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我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节能降耗工作的部署,通过层层落实节能降耗目标,强化责任管理,认真开展“两高”清理,扎实推进“十百千”节能行动等一系列举措,进一步加大了节能降耗工作力度,能源统计工作也得到了有效加强,使全省节能降耗取得一定成效。高耗能行业快速增长势头得到初步遏制,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节能降耗成效日益明显,工业行业节能的广度和深度均有所增加,能源利用效率继续提高,省政府年初确定的降耗目标可望实现。但全社会用电量增长过快,结构性节能成效仍不明显,“十一五”后三年节能降耗形势依然严峻。
一、1-3季度主要特点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我省节能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尤其进入下半年以来更为明显。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1.单位GDP能耗降幅逐渐增大,能源利用效率稳步提高。据初步预测:1-3季度我省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3.8%,降幅比上半年提高0.6个百分点。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6.1%,降幅比上半年提高0.7个百分点。同时,随着部分新建大电厂的投产和对发电效率低的产能实行限产,发电效率继续大幅度提高。全省6000千瓦以上电厂火力发电标准煤耗为318克/千瓦时,在去年较大幅度下降的基础上,继续下降13克/千瓦时。
2.工业节能成效最为明显,节能的广度和深度均有所增加。1-3季度,规模以上工业共节能411万吨标准煤,对全省节能降耗的贡献最大。从工业行业内部看,节能的广度和深度均有所增加。规模以上企业37个行业大类中,有33个行业的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有不同程度的下降,下降面由上半年的七成提高到接近九成。其中,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率在10%以上的行业由上半年的4个增加到9个,分别为食品制造、橡胶制品、饮料制造、木材加工、家具制造、黑色金属加工、有色金属加工、废旧资源利用和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3.技术改造与管理创新是工业节能的主要推动力。1-3季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行业结构调整和各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均朝着节能降耗的方向变化。其中,各行业单耗的变化对工业节能仍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对工业节能的贡献为92%;工业内部
行业结构的变化对工业节能的作用为8%。
4.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成效进一步显现。进入下半年后,重点用能企业的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幅逐月扩大,从1-6月的下降6.0%、1-7月下降6.6%、1-8月下降7.0%,扩大到1-9月的下降7.7%。前三季度共节能约300万吨标准煤,对全省规模以上工业节能降耗的贡献率达73.7%。
5.高耗能行业快速增长势头得到初步遏制。从GDP构成的产业看,1-3季度,单耗较高的工业增加值增幅(15.8%)比上半年回落0.4个百分点。而单耗较低的第三产业增加值增幅(15.9%)比上半年提高0.6个百分点。从工业内部看,八大高耗能行业(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非金属矿物、纺织、造纸、石油加工、化学和化纤)的生产增长,下半年以来有所放缓,1-3季度增加值增幅比上半年降低0.5个百分点。
6.各市节能降耗情况总体趋好。1-3季度,11个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均有所下降,降幅都在4%以上,与上半年相比,降幅均有所提高。其中,降幅大于全省的有衢州(10.4%)、丽水(7.5%)、舟山(7.4%)、台州(7.0%)、湖州(6.7%)、温州(6.5%)和绍兴(6.5%);降幅在6%以下的有杭州(5.8%)、宁波(5.1%)、金华(4.7%)和嘉兴(4.1%)。
随着各级政府对节能降耗工作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节能降耗工作力度和有效性有所增强,各项措施的效应逐步显现。预计四季度节能降耗形势将延续前三季度的态势,继续朝好的方向发展,全省工业和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成效将继续有所显现。但节能降耗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据测算,要确保全年单位GDP能耗降低4%,全社会能耗增长必须控制在10.1%以内,即只有将全年电耗控制在15%左右(前三季度增长16%),非电耗控制在5.2%(上半年增长6.5%,下半年须控制在3.9%以内),完成节能降耗目标才有可能,这就需要各级政府及早制定和实施强有力的应急措施。
二、节能降耗工作的主要举措
今年以来,我省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单位GDP能耗下降的目标,全力以赴推进节能降耗工作。主要做了以下五方面的工作:
1.层层落实节能降耗工作的目标责任制。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节能降耗工作。省政府制订出台了《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先后召开了全省节能降耗和压小火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节能减排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节能工作座谈会。吕祖善省长和金德水副省长分别在会上作了动员讲话和工作部署。省政府与11个市签订了2007年度节能目标责任书和关停小火电机组目标责任书,与嘉兴、丽水两市政府签订了淘汰落后小钢铁责任书。将节能降耗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市、县(市、区)和相关企业。同时,组织成立了浙江省节能减排领导小组、节能降耗办公室。各地各部门对节能降耗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全省上下基本形成了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广大企业齐抓共管节能降耗的工作格局。截至9月底,全省已完成小火电关停任务272.6万千瓦,完成年度计划的83.2%。列入关停淘汰名单的15家钢铁企业已停止生产,其中10家炼铁企业的小高炉已经拆除,其余企业正在积极筹备拆除工作,确保年内完成。
2.认真组织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大检查行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大检查的通知》精神以及省政府的要求,全省开展了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大检查工作,省经贸委和省环保局牵头成立了由各相关部门组成的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检查办公室,从6月20日开始,组织省级有关部门对11个市清理“双高”工作进行了认真的专项检查,督促各地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市场准入条件、出口退税政策和差别电价政策。6月22日至26日,国务院检查组来我省检查,抽查了3个市20家高耗能企业,对我省节能减排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也提出了六条需要改进的建议意见,按照要求有关部门进行了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国家发改委。
3.制定出台高耗能项目审查办法和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积极运用差别电价、差别电量计划、电力需求侧管理等经济政策和行政手段,调节和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发展。严把产业的能耗准入关,大力推进“能评”工作。研究制订了《浙江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评估和审查暂行管理办法(初稿)》,目前正在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制定颁布了比全国更加严格的高能耗产品能耗限额地方标准。今年共完成了火电、热电联产、水泥、烧碱、炼油等12项高能耗产品强制性地方限额标准,并发布实施。
4.加大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和节能监察力度。努力把“十百千”节能行动落到实处。一是以项目为抓手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进一步推进企业节能技术改造。今年全省组织了涉及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改造等十大节能工程的节能降耗项目共228项,其中水泥行业余热利用项目14项。二是以技术推广为重点,大力推广使用变频调速、冰蓄冷及绿色照明等100多项节能新技术。三是强化对1311家重点企业的节能监管,建立健全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规划与审计制度。今年开始,将能源规划与能源审计工作从列入国家千家企业行动的17家企业扩展到年综合耗能18万吨标煤以上的45家重点用能企业,对220家重点耗能企业开展了能源利用监察工作。四是积极拓展节能领域,大力开展建筑节能、交通运输节能和农村节能。五是公布2007年度全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对266家企业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5.及时开展节能降耗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督察工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节能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督查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07〕118号)要求,省政府办公厅牵头成立了由省政府办公厅、省经贸委、统计局、建设厅等20多个省节能办成员单位组成的6个专项督查组,于9月3日至7日,对各市节能降耗目标完成情况、落后生产能力淘汰工作进展等情况进行了督察,了解各市对完成全年节能降耗目标任务的分析预测,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以及下一步将采取的对策措施。通过督察,促进了各地节能降耗工作的开展,加大了节能工作的力度。
三、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全社会用电量增长偏快。1-3季度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16.0%,增幅比上半年提高0.5个百分点,在华东地区已跃居首位,分别比上海、广东、江苏和福建高7.8、2.4、0.9和0.2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第三产业和生活用电增幅居高不下,增幅分别为14.1%、15.6%和15.0%,比上半年提高了5.4、1.0和3.7个百分点,均处于较高水平。单位GDP电耗和单位工业增加值电耗同比分别上升1.1%和0.4%,分别比上半年上升0.4和0.2个百分点。
2.结构节能步子不大。技术改造、管理创新和结构调整是实现节能降耗的三大主要途径,只有三管齐下,才能完成艰巨的节能降耗任务。但目前我省节能主要还是靠节能技术运用和改善管理来实现。下半年以来,三次产业的增长出现了一些积极变化,第三产业增长超过第二产业,工业内部高耗能行业快速增长的态势亦有所遏制。但结构变化还不是很明显,结构调整对节能成效的贡献率还非常低。
四、对策与建议
1.强化目标考核,进一步增强节能降耗的紧迫感。若按今年我省单位GDP能耗降低4%计算,“十一五”后三年我省单位GDP能耗还必须降12.6个百分点,即年均下降4.77%,才能完成“十一五”期间单位GDP能耗降低20%的目标。后三年的任务更加艰巨。但在前一阶段的督查中发现,部分地区对节能降耗形势的严峻性和紧迫性缺乏足够认识,有的对完成年度目标有畏难情绪。因此,建议省政府在制定2008年全省和各市节能降耗年度目标时,要同时考虑并确定后两年目标,以避免前松后紧、欠帐过多而影响“十一五”目标的完成。各市的分年度目标,可以根据各地的情况自行确定,不搞一刀切,但后三年的目标必须衔接并确保五年最终目标的完成。全省的年度目标要根据各地的年度目标来制定,并切实加强对前两年目标完成情况较差地区分年度目标制定的指导和审定。同时尽快出台《浙江省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方案》,以强化各级政府节能降耗工作的责任意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2.进一步健全目标任务分解和责任考核体系,明确并细化各行业管理部门在节能降耗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真正发挥各部门的作用。目前各市都已将年度目标分解落实到所属县(市)、区,以及部分重点企业,但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目标和职责并不十分明确,如各行业管理部门对行业内管理对象节能降耗监管的具体目标是什么,有哪些具体监管措施等,都应进一步明确细化。节能降耗工作涉及各行各业,只有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方能收到效果。建议节能降耗的目标,在分解落实到各级政府的同时,也分解落实到各职能部门,更好地发挥部门在监管中的作用。
3.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节能措施落到实处。在各级各部门职责明确的基础上,要切实履行起对监管单位的监督检查责任,特别是对国家和省、市有明确规定的节能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十个一律”的执行情况等,要组织力量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执行不好的单位要坚决勒令限期改正。
4.在运用好行政手段的同时,强化市场和经济手段。加快研究制定有利于节能降耗的各项经济政策和措施,如要进一步研究目前全国统一实施的差别电价政策,在地方执行中如何更好地发挥调节作用;尽快研究制定详细的地方性行业单耗标准,并以此为基础,建立切实可行的节能降耗奖励、惩罚和退出机制;制定更为严格的项目能评标准、市场准入标准,研究制定长期、近期限制主要高能耗设备和产品的生产、使用措施,等等。
5.在结构节能上下大工夫。从近两年我省的情况看,结构节能成效远没有技术、管理节能那么明显。2006年在单位GDP能耗下降3.52%中,结构节能的贡献微乎其微。今年1-3季度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6.1%中,结构节能的贡献仅占8%。2006年,我省万元GDP能耗为0.864吨标煤,其中二产万元增加值能耗为1.22吨标煤,三产为0.28吨标煤。在产业单耗不变的情况下,如果我们将二产的比重下降1个点(或三产提升1个点),那么万元GDP能耗就变为0.855吨标煤,单位GDP能耗降低率就从3.52%改变为4.57%。换言之,GDP中二产比重每下降1个点(或三产上升1个点),就可影响单位GDP能耗多降1个百分点以上。据测算,规模以上工业中,在各行业单耗水平不变的情况下,我们把非金属矿物、石油、造纸、钢铁、化纤等八大高耗能行业的增加值比重下降1个百分点,就可影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率1.5个百分点。可见,结构调整对节能降耗的影响较大。在结构调整方面,建议做好两方面的事:一是要严把增量入口关。对属于高耗能行业的投资项目要认真负责做好能评,不仅要考虑项目本身的单耗水平是否先进,还要考虑区域内节能减排的目标。同时要大力发展信息、装备等附加值高、能耗低、环境污染少的高技术产业。二是加快落后产能、设备的淘汰工作。摸清底数,制定淘汰目录和菜单,切实抓好落实。
6.加强对三产中大型公共建筑物(包括办公、商业营业用房)用能的监管。在全社会用电中,第三产业用电占9%,近年来增长一直较快,今年1-3季度增长15.7%,高于同期全国平均增幅约3个百分点。建议尽快从电力供应部门取得用电大户的名单,以上年的用电量为基数,按属地和归属部门进行分工,逐家落实节电任务,并实行赏罚分明的激励措施。
7.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高度重视生活用能的节约。生活用能增长是生活水平提高的反映。但由于目前能源产品价格相对较低,人们节能的自觉性还不够高,因此生活用能的浪费现象依然存在。今年1-3季度,我省生活用电(占生活用能的60%)增幅高达15%,比上海、广东、江苏分别高7.8、9.1和7.0个百分点。生活用电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11%)虽然不高,但由于这部分能耗不直接带来GDP的增长,因此对完成节能降耗目标影响不小。据测算,在生产用能保持不变的情况下,生活用电每上升1个百分点,就会直接影响单位GDP能耗上升0.05个百分点。前三季度我省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增长15%,直接影响单位GDP 能耗上升约0.75个百分点。如果前三季度我省城乡居民生活用电维持去年同期水平或增幅与沪、粤和苏相当,那么单位GDP能耗下降幅度就会从3.8%变为4.5%或4.2%左右。建议加强对广大社会公众节能的舆论宣传和教育工作,并拉大累进电价的差距。
8.进一步加强能源统计、计量等基础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对节能降耗统计工作的要求,今年围绕夯实基础,提高时效,强化监测,加强沟通,开展了一系列工作。按“各市2人以上、县1人以上”的要求,抓好专职能源统计人员的配备;进行了大规模的统计业务培训;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实施能源统计台帐制度;从7月份开始率先于国家在重点工业企业中推行月报制度;制定了一系列能源统计数据质量控制的规范性制度、文件。这些工作的开展,使我省能源统计数据的质量和时效性有所提高。但由于基层特别是工业企业领导的重视程度不够,能耗计量器具配备不足或不精,能耗统计基础较差,县一级专职能源统计力量配备尚未完全到位,我省能源统计工作仍有待进一步增强。下一步,我们将按省政府的要求继续抓好队伍建设,认真开展业务培训和对下指导;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重点能耗企业统计稽查;进一步完善能源统计制度和数据质量的控制方法;加强对重点企业和行业的统计监测和情况反映,及时了解全国和兄弟省市的情况,做好统计分析,为省委省政府提供更好、更及时的统计服务。
(工交处 陈红、戴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