政区域的调整和重组来提高小城镇发展的品位。近年来,全省各地重视发挥区域性经济优势,优化小城镇的布局,促进要素集聚和基础设施的合理配置,积极推动乡镇行政区划的调整。2006年,浙江的建制镇个数缩减到754个,比2000年减少217个。其中2000年以来有150个以上的建制镇改设为街道。乡的个数缩减更多,2006年,浙江的乡个数缩减到461个,比2000年减少291个。

表1 1985年——2006年浙江行政区域变动表 单位:个

年 份

市辖区

县及县级市

建制镇

1985年

20

66

510

2730

43307

1990年

19

67

749

2432

43506

1995年

23

64

961

880

43364

2000年

25

63

971

752

42226

2001年

28

60

839

577

41383

2006年

32

58

754

461

32976

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浙江小城镇发展不断壮大。通过对2006年第二次农业普查数据的分析,浙江小城镇发展呈现以下特点:

(一)小城镇规模扩大

2006年农业普查数据显示,浙江乡镇级区域中,建制镇的辖区面积最大,平均每个建制镇的辖区面积为86.7平方公里,为全省乡镇级区域平均规模的1.24倍。与1996年第一次农业普查数相比,平均每个建制镇的辖区面积扩大27.5平方公里。

平均每个建制镇有行政村和居委会30.6个,为全省乡镇级区域平均数的1.25倍;平均每个建制镇辖区人口3.68万人,为全省乡镇级区域平均人口的1.23倍,仅次于农村街道平均人口(4.47万人);平均每个建制镇内的企业个数为590个,其中工业企业443个,为全省乡镇级区域平均数的1.2倍和1.33倍;建制镇内的企业,平均每个企业有从业人员1.14万人、为全省乡镇级区域平均数的1.2倍。

表2 2006年浙江乡镇级区域平均规模表

指标名称

单 位

合 计

农村街道

具有乡镇政府职能的农场

行政区面积

平方公里

69.8

60.0

86.7

38.9

65.3

村委会个数

22.2

14.5

28.6

17.9

0.3

居委会个数

2.3

0.1

2.0

6.9

0.1

年末户籍户数

10049

3351

12242

15722

992

年末户籍人口

29933

10721

36772

44654

3380

其中农业户籍人口

22222

10292

30632

19606

701

年末外来人口

8363

586

8064

22964

2094

年末企业个数

489

71

590

940

92

工业企业个数

333

49

443

521

80

年末企业从业人员数

9565

923

11436

19070

18722

(二)小城镇集聚功能增强

从浙江小城镇建设的规模与人口集聚情况看,小城镇的功能与作用有着较大的发挥。2006年,全省754个建制镇的辖区总面积为6.54万平方公里,占全省乡镇级区域总面积的63.0%;年末户籍总人口2772.62万人,占全省乡镇级区域年末户籍总人口的62.3%;年末外来总人口608.00万人,占全省乡镇级区域外来总人口的48.9%。

从经济要素的集聚情况看,浙江小城镇经济要素与产出有着明显的优势。2006年,全省754个建制镇内企业总个数44.47万个,其中工业企业33.37万个,年末从业人员862.24万人,企业实缴税金597.45亿元,分别为全省乡镇级区域总数的61.2%、67.5%、60.7%和59.1%。2006年,全省754个建制镇的财政总收入为744.37亿元,占全省乡镇级区域财政总收入的60.3%;当年财政支出537.17亿元,占全省乡镇级区域财政支出的65.6%。

表3 建制镇基本情况表

指标名称

单 位

建制镇合计

占乡镇级区域区域比重

乡镇个数

754

50.7

行政区面积

平方公里

65393

63.0

年末户籍户数

万户

923.06

61.8

年末户籍人口

万人

2772.62

62.3

年末外来人口

万人

608.00

48.9

年末企业个数

万个

44.47

61.2

工业企业个数

万个

33.37

67.5

年末企业从业人员数

万人

862.24

60.7

工业企业从业人员数

万人

750.83

65.0

全年企业实缴税金总额

亿元

597.45

59.1

全年财政总收入

亿元

744.37

60.3

全年财政支出

亿元

537.17

65.6

(三)小城镇社会作用显现

从建制镇交通设施情况看,浙江绝大多数建制镇交通便捷。2006年,全省754个建制镇中,有二级公路通过的有552个,占73.2%;有704个建制镇可以在1小时到达县城,占建制镇总数的93.4%。

从建制镇社会服务设施拥有情况看,浙江建制镇教育、文化、医疗、福利、通讯、邮电等设施建设良好。平均每个建制镇有小学4.7个、中学1.9个,22.9%的建制镇拥有职业技术学校;全省所有建制镇有医院和卫生院,建制镇平均每万人的医生数14.8人,每万人拥有的医院床位数为18.9张;有91.0%的建制镇内有敬老院;平均每个建制镇有邮电所1.5个、储蓄所5.1个、图书馆1.8个、广播站1.0个;有92.4%的建制镇有市场,其中有综合性市场的建制镇占85.5%,有专业市场的镇占建制52.3%;94.8%的建制镇内有超市或百货商店,平均每个建制镇拥有19.2个超市或百货商店。

表4 平均每个建制镇拥有社会服务设施情况表

指标名称

单 位

平均每个建制镇拥有

邮电所

1.5

储蓄所

5.1

影剧院

0.6

图书室

1.8

体育场所

0.8

广播电视站

1.0

小学

4.7

中学

1.9

职业技术学校

0.3

医院、卫生院

2.2

市场

2.2

百货商店和超市

19.2

(四)镇区建设进展加快

从浙江建制镇的镇区建设规模看,全省754个建制镇镇区平均规划面积为6.96平方公里,实际建成区面积3.60平方公里。2006年末,镇区总人口达到974.21万人,占全部建制镇户籍人口的35.1%,平均每个建制镇的镇区人口为1.29万人。与1996年第一次农业普查数相比,平均每个建制镇镇区建成区面积扩大1.74平方公里,平均每个建制镇镇区人口增加了0.79万人,

从镇区社会服务设施建设情况看,83.4%的建制镇实现集中供水,83.8%的建制镇有垃圾处理站,30.6%的建制镇生活污水经过集中处理,70.0%的建制镇镇区有公交线路。

表5 建制镇镇区基本情况表

指标名称

单位

建制镇合计

镇区规划面积

平方公里

5245.7

建成区面积

平方公里

2713.3

镇区年末总户数

3194078

镇区年末总人口

9742137

占全镇人口比重

%

35.1

镇区集中供水的镇所占比重

%

83.4

镇区生活污水处理的镇所占比重

%

30.6

镇区有垃圾处理站的镇所占比重

%

83.8

镇区有公交线路的镇所占比重

%

70.0

二、浙江小城镇发展中存在的若干问题

(一)小城镇的布局不够合理

从浙江各地建制镇的分布情况看,由于浙江各地建制镇的设立与转型大多数都来自行政的推动,在小城镇布局上考虑经济增长与区域要素集聚的不多。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浙西南建制镇设置偏少。从全省1486个乡镇级区域个数的构成来看,建制镇占整个农村基层政府50.7%,乡占31.0%,农村街道是整个农村基层政府的转型部分,占17.8%,具有乡镇政府职能的农场是农村基层组织的特例,占0.5%,这样的结构基本合理。但分11个市来看,温州、衢州、丽水等市的建制镇明显偏少,更多的基层组织以乡的形式存在。由于建制镇与乡的管理权限和财政分成比例存在的差异,地区间的发展也呈现较大的差异。

表6 各市建制镇、乡、农村街道结构表 单位:%

指标名称

全省

杭州

宁波

温州

嘉兴

湖州

绍兴

金华

衢州

舟山

台州

丽水

合计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建制镇

50.7

60.3

57.6

40.6

72.6

68.8

66.4

50.0

44.8

52.3

49.2

32.6

31.0

18.4

7.9

48.8

1.4

25.0

12.6

25.0

43.8

27.3

21.2

62.6

农村街道

17.8

20.1

34.5

10.2

24.7

6.3

19.3

25.0

11.4

20.5

28.8

4.7

农场

0.5

1.1

0.0

0.3

1.4

0.0

1.7

0.0

0.0

0.0

0.8

0.0

二是建制镇分布较散。从建制镇到县级政府驻地的距离来看,浙江建制镇的分布是比较散的。县级政府驻地的建制镇28个,占3.7%。其他建制镇到县级政府驻地的距离,在5公里以内的有11个,占1.5%;5-10公里的有81个,占10.7%;10-20公里的有221个,占29.3%;20-30公里的有198个,占26.3%;30-40公里的有112个,占14.9%;40公里以上的有103个,占13.7%。全省近三分之一的建制镇,距离县级政府驻地在30公里以上。按照半小时经济圈的布局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距离越远,建制镇接受县级城市的辐射与影响越小,城市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延伸的代价越高。

三是建制镇的辖区面积过小。从建制镇的辖区面积看,浙江部分建制镇辖区面积过小。建制镇辖区面积5-10平方公里的有2个,占0.3%;10-30平方公里的有85个,占11.3%;30-50平方公里的有137个,占18.2%;50-100平方公里的有297个,占39.4%;100-500平方公里的有232个,占30.8%;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有1个,占0.1%。建制镇辖区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下的占三分之一。辖区面积过小,影响了小城镇中心作用发挥。

(二)小城镇的集聚功能较弱

发展小城镇,就是为了让其在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中起到“核心”作用。对于一个功能完备的小城镇来说,它是区域内的工业中心、商业和服务业中心、财政金融中心、交通运输中心、科技教育中心和政治文化中心。然而由于目前我省大部分的建制镇镇区规模过小,建制镇镇区面积在5平方公里以下的有596个镇,占全部建制镇总数的79.0%,镇区人口小于2万人的建制镇有623个,占全省建制镇总数的82.6%,没有年成交额千万元以上市场的建制镇有352个,占全省镇总数的46.7%。所以,大部分建制镇区域经济发展的核心作用远没有形成,还只是简单的商品交换集合地,其工业、交通、通讯、科技等方面的作用还很有限,城镇基础建设滞后,公用设施不配套,建设档次、品位不高,环境质量较差,要素聚集能力不强,辐射面不广。

(三)小城镇的财力不强

从小城镇成长与发展的动力和机制看,小城镇的发展动力不外乎二大因素:一是小城镇的内在追求,即小城镇所在地的地方党委政府从自身发展的需要,改善发展环境,吸引要素流入,扩大城镇范围,提高城镇水平。二是外部推动力,即上级党委政府和外部主体,按照区域发展布局和经济增长收益需要,对某个特定小城镇进行投资与支持。就浙江小城镇发展的历程看,小城镇依靠自身财力的发展起了更大的作用,但浙江部分小城镇的财力还不够强。

表7 建制镇按财政总收入分组表

指标名称

单 位

合 计

小于2500

万元

2500

万元-5000万元

5000

万元-1亿元

1-3

亿元

3-5

亿元

5-10

亿元

10亿元以上

建制镇个数

754

288

128

114

165

39

16

4

全年财政总收入

亿元

744.37

32.31

45.91

81.12

279.54

155.02

104.15

46.31

全年财政支出

亿元

537.17

30.09

37.52

64.28

196.65

103.71

83.73

21.18

年末资产总额

亿元

238.27

17.67

15.85

25.11

119.93

32.17

21.83

5.72

年末债务总额

亿元

94.50

8.05

8.16

11.75

41.69

9.77

11.54

3.55

当年负责

亿元

22.95

2.63

3.21

2.23

11.64

1.68

1.06

0.51

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

亿元

125.72

9.58

9.71

23.82

56.71

16.64

5.56

3.70

普查数据显示,浙江754个建制镇中,2006年财政总收入达到5亿元以上的有20个镇,占全省建制镇总数的2.7%,这些建制镇规模大,经济发达、综合实力强。但浙江仍有部分建制镇财政状况不足以支撑镇的发展,缺乏持续发展能力。2006年,全年财政总收入低于5000万元的建制镇有416个,占全省建制镇总数的55.2%,全年财政总收入减去当年财政支出,平均每个建制镇财政只结余254.84万元。这416个建制镇,平均每个建制镇当年负债140.28万元、累计负债389.49万元。全年财政总收入低于2500万元的建制镇有288个,占全省建制镇总数的38.2%,全年财政总收入减去当年财政支出,平均每个建制镇财政只结余77.08万元。这288个建制镇,平均每个建制镇当年负债91.32万元、累计负债279.51万元。

(四)集中度与产能力低于国内强省

从建制镇行政辖区面积的大小和人口等要素覆盖情况看,浙江建制镇集中度较低。从建制镇行政辖区面积来看,2006年,浙江建制镇的行政区划总面积为6.54万平方公里,占全省乡镇级区域面积的63.0%。与江苏、广东和山东三省的比较来看,浙江建制镇行政区域占乡镇级区域的比重明显低于江苏与山东二省,与广东接近。从建制镇人口所占比重来看,浙江建制镇的户籍人口占全省乡镇级区域户籍人口的比重为62.3%,低于江苏(81.8%)、广东(76.7%)和山东(67.1%)。

从建制镇的产出能力角度看,浙江建制镇的发展还需要突破。就2006年末建制镇的企业个数、工业企业个数、财政总收入等指标占全省乡镇级区域的比重看,浙江与山东省接近,但低于江苏与广东二省。

表8 建制镇情况省际比较表

指标名称

单 位

浙江建制镇合计

占全省乡镇级区域比重

江苏建制镇合计

占全省乡镇级区域比重

广东建制镇合计

占全省乡镇级区域比重

山东建制镇合计

占全省乡镇级区域比重

乡镇级区域个数

754

50.7

1470

68.4

1604

71.3

1827

65.2

行政区域面积

平方公里

65393

63.0

93936

82.9

396488

60.1

162866

72.1

年末户籍户数

万户

923.1

61.8

2122.8

82.6

1889.6

72.2

2582.5

66.4

年末户籍人口

万人

2772.6

62.3

6571.9

81.8

7373.2

76.7

8582.4

67.1

年末外来人口

万人

608.0

48.9

878.3

63.9

2896.5

40.6

366.7

37.6

年末企业个数

万个

44.47

61.2

81.76

82.2

129.72

65.0

83.77

58.5

工业企业个数

万个

33.37

67.5

44.71

85.7

38.15

70.6

32.12

66.3

年末企业从业人员数

万人

862.24

60.7

1630.45

77.7

2598.58

51.8

1578.93

57.1

工业企业从业人员数

万人

750.83

65.0

1203.54

79.0

1847.92

54.1

1031.05

60.0

企业实缴税金总额

亿元

597.45

59.1

1350.40

70.2

1545.56

49.3

700.02

51.9

全年财政总收入

亿元

744.37

60.3

1527.35

69.9

1106.50

70.8

450.63

56.6

全年财政支出

亿元

537.17

65.6

765.30

70.0

1061.75

70.8

403.98

65.7

年末资产总额

亿元

238.27

67.1

1931.94

77.1

1536.08

66.9

713.33

77.4

年末债务总额

亿元

94.50

68.3

746.87

69.0

648.05

68.8

279.19

63.5

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

亿元

125.72

58.7

2979.90

75.5

2116.27

62.6

137.32

64.2

三、对加快浙江小城镇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正确选择实现城镇化的途径,加速小城镇建设

城镇化的重要目标是建立一个合理的城镇体系,城镇的集聚效应既是一个总量问题,更是一个结构问题。从浙江近年来的实践可见,单一依靠大中型城市的扩张会给我们的发展带来人口过于集中、就业矛盾突出、生活环境差、治安整治困难等很多的城市病。而以大城市为核心、以中型城市为骨架、小城市为结点、小城镇为基础的网络型城市是城镇化发展的成功之路,既可以推进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缓解城市发展与劳动力集聚之间的矛盾,又可以解决城市人口过于密集,生活与服务设施建设滞后的矛盾,还可以加速城市文明扩散,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的利用效率与辐射能力。同时,还可以极大地降低农村人口走向城镇化所带来的成本。因此,我们在推进浙江城市化进程时,要转变观念,整合资源,全方位推进我省的城镇化建设。通过大城市建优、中型城市提质、小城市拓面,突出实现各自的辐射和功能互补,相互作用,提升城市化进程的整体效率,推动大、中城市和小城镇的协调发展。

(二)形成小城镇布局优化机制,加快要素聚集,做大做强 “中心镇”

从浙江建制镇的布局情况看,由于镇与镇之间距离过近,镇级竞争大于合作的现象在杭州、宁波、嘉兴、绍兴、台州等经济发达地区比较突出,这与小城镇设立之初的期望和初衷差距很大。从区域要素聚集的动力与流动情况看,要素聚集更多地依靠市场的力量,而浙江以乡镇、街道撤扩并为主导的小城镇建设,更多地体现了行政推动的力量。所以,我们要逐步建立小城镇建设的市场配置机制,鼓励经济发展快、要素聚集多的区域形成合力,将建制镇培育成为小城市。主要是在强镇扩权上下功夫,通过市场竞争与淘汰机制来整合镇级力量,鼓励发展快的建制镇加速扩张,当条件成熟时,将周边乡镇融合到现有强镇之中,实现市场竞争态势下的小城镇发展选择。

今后浙江省的小城镇发展布局:一是要与全省城镇总体布局相耦合。从区域经济整体发展的要求,即从环杭州湾产业带和城镇密集带加速形成,温台沿海产业带的经济密度和城镇规模迅速扩大,金衢丽产业带依托金华城市群、衢州城镇轴线和丽水点状发展,去考虑小城镇的布局,使全局和局部有机结合,形成以强镇为节点的城乡一体化新格局。二是要突破行政区划界限,统筹规划城镇的整体布局。对城镇密集的区域,按经济区域规划城市群,以经济联系的紧密度和经济辐射能力的强弱来界定和规划城镇,以经济区域代替行政区域,可进行乡镇行政区划的合理调整,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城镇空间布局和发展规模,使城镇在空间地域上形成有机整体。三是扩大“中心镇”范围。在现有141个强镇扩权的“中心镇”基础上,将没有列入“中心镇”、镇区人口在5万以上的建制镇也列入到“中心镇”,出台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中心镇”发展,把“中心镇”做大做强,提高“中心镇”对周边农村的凝聚力和辐射力。四是是要坚持分类指导。针对城郊结合型、专业市场型、旅游开发型、交通沿线型、开发新区型、古镇保护型等不同类型和性质的小城镇,提出不同的要求,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各具特色的小城镇。

(三)构建政策平台,引导要素向小城镇集中

经济要素集聚才能推动小城镇的建设与发展,所以,我们要对现有的小城镇发展政策、投资政策和产业政策作一梳理,对不符合小城镇发展的政策要及时修改与完善,鼓励企业追求利润与效益,对阻碍经济要素流动的人和事要进行规范,降低小城镇成长中的体制和制度成本。对跨行政区域流动的要素要建立激励措施,同时,在行政层面上省、市、县政府要做好协调工作,处理好重点镇与周边镇、镇与村之间的利益关系,可以对一些入镇企业实行迁出地和引进地产值分列、税收分成、土地置换等办法。尤其是针对目前国家宏观调控,土地十分紧张的现实下,应大力推行标准厂房出租制,不但可以节省大量土地,而且可以大大减小中小企业的投资成本,从而加快中小企业向小城镇集中的步伐和积极性。

(四)加大财税激励力度,扶持小城镇建设

支持小城镇建设,需要政府、企业和农民的共同努力。而政府的财政支持可以通过激励政策的方式,引导各方资本参与小城镇的发展。为此,省、市、县三级政府应该统筹兼顾,从公共财政方面强化对建制镇的支持。一是各级财政要适当安排专项资金,以投资、贴息等方式对小城镇特别是重点镇的各项基础设施、社会事业进行倾斜,如交通运输、供水排水、污水及垃圾处理、燃气供应、电力、绿化等建设,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使小城镇对农民有足够的吸引力,充分享受改革开放和小城镇建设的成果,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二是进一步完善县以下财政体制,逐步强化小城镇的财政自主能力。特别是对重点镇而言,可借鉴广东、江苏做法,各级政府和财政应制定更加优惠的鼓励政策支持小城镇建设,如凡在重点镇范围内收取的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开垦费、水资源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全额或绝大部分返还,排污费除上缴国家外其余部分应返还等政策。对于经济发展快、城镇化程度较高、财政收支规模大的重点镇应建立比较完善的一级财政,并实行大预算口径(即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镇财政局)管理,以规范各种资金的使用。

主要参考文献:

1、《我国小城镇发展研究综述》李宇等《中国农垦》2007年11期

2、《中国城镇化道路与小城镇建设》周民良《经济研究参考》2005年第7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