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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成效明显
来源:   作者:   编辑:   时间:2017-07-06   点击数:

2003年以来,我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生态省建设为主轴,以“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为突破口,以落实污染减排责任制为主要抓手,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生态省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1.生态环境建设扎实推进。城市基础设施水平和供给能力明显提高。2007年,全省城市和县城建成区面积达到2245平方公里,比2002年末增加725平方公里,增长47.7%。城市人均道路面积17.1平方米,比2002年增加6.2平方米,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11.7标台,比2002年增加3.8标台,人均公共绿地面积9.8平方米,比2002年增加3.3平方米,污水处理率达到59%。全省城市和县城供水能力由2002年的1275.9万立方米/日增加到2007年的1500万立方米/日,比2002年增加224.1万立方米/日,增长17.6%。城乡一体供水成效显著。2002年,农村人口供水覆盖只有150万人,2007年底将达到1035万人。

“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已累计完成10303个环境整治村、1181个小康示范村的建设任务。在“万里清水河道”工程提前一年完成本届政府目标任务的基础上,2007年上半年又完成了1156公里的建设。累计建成重点生态公益林建设1800余万亩。废弃矿山治理、“三沿五区”坟墓整治、水土流失治理等工程和项目建设扎实推进。

2.百亿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展顺利。到2007年,“百亿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完成总投资达401亿元,新增城市污水处理能力195.5万吨/日,新增生活垃圾处理能力6578吨/日,新增绿化面积5200公顷。

3.城市环境建设与综合整治成效明显。纳入“811”环境污染治理计划的27个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基本完成,我省成为全国首个县县建有城市污水厂的省份。2007年,全省县城以上城市污水处理总能力达到592万吨/日,比上年增加67万吨/日,生活垃圾处理总能力达到30740吨/日,比上年增加1197吨/日,分别比2002年底增长1.9倍和56.4%。积极推进园林城市和节水型城市创建,全省已有21个城市被评为国家级和省级园林城市,其中9个国家级园林城市、1个国家园林县城;绿化覆盖面积从2002年的5.33万公顷,提高到2007年的8.8万公顷,比2002年增加3.47万公顷,增长65%。全省共有180条城市道路被命名为“省级街容示范路”,3个城市被评为节水型城市。

4.生态县、市创建活动深入开展。2007年,衢州、丽水2个设区市和37个县(市、区)已被国家环保总局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杭州、宁波、绍兴、湖州、富阳、义乌被国家环保总局命名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诸暨通过了国家环保总局的创模验收,奉化、临安通过了国家环保总局的创模技术审核。目前,达到生态县建设初级阶段要求的县(市、区)有82个,有28个县(市、区)基本达到生态县建设要求,其中安吉县已建成国家级生态县,义乌市已申请国家级生态市验收。

5.生态环保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到2007年,我省已累计创建86个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450个省级生态乡镇、3999个生态村,建成省级绿色学校603所、全国绿色学校49所,省级绿色社区372个、国家级绿色社区27个,省级绿色企业158家,省级绿色饭店244家,省级绿色医院94家,省级绿色家庭858户,全国绿色家庭21户。通过开展广泛的生态创建和宣传活动,生态文明理念已经深入人心。

6.循环经济积极发展。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和工业循环经济“4121”工程全面启动,实施了总投资417亿元的129个循环经济重点项目,指导4个市、10个县(市、区)、20个工业园区(块状经济)和100家企业,抓好工业循环经济试点和“四节一利用”工作。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加快推进。2006年底,已经完成了900余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和试点工作,2007年又对266家企业实施了强制清洁生产审核,有332家企业通过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7.大力推动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镇建设。2003年以来,我省坚持以示范为引导、技术为支撑、政策为保障,推动全省建筑节能工作,全省已累计开展2000万平方米建筑节能示范工程,新建建筑已全面实施建筑节能50%的标准,杭州和宁波等大城市已开展新建建筑节能65%的试点,中心城市已有建筑节能改造也在积极开展,建筑节能将对全社会能耗下降作出贡献。

二、环境保护力度继续加大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趋势基本得到控制,环境质量保持总体稳定,我省总体生态环境质量处于全国领先水平。2007年末,八大水系、运河和主要湖库监测断面满足水环境功能的比例达60.8%,三类以上水质监测断面比例为67.2%,分别比上年提高0.6和5.2个百分点;钱塘江流域市县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为79.8%,比上年提高13.1个百分点。全省城市空气综合污染指数为1.81,11个设区城市日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以上天数均达到85.9%以上。据2006年10月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的《全国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报告》,我省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87.1,居全国首位。

“811”环境污染整治取得重大进展。全省按照“治旧控新、监建并举”的方针,全力推进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环境污染整治,“811”行动确定的“两个基本、两个率先”目标即将实现。

1.重点流域整治成效显著。加大钱塘江、鳌江、杭嘉湖太湖运河水系的整治力度。2007年末,钱塘江流域三类以上水质断面比例达到73.3%,比上年提高6.6个百分点,比2004年提高22.2个百分点。全面实施鳌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大力削减水头制革基地转鼓数量,流域水环境已经逐步恢复到五类水以上。杭嘉湖地区太湖运河水系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特别是COD已得到有效控制。飞云江、瓯江、甬江、曹娥江、椒江流域水环境保护也取得明显成效。

2.重点区域整治加快推进。全省对11个省级环保重点监管区和5个准重点监管区实行“挂牌督办、跟踪督查、限期治理、动态管理”,有针对性地帮助各个重点监管区落实整治工作。截至2007年底,11个省级环保重点监管区和5个准重点监管区已全部“摘帽”。通过重点监管区整治,有效解决了一批区域性的突出环境污染问题。

3.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整治初见成效。着力抓好电力、化工、医药、制革、印染、味精、水泥、冶炼和固废拆解业等重点行业和573项重点工业污染整治项目。全省造纸行业制浆生产线已全部关闭;印染行业普遍实行技术更新、废水回收利用、中水回用和污水集中处理;味精行业已全面完成污染整治,实现全行业废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达标排放。

4.农村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全面开展。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开展以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为重点的农村环境污染综合整治。2004年以来,已累计完成1111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建成生态养殖小区460个,禁养区养殖场已全部关停转迁,已累计推广测土配方施肥2302万亩,建立31个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控害示范区,全面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基本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形成了平原农村“户三包、村收集、镇中转、县处理”和山区农村“统一收集、就地分拣、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的农村垃圾收集处理模式,新建、改建992座乡镇垃圾中转处理设施,2007年,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率达到70%左右,无害化处理率为30%。实施百万农户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已有17623个自然村开展了生活污水治理,累计建成沼气池108.5万立方米;加快推进农村绿化,全省已创建1615个“绿化示范村”。

三、主要污染物减排取得初步成效

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是“十一五”规划的约束性指标,我省不断加大减排工作力度,及时下达减排计划,落实污染减排责任制,全面实施污染减排项目,取得了明显效果。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在2006年实现“双下降”(COD和二氧化硫分别削减0.34%和0.12%)的基础上,降幅进一步加大。2007年全省COD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下降4.5%和4.6%。

1.全面实施减排工程项目措施。根据年度减排目标和计划,结合“811”行动计划,围绕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脱硫工程建设、重污染企业治理,确定并实施了一批减排项目。2007年,全省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9.5万立方米/日,关停了272.6万千瓦小火电机组,发电调度方式进一步优化,对267家企业实施了限期治理和治污设施改造。

2.污染防治能力不断增强。2004年以来,全省县以上城市新增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11575吨,无害化处理率达81.8%。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废旧放射源集中处置得到明显加强,已建成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置设施10座,年处置能力达9.5万吨,已建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7座,年处置能力达2.7万吨。全省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废旧放射源集中送贮率已分别达100%、90%和100%。

3.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基本建成。目前,全省已建成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82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160个,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联网773套。八大水系和平原河网重要市界交界断面、钱塘江流域的主要县界交界断面已全部建成水质自动监测站,县以上城市和重要区域空气站已全部建成。为全面落实污染减排任务,2007年着力加快了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下达了包括国控污染源、省级重点监测企业、火电(热电)企业和所有污水处理厂在内的共1452家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的年度建设或改造计划。

4.环境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五年来,省财政本级共安排环保自身能力建设资金累计约4.2亿元,重点用于加强执法监察、监测预警、应急响应能力建设,环境监测机构计量认证、环境监察执法标准化建设等均已基本完成,已对全省2635家辐射安全单位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全省涉源单位辐射许可证换发率达到90%以上,射线装置使用单位持证率达到70%以上,在册废弃放射源和废物收贮率达100%,城市放射性废物库也正在抓紧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