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改革开放已走过了近30个年头。30年来,浙江在经济社会各个领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城乡居民收入快速增长,人民生活摆脱了贫困,实现了从温饱到小康的跨越,不少居民已叩开了富裕的大门,生活质量全面提升,正迈入全面小康的新阶段。
一、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生活变化的历程
1949年,中国人民在满目疮痍的战争废墟上站立起来,人民当家作了主人。浙江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满腔的热情积极投入到建设社会主义的热潮中。生产逐步恢复,经济得到了发展,大批失业人员得到安置,人民生活也有了一定的改善。1957年浙江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达到188元,比1949年增长62.1%,扣除价格因素,平均每年实际增长5.1%。据测算,1949年,浙江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只有47元,生活消费支出为51元。经过土地革命和农业合作化运动,农村生产力获得了解放,农业生产得到较快恢复和发展。到1957年,浙江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7元,比1949年增长84.7%,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5元,比1949年增长85.4%。因此,这一时期是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较快、生活得到普遍改善的时期。
1957年至1978年,受政治运动影响,生产力遭到严重破坏,经济建设停滞不前,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缓慢。1958-1978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实际收入平均每年仅递增2.0%,至1978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只有332元。“文革”前的1965年,浙江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33元,到改革开放前的1978年也只有165元,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157元,多数农村居民生活在温饱与半温饱之间。
改革开放以来的30年,中国经济取得日新月异的变化,浙江经济更是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发展。伴随着经济的迅速增长,城乡居民生活也经历了从摆脱贫困,解决温饱,到迈向小康的巨大变化,人民生活向前跨跃了一大步,部分居民还过上了富裕的生活。这30年,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经历了三个阶段。
(一)解决温饱问题阶段(1979—90年代初)
改革开放前,浙江和全国一样,城乡居民的收入一直在低水平徘徊。1978年,浙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仅为332和165元,城乡居民的恩格尔系数(即食品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例)高达近60%,大部分家庭的温饱问题尚未解决。改革开放后,农村普遍实行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改革,使长期被禁锢的农村生产力得以释放,勤劳而善于抓住机遇的浙江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被充分调动起来,长期以来被压抑的商品生产积极性也随之迸发,农业和农村经济得到了高速发展。农村改革后不久,城镇经济体制改革从打破企业两个“大锅饭”入手,也拉开了改革的序幕。扩大企业自主权,实行“利改税”,在企业内部实行经济责任制等。随着改革政策措施的逐步推行,以及工资制度改革,企业的活力得到增强,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得到了释放,有力地促进了企业生产的发展。城乡经济体制改革,促进了浙江经济的快速发展,也给百姓带来了很大的实惠,城乡居民收入进入了一个较快的增长期。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1978年的165元,增加到1991年的1211元,13年时间增长了6.3倍,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年均实际增长接近13%,其中1981、1982和1984年的增长幅度均高达20%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978年的332元提高到1991年的2143元,扣除价格因素,比1978年增长1.5倍,年均增幅达7.2%。从总体而言,至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浙江城乡居民摆脱了贫困,解决了温饱问题,成为全国“先富起来”的地区之一。
收入水平的提高带动了消费支出的全面增长。1991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达1806元,比1978年增长5倍,消费率(消费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从1978年的91%下降到1991年的84.3%。同时,随着生活的改善,冰箱、彩电、洗衣机等家用电器大量进入城镇居民家庭,每百户城镇居民家庭冰箱、彩电、洗衣机的拥有量从1981年的0.53、0.53和1.32台,上升到1991年的84.1、72.1和72.4台,生活有了较大的改善。1991年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达946元,恩格尔系数(食品消费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比重)为54 .7%,标志着农村居民生活解决了温饱问题。
(二)实现总体小康阶段(1992—90年代末)
以1992年邓小平视察南方发表重要讲话和同年10月召开党的“十四大”为标志,中国进入了一个全面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时期,出现了新一轮的经济高速增长。1991年至1993年,浙江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出现较快增长,实际增幅分别达8.9%、8.8%和10.2%。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由于受宏观调控、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和国内通货紧缩的影响,经济增长速度明显放慢,全国农村居民收入增长连续几年出现下降,浙江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幅度也明显回落。1994年,浙江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幅回落至4.1%,1997和1998年分别为3.8%和4.7%。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1989年的1011元增加到1998年的3815元,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实际增长5.1%,明显低于前一个时期。
党的“十四大”的召开,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了理论基础,在所有制结构和分配制度上进一步解放思想,明确了“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兼顾效率与公平”的指导思想。鼓励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允许劳动报酬以外的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在十四大精神鼓舞下,浙江出台了一系列积极扶植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当时在浙江大地上掀起了兴办私营个体企业的高潮,非公有制经济得到迅速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不仅解决了就业,也增加了城镇居民的收入。2000年,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达481元,比1991年增长13.5倍,年均增长34.7%,经营性收入进入了快速增长期。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股票市场和房地产市场也迅速发展起来,投资渠道逐步拓宽。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一部分,城镇住房制度的改革也全面推开。收入的增加激发了人们的投资热情,在解放思想的大背景下,浙江人的投资理财观念也与时俱进,投资股票、房地产成为部分浙江人的选择。经过这一阶段的发展,200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9279元,比1991年实际增长94.1%,年均实际增长7.6%,收入水平居全国各省(区、市)第3位。
在这一阶段,城乡居民收入既有高速增长的年份,也有增幅较大幅度回落的时候,总体属于快速增长并伴随较大波动的时期,城乡居民生活在解决温饱的基础上又上了一个台阶,进入了总体小康生活阶段。按照上世纪90年代初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全国小康生活水平基本标准》,到1995年,浙江省总体小康的实现程度达到95%以上,即基本实现总体小康,1999年,浙江省总体小康实现程度达到100%,即完全实现总体小康的目标。
城乡居民的消费水平也上了一个台阶。2000年城镇居民消费支出达7020元,比1991年增长2.9倍,恩格尔系数从1991年的55%下降到2000年的39.2%。这一时期,城镇居民家用电器新三件已经普及,2000年每百户家庭冰箱、彩电、洗衣机的拥有量分别达到96.3、139.2和90台。随着科技的进步,家用电器新产品不断涌现,高档生活用品逐步进行家庭,2000年城镇居民每百户家庭空调机、微波炉、家用电脑的拥有量分别达57.7、23和14台;2000年农村居民消费支出达3226元,比1991年增长2.4倍,恩格尔系数下降到43.6%。2000年每百户农村家庭冰箱、彩电、电话(包括手机)的拥有量已达到42台、83台、80部。
(三)向全面小康迈进阶段(进入新世纪以来)
进入新世纪以后,随着国家一系列扩大内需、启动经济政策的出台和见效,浙江经济开始进入了平稳较快增长阶段,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摆脱了徘徊波动的局面,迈出稳定增长步伐,城乡居民生活逐步向全面小康迈进。2007年与2000年相比,浙江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4254元增加到8265元,7年间增加了4011元,年均增加573元;2001年至2007年,浙江农村居民的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最低的2001年的实际增幅为6.9%,最高的2006年为9.3%,年均增长幅度为7.8%,波动较小。2005年,浙江农村全面小康社会的实现程度达64.0%,比全国高出35.8个百分点。2007年农村全面小康社会的实现程度进一步提高到89.6%,已连续4年居全国各省市区第4位,全国各省区第1位。
随着分配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各级政府切实落实各项增收措施,效益好的企业纷纷增加职工工资及奖金、福利补贴;工资制度改革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明显提高,城镇居民收入得到了较快增长。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2万元,达到20574元,2001-2007年年均实际增长10.8%,其中2001和2002年的实际增幅超过13%。党的十六大以来,浙江的所有制结构调整由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向大力发展产权多元化的混合所有制经济转变。随着对民营企业包括私营企业扶持力度的加大,以及投资渠道的不断拓宽,城镇居民的经营净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增长速度加快。2007年与2000年相比,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增幅均超过4倍,年均增幅超过25%。
随着城镇居民收入的稳步增长,消费支出水涨船高。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达14091元,比2000年增长1倍,恩格尔系数为34.7%;城镇居民家庭家用电脑、空调机、移动电话的每百户拥有量达到74、161和191台,这一时期汽车快速进入家庭,2007年城镇居民每百户家庭汽车拥有量达到13.9辆,比2000年增长27.9倍。2007年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达6442元,恩格尔系数为36.4%,农村居民生活水平也进入了较为富裕的阶段。这一阶段,城乡居民收入较快增长,生活质量不断提升,根据《浙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测算,2007年全省全面小康实现度已达89.6%,接近90%的基本实现度。
二、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逐步走向富裕
(一)居民生活水平逐步进入全面小康阶段
城乡居民收入快速增长。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0574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265元,自2001年以来,浙江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已经连续7年列上海、北京之后,居全国31个省、市、区第3位。农村居民收入自1985年开始已连续23年居全国各省区之首。浙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全国平均水平高50%以上,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倍以上。工薪收入是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工薪收入达到14510元,工薪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达64.2%;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4093元,工资性收入增加额占全部纯收入增加额的48.1%。稳定的农业仍然是农村居民增收的重要基础,2007年农村居民来自家庭经营农林牧渔业等第一产业收入人均1551元,农业收入的增加额占全部纯收入增加额的18.7 %。居民家庭经营二、三产业是收入增长的助推器。城镇居民家庭就业人口中,个体经营者或私营企业主的比重从2000年的6.8%上升到2007年的15.0%,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2612元,经营净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由2000年的5.2%提高到2007年的11.6%。2007年农村居民来自家庭经营的二、三产业收入人均1871元,二、三产业增收对全部纯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到了23.4%。近五年来城乡居民投资理财等财产性收入增长较快,成为城乡居民收入增加的亮点。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达1080元,比2002年增长4.3倍,其中投资房地产、股票和艺术品、邮票、古玩等其它投资收益增长6.3倍,房屋租金收入增长4.7倍。2007年农村居民的非经营性收入人均750元,占纯收入的比重达到9%以上。
中高收入人群扩大,低收入家庭比重逐年下降。在居民收入总体增加的同时,多数家庭的收入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低收入家庭比重下降,高收入家庭比重上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00元以下的家庭比重由2002年的29.3%下降到2007年的9.1%;城镇低收入家庭自主就业增多,收入增长加快,2007年10%的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6347元,与2001年的4019元相比,增长了57.9%。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万元以上家庭比重由5.2%上升到31.1%,3000元以下低收入家庭比重由2001年的31.2%下降到2007年的11.6%。
收入差距较为合理,中低收入居民收入水平提高。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农村居民的收入差距由扩大到逐步回落并保持在一定的合理区间。衡量农村居民收入差异程度的基尼系数1982年为0.19。随后逐年扩大,到1988年为0.31,1989年开始至2005年间有所波动,2005年为最高达0.37,但仍处于相对合理区间。近两年又有所回落,2007年为0.35。浙江在减少农村低收入家庭方面采取了不少积极有效的政策措施。如2002年6月,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作出了“继续抓好扶贫开发,在完成百乡扶贫攻坚任务的基础上,实施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的重要决策。2003年3月,下发了《关于实施“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的通知》。2003年开始,全省围绕提高农村居民增收致富能力,突出下山脱贫、农民培训、产业化扶贫等重点工作,加强财政扶贫、扩大区域协作,强化结对帮扶、科技扶贫,有力地促进了欠发达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增收。根据欠发达乡镇农村居民收入抽样调查显示,2006年,全省211个欠发达乡镇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3528元,比2002年的1925元增长83.3%,年均增长16.4%,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实际增长13.5%,分别高出全省和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速5.8和7.3个百分点。
至2007年,城镇社会保障体制基本框架初步形成,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金逐步与原单位脱离,直接进入社会,由社会保障基金支付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浙江在全国率先实行了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多渠道筹集和积累社会保障基金,各地区不同程度地调高了离退休金、最低生活保障收入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切实解决离退休人员和低收入家庭的实际困难,低收入贫困家庭的生活也得到了改善。城镇住户抽样调查显示,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养老金或离退休金收入为3313元,比1992年增长近11倍,与1985年相比,增长幅度超过60倍。占调查户数20%城镇低收入家庭的收入不断提高,2007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02年增长54.9%,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增长7.1%,2007年实际增幅达8.2%。2007年城镇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为0.3315,城镇居民收入差距也在相对合理范围内。
(二)生活质量全面改善
消费水平稳步提高,恩格尔系数持续下降。1979-2007年,城乡居民的总体消费水平都获得了较快的增长,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由1978年的301元增加到14091元,增长45.8倍,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实际消费水平平均每年增长7.2%。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由157元增加到6442元,增长40倍。与消费支出大幅度提高相对应的是,城乡居民的恩格尔系数出现了持续下降,20世纪80年代初期,城镇居民的恩格尔在55%以上,农村居民的恩格尔系数则高达60%以上,到了2007年,城镇居民的恩格尔系数下降到34.7%,农村居民的恩格尔系数为36.4%。
膳食结构改善,营养水平提高。城乡居民食物消费结构经历了从数量的简单扩张到质量全面提高的过程。从城镇居民看,目前更多地追求食品口味的多样化、方便化、高档化和营养化。2007年人均购买粮食支出256元,占食品支出的比重由1981年的18.2%下降到5.2%;人均购买粮食约65千克,与1981年相比下降幅度达到50%左右。从食用的营养性角度看,肉、禽、蛋、奶等动物性食品消费显著增加,营养结构有所改善。肉类、家禽、蛋、鲜奶的人均购买量依次比1981年增长20.6%、2倍、66.3%和5.3倍。从食品消费途径看,居民消费观念不断更新,在外饮食消费比重越来越大。据统计,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在外饮食支出1356元,占食品支出的27.7%,比2000年提高9.4个百分点。从农村居民看,食物消费变化的显著特点是粮菜等植物性食物消费量由增到减,动物性食物消费量逐年增加,食物消费结构由主食型向副食型转变。2007年农村居民人均消费粮食179千克、蔬菜79千克、肉禽类26千克、蛋5千克、水产品19千克、水果19千克,从食物营养水平看,因膳食结构的逐步调整,农村居民的营养水平趋向合理科学,2007年,农村居民人均每日从膳食中获得热量和蛋白质都已达到了的适宜量,脂肪也接近适宜量。
衣着消费讲品味,穿衣更趋时装化。30年来,城镇居民的衣着需求发生了三个转变,从“保暧”向 “美观”转变,从“一衣多季”向“一季多衣”转变,从“请裁缝做衣”到“上商场购衣”转变。人们的穿着更注重服装的质地、款式和色彩的搭配,单调划一的服装被新颖美观的时装代替,服装的名牌化、时装化和个性化成为人们的一种追求,成衣化倾向也成为衣着消费的主流。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衣着消费支出1406元,是1981年的20.4倍,而其中的衣着材料支出则比1992年下降了80%。时尚、得体的穿着已成为人们对美的追求,服装亦已成为现代时尚生活的一个窗口。从农村居民看,2007年用于衣着的消费支出人均399元,而1978年人均只有17元,衣着消费支出20多倍的增长,不只带来农村居民穿着数量的增长,更主要的是衣着档次的提高和穿着观念的全新变化。当前,农村居民衣着消费的主要特点是求新、求美的心理日趋增强,尤其是在农村青年中追求服饰成衣化、高档化的倾向较为突出,一季多衣、款式多样、衣着品种齐全成为普遍现象。
居住条件显著改善,生活环境不断优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现了从租房到购房的跨跃。改革开放前,极大部分城镇居民解决居住问题主要是依靠租赁单位或房屋管理部门的房屋,只有少数的城镇居民拥有自已的住房,而人口多、租住房面积小、三代同居一室是当时住房条件的真实写照。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后期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之后,购买住房渐成城镇居民的普遍行为。1992年有80%以上的城镇居民家庭租住公房,到1999年,租住公房的家庭仅有17%,而通过购买房改房和商品房拥有房屋产权的家庭比重从1995年的60%上升到2007年的92%。至2007年底,已有50%的家庭拥有了商品房。城镇住房制度的改革,不仅改变了城镇居民住房消费商品化的观念,更使城镇居民实现了从租房到购房的跨跃,真正拥有了自己的住房。
城镇住房面积不断扩大,购建房支出快速增长。1990年城镇居民人均购建房支出仅17元,20世纪90年代实行房改房制度,购买已租公房成为城镇居民普遍现象。而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加速了居民住房的改善,使住房面积不断扩大。2007年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达34.7平方米,比1983年扩大1.8倍。在扩大居住面积,改善住房条件的同时,富起来的浙江人投资房地产的热情不断高涨,一户多宅的现象也越来越多,2007年已有20%左右的城镇居民家庭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城镇居民购建房支出也较快增长,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购建房支出达1841元,比1995年增长2.7倍,年均增长11.5%。城镇住房装修渐趋高档,生活环境不断优化。改革开放初期,能够从单位分得一套住房已经是非常高兴的事了,根本不会考虑室内装修。而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对居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谁家购得一套新居,不装修就入住倒是有点不合时宜。花费几万至一、二十万把住房装修一新已成为一种常态。室内装修宾馆化,社区环境公园化成为先富起来的浙江人对居住的一种追求。
农村住房质量档次提高,居住条件舒适宽敞。居住条件的改善是农村居民生活中变化最快的,2007年,人均居住支出达到1262元;人均居住面积也由1980年的16平方米增至2007年的57平方米。近30年间,农村居民家庭住房普遍从简陋的旧房,升级换代为高大宽敞的新房,尤其是近几年内建成的住房,相当部分是设施配套、美观舒适的住房。在现有的生活用房中,钢筋混凝土和砖木结构住房比重为95.5%,其中钢筋混凝土结构比重59.4%,比1980年的3.2%上升56.2个百分点。新建房屋每平方米造价由1980年的24元提高到2007年的732元。
大量耐用消费品进入家庭。高档耐用消费品进入居民家庭,成为生活水平提高的一个重要标志,20世纪80年代初,城乡居民家庭拥有的耐用品很少,只有写字桌、自行车、缝纫机、电风扇、收音机、手表等少数几个品种,洗衣机、电冰箱、电视机拥有量很少,在农村则几乎是空白。1984年以后,由于居民收入的大幅度增加,城镇居民出现了以洗衣机、电冰箱为代表的家电消费热,拥有量成倍增加,到1990年,电冰箱和洗衣机的每百户拥有量均超过了70%,分别达到78和70台,彩色电视机的拥有量也达到了63台。到2007年末,城镇居民家庭电冰箱、洗衣机和彩色电视机这三大件的每百户拥有量分别达到了100、93和183台。20世纪90年代以后,空调器、组合音响、淋浴热水器、微波炉和移动电话等开始进入居民家庭,拥有量不断增加。到2007年末,城镇居民家庭每百户拥有空调器161台、组合音响38套、淋浴热水器95台、微波炉66台、移动电话191部;而近几年来,新兴的耐用消费品从逐渐进入居民家庭到普遍拥有的时间不断缩短,2007年末,每百户城镇居民家庭家用电脑和移动电话拥有量分别比2000年增长了4.3和5倍。农村居民的耐用消费品普及速度也很快,1978年农民用于用品类的消费支出只有12元,而且基本用于肥皂、洗衣粉之类的日常开支。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以手表、自行车、缝纫机和收音机为代表的“老四大件”快速普及,进而转向“新四大件”(彩电、冰箱、收录机和洗衣机)的需求。近几年中,照相机、摩托车、组合音响、空调器、电话、电脑等新兴的消费品也开始进入农家门。从相应的消费支出看,2007年农民家庭设备和用品类消费支出人均338元,文教娱乐用品支出人均736元,购买交通、通讯工具支出人均331元。2007年末,平均每百户拥有彩色电视机144台,电冰箱75台,洗衣机60台,摄像机2台,摩托车58台,电话机243部(包括移动电话),家用电脑19台。
(三)生活环境和社会保障明显改善
交通、通讯条件不断提高。30年间,国家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交通道路和通信网络的建设,一个发达的城乡交通通信网络已初步形成。城乡居民的出行和联系更加方便,交通通信消费有了质的飞跃。从城镇看,居民出行的交通工具从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发展到家用汽车。人们出行使用的公共交通工具,也从最初的公共汽车、火车,发展到出租车和飞机。据统计,2007年每百户城镇居民家用汽车拥有量为13.9辆,是2000年的28.9倍;1981年城镇居民人均交通消费支出仅4元,而2007年人均交通消费支出已达1531元,年均增长25.7%。而居民的通信方式发生了从电报、信函到电话、手机的根本性变革。家庭拥有一部固定电话不再是身份的象征,购买手机也不再是富人的特权。据统计,1988年,城镇居民人均通信支出仅1.2元,而2007年人均通信支出达到942元,年均增长42%。至2007年末,每百户城镇居民家庭拥有移动电话191部,是2000年的6倍。科技的发展也带动了网络信息消费,2007年末,每百户城镇居民家庭接入互联网的移动电话和电脑分别为4.9部和60台,人均上网费支出127元。在农村,交通网已延续到村镇,由于道路的建设和居民收入的提高,农村居民摩托车的拥有量大增,1985年,平均每百户拥有的摩托车只有0.1台,2007年增加到58台,生活用的私家车数量也达到每百户4辆。随着电信事业的飞速发展,电信迅速进入农村居民家庭,到2007年每百户农村家庭电话拥有量达到243部;2007年农村居民家庭人均通讯支出271元。
用水、用电、用气条件大幅改善。用水质量提高,用电数量增加,家用燃气逐渐普及是生活质量提高的明显标志。30年来,浙江农民在饮用水上改变了以往使用井水和直接取用河水的不卫生方式,取而代之的是大多数家庭通了自来水,2007年,农户通自来水比例达77.5%;随着现代家用电器的普及,农户的用电量也大幅增加,2007年户均生活用电达到906度。以往农村居民家庭的灶头都是烧柴禾的土灶,走进现在农户的厨房,宽敞明亮洁净的现代化厨具已不少见,使用清洁燃气的农户比例已达74.2%。在城镇,独用自来水的家庭从1985年的75.2%增加到2007年的99.7%。城镇居民对饮用水也越来越讲究,有接近1/4的城镇居民家庭把矿泉水和纯净水作为日常饮用。城镇居民用电已不仅限于照明和几样简单的家用电器,随着家庭电器设备的快速增长和普及,家庭用电量大大增加,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生活用电量达726度,是1996年的2.8倍。1985年以前,煤是城镇居民家庭生活用的主要燃料,1985年用煤家庭达66%,使用液化气城镇居民家庭占31%,而随着管道煤气、天然气接入家庭,生活用气更为便捷。液化气、管道煤气、天然气已成为城镇居民家庭的主要炊用燃料,用气住户达99.5%。
城乡医疗保障制度化,保障水平逐步提高。2007年农村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465元,比2000年增加了1.3倍,其中医疗保健服务消费支出近几年增长较为明显,2007年该项费用为282元,比2000年增长3.4倍;医疗保健消费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由2000年6.2%增加到7.2%。城乡居民医疗保键支出增加,说明医疗保键水平的提高。城乡医疗保障制度的逐步全覆盖和不断完善,使城乡居民医疗保健费用支出比重增加并不大。2007年浙江城镇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859元,比1990年增长23倍,比2000年增长58.8%。1990年以前,医疗体制改革尚未全面推开,城镇居民的医疗基本上还处在国家大包大揽阶段,医疗保健的个人支付部分相对较少,医疗保健支出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仅2.2%。始于20世纪90年代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打破了旧体制下医疗大锅饭的状况,医疗服务和药品中个人负担的比例增加,2000年城镇居民的医疗保健支出达到541元,占消费支出的比重达7.7%。而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化,城镇医疗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城镇居民医疗保健支出虽有增加,但占消费支出的比重反而下降。2007年城镇居民医疗保健支出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为6.1%,比2000年下降1.6个百分点。为了使自己的身体更强健,城镇居民更注重健身锻炼和身体保养,花钱到体育场馆进行健身逐步流行,2007年,城镇居民参加各种健身活动的消费支出比2002年增长3.6倍。与健身活动相对应,居民的防病意识不断增强,在医疗保健消费比重下降的背景下,购买滋补保健品消费不断增长,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购买滋补保健品消费支出235元,比2002年增长67.9%。
受教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提高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劳动力平均教育年限增加。农村居民劳动力平均教育年限2007年为7.7年,比1985年的5.8年提高1.9年。需要说明的是,改革开放30年来,高考制度的恢复,大量农村优秀学子通知高考进入大专院校学习,这些人学业完成后绝大部分留在城市,在计算农村居民劳动力平均教育年限时并不包括这些人,所以从数据上看,农村居民劳动力平均教育年限上升速度不快。总体上看,农村文化教育事业发展较快,平均每百个劳动力中,文盲半文盲劳动力由1985年的23人下降到2007年的6人,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劳动力则由33人上升到62人。在城镇,接受学校教育情况较为普遍,2007年,在19岁以上的城镇居民中,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占86.1%。而2000年以后的大学扩招,大大增加了年轻人上大学的机会,2007年城镇居民中,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22.3%,比2002年提高7.3个百分点。
文化设施不断增加,娱乐方式趋于多样化。随着居民物质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开始不断追求精神文化生活,文娱类消费日益受到居民的青睐。人们的休闲娱乐方式已从过去简单的在家看电视,出门看电影的单调生活变得丰富多彩起来,茶楼、酒吧、咖啡屋、KTV量贩、书屋、度假村等多种休闲娱乐场所如雨后春笋般呈现在人们的面前,人们的闲暇生活更加丰富。此外,随着运动场所的不断增加,随处可见的社区健身一角,各大体育馆、游泳馆,各种健身房、瑜伽练功馆,都成了人们热衷的锻炼场所。此外,居民家庭的教育投资理念不断增强,无论是成人工作之余的充电,还是子女的课外兴趣班,居民教育支出大幅增长。据统计,2007年,城乡居民人均文化娱乐教育支出分别达2158元和736元,分别比1985年增长31倍和48倍。
三、人民生活变化的启示
不断改善城乡居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既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也是促进经济持续增长的需要。因此,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各级党委和政府始终把提高城乡人民收入水平、改善人民生活作为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确保农业基础地位,维护和保持纯农户稳定的收入来源
浙江在大力发展非农产业的同时,始终不放松抓好农业生产。一是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积极发展优质效高农业,稳定农业收入。在“九五”以前,浙江农业稳步发展,对农村居民收入的快速增长作出了积极贡献,1990年和1991年,浙江农村居民农业收入占全部人均纯收入比重分别为45.9%和47.1%。伴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村居民从农业产业中得到的收入呈逐年下降的态势。至1999年下降至25.0%。从2000年开始,为稳定农业产业收入,减缓其下滑趋势,浙江进一步加大了对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力度,调减粮食种植面积,扩大经济作物种植和特色农产品的培育,积极发展优质高效农业,农业收入减幅明显趋缓。2001年率先实行粮食购销化市场改革。农村居民由此获取了增收的多种机遇和渠道。至2001年,蔬菜产值、园艺花卉产值比重已分别占30%以上和28%,蔬菜、园艺和粮食成为全省种植业3大主要生产类型。同时,各种名优特农产品不断出现,产量、品质逐年提高,农村居民从结构调整和效益农业中得到了好处,增加了收入。二是采取科技兴农战略,促进农业生产各环节发展。浙江在农业生产、销售以及储存等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积极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和应用。想方设法提高农产品产量和质量的同量,对农产品实行精深加工和保鲜技术处理,以增加其附加值并最终实现其价值,积极推进农村居民。三是扩大农业生产经营规模,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浙江在80年代中后期开始就在温州、宁波等地进行土地流转制度试点。在土地流转逐渐搞活的同时,农业规模生产有了一定的条件,而随着农户逐步扩大生产规模,成本开始降低,农产品的商品率逐步提高,农村居民增加了新的增收渠道。在加速土地有效利用的同时,有效地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益,也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创造了有利条件,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居民收入的增长。目前,农村各地的土地流转主要有土地入股、土地银行、土地换社保、以土地换标准厂房出租收益等形式。四是不断推进农业产业化,创造农业多样化发展。各地积极利用当地资源,开发新型农业,积极发展高新农业示范中心、特色高效农业园区、休闲观光农业区等。农业多样化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走出了浙江现代农业的新路子,为农村居民增加收入又添一个渠道。五是支农政策不断出台,减轻农村居民负担。浙江在全国率先取消农业税,财政支农力度也较大,2003-2006年,财政预算内支农支出323亿元,年均增长19.2%,支农支出占地方财政支出比重由2002年的6.7%提高到6.9%。
(二)大力发展非农产业,加快转移农村劳动力,增加农村居民非农收入。
发展非农产业是促进农村居民收入持续增长的关键动因之一。改革开放初期,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广和普及,农村居民的家庭经营收入,尤其是家庭经营中的农林牧渔业收入快速增长。但农林牧渔业收入受农产品产量、价格、销售等多种因素的局限,收入增长相对不稳定且增长潜力较小。在1988-1990年和1993-1996年间,由于家庭经营收入仍占相当的比重,农产品价格波动,全年人均纯收入就受较大的影响。随着浙江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尤其是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家庭二、三产业的发展,农村居民不但找到了劳动力的出路,同时也找到了增收的路子,劳务收入快速稳定增长,家庭二、三产业收入占家庭经营收入比重不断提高。从1991年开始,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劳动力开始快速下降,从1991年的1349万人降到2007年的688万人。同期,从事农村非农行业的劳动力人数则由723万人增至2007年的1630万人。在农村劳动力绝对量增长的同时,减少的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劳动力几乎被农村非农行业吸收。90年代后期开始,在非农产业发展,劳务收入和家庭二三产业收入不断增长后,农业生产的波动、农产品价格的变化等对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影响程度相对减轻,非农产业的发展使农村居民的收入有了稳定增长的动因。1985年,农村居民非农产业收入占人均纯收入的比重为27.4 %,2007年,农村居民非农产业收入占纯收入的比重提高到72.2%。农村居民收入增长主要依赖于农村非农产业的快速发展,不仅如此,非农产业的快速发展,吸收了大量外来劳动力就业,也有利于其他地区农民增加收入。随着农业产业增收效应的逐步减退,除劳务收入以外,农村居民家庭二三产业的发展成了支撑农村居民收入稳步增长的又一来源。从调查资料来看,1990年,农村居民人均从家庭二三产业得到的收入为210元,到2000年该项收入达到964元,平均每年递增16.5%,远远高于同期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幅度。在90年代中后期,在农林牧渔业收入出现下降的情况下,家庭二三产业收入保持了稳步增长。如1996至2000年,农村居民农林牧渔业人均收入从1248元减少到954元,而家庭二三产业收入却从人均681元增加到964元,抵销了因农林牧渔业减收对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影响,为农村居民收入的稳步增长作出了积极贡献。2000年农村居民家庭二三产业收入超过了农林牧渔业收入,在农村居民家庭经营收入中的主体地位日益突出。至2007年,家庭二三产业收入占家庭经营收入的比重已超过农林牧渔业10个百分点。
(三)鼓励自主创业,扩大就业,千方百计提高城镇居民收入。
在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推进,并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城镇出现了下岗失业人员增加等问题。党的十四大以来,浙江的民营经济、个体经济不断壮大,第三产业得到了大力发展。城镇职工从单位“跳槽”办企业、搞经营成了创业致富的一种方式。同时,民营企业和个体经济还吸纳了大量的劳动力,成为解决城镇失业、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的有效途径,扩大了就业,也增加了家庭收入。据城镇住户抽样调查,在城镇居民家庭中,个体或私营企业主人数从1998年的0.06人/户,增加到2007年的0.22人/户,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达2612元,比1998年增长9倍。个体或私营企业被雇人数从1998年的0.03人/户,增加到2007年的0.21人/户;2007年城镇居民家庭个体或私营企业被雇者的人均(按全部调查人口平均)工薪收入比1998年增长10倍多。
(四)着力改善民生,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保障,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改革开放30年,浙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2万元,农村全面小康实现程度达89.6%,城乡居民消费水平有了非常大的提高,但与发达国家生活水平相比,我们的生活消费水平还有很大差距。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消费水平仍然是今后浙江各项政策的重中之重,而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消费水平关键是要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在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方面,要特别关注两类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提高。一类是农村由于各种因素造成的贫困人口。第二类是城镇低收入人口。城镇低收入人口是在改革的过程中出现的,包括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停产或半停产企业职工和这些人员赡养的人口,以及因疾病、孤寡年老等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员。针对这两类人口,要加强政府收入的转移支付能力,逐年提高城镇低保水平,完善农村低保制度,扶助弱者,使他们能够得到基本生活支持,从而缩小社会的贫富差距。同时,政府应继续增加公共设施投入,改善公共消费。随着城乡居民收入和消费水平的提高,居民的消费将逐步社会化。这就要求政府不断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结合新农村建设,以城乡统筹为出发点,不断增加交通、教育、文化、体育、医疗保障、社区服务等公共设施的投入,逐步提高居民公共消费比重,改善城乡居民公共消费质量。要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制度改革,稳定城乡居民支出预期。完善的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制度是现代社会收入再分配赖以进行的条件之一,也是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对稳定当前城乡居民预期支出具有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在经济发展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大环境污染治理,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真正使广大群众过上全面小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