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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提质扩容领潮流 业态模式创新助发展——新中国成立75周年消费市场发展成就报告
来源:省统计局   作者:   编辑:黄求尔   时间:2024-09-25   点击数:

新中国成立75年以来,浙江消费领域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消费观念不断提升,消费品类和场景越来越丰富,实现了从“吃饱穿暖”到“价值实现”的变迁。消费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消费结构逐步迭代升级,消费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驱动力。

一、消费市场繁荣发展,促进增长动力转换

(一)市场规模持续扩大

新中国成立初期,市场商品紧缺,城乡居民生活处于较低水平。1952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仅11.1亿元。改革开放后,消费品市场从计划管理转向自由流通,步入快速发展轨道。1979—2012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总额年均增长18.2%。党的十八大以来,浙江坚定以“八八战略”为总纲,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互联网经济大省优势,有效改善供给端,充分释放市场活力,消费总量持续扩大。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总额于1994年突破千亿元大关,2010年、2019年、2022年分别突破1万亿元、2万亿元和3万亿元,2023年达到32550亿元,居全国第4位,是1952年的2932倍,年均增长11.9%;占全国的比重由1952年的4.0%提高到2023年的6.9%。

(二)消费业态多元发展

消费业态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单一、传统模式逐渐走向多元化、现代化。网络销售异军突起,数字化消费成为居民购物的主要方式之一。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跨境电商、平台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网络零售快速增长。2023年,全省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中有通过公共网络经营的企业3.6万家,是2015年的2.3倍。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8493亿元,居全国第2位,是2015年的3.6倍,年均增长17.3%,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从26.7%提升至56.8%。新型流通业态发展较快,市场格局发生明显变化,传统百货商店一统天下的局面彻底改变。连锁商业逐步壮大,连锁企业门店数量增长显著,深入城镇乡村,分布更加广泛,消费者购物更加便捷。2023年,浙江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连锁经营门店总数达到2.69万个,商品零售额1793亿元。

(三)市场大省地位巩固

浙江是“市场大省”,商品交易市场起步早、数量多、种类齐、规模大、功能强。改革开放给商品交易市场发展带来了勃勃生机。上世纪80年代初期,浙江兴办了闻名全国的温州“十大专业市场”、义乌“小商品市场”、绍兴“轻纺市场”等。上世纪90年代末到现在,商品交易市场进一步向更高层次发展,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一大批规模较大、辐射力较强的专业批发市场,规模、档次再上新台阶。城乡商品交易市场由1978年的1051个增加到2023年的2942个,增长1.8倍,年均增长2.3%;市场成交额由1978年的8.6亿元增加到2023年的2.3万亿元,增长2673倍,年均增长19.2%。市场个数和成交额自1991年起均居全国首位,保持至今。

(四)消费环境优化提升

近年来,浙江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锚定打造“消费环境最优省”“激发有潜能的消费”。2023年,出台促消费“25条”,推进文旅深度融合,举办中国国际旅游商品博览会、浙江农业博览会等系列“浙里来消费”促消费活动,为消费市场增添活力。打造系列消费场景,从“山野露营”到“围炉煮茶”,从“创意市集”到“沉浸式文旅”,从“百县千碗”到“霸榜美食”,点亮城市夜间经济、繁荣特色商业街区,不断迭代出新、频频硬核出圈。持续深化“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24万多家放心商店、放心餐饮、放心网店、放心景区、放心工厂、放心市场遍布全省各地。开展“假日乐享·消费护航”系列执法行动,保障春节、国庆等重要节假日,严厉打击坐地起价、恶意宰客等违法行为。在淘宝、天猫、去哪儿等10家主要网购平台建立网络消费维权站,90%以上的消费诉求能够及时在平台内部得到解决,在商圈、景区、旅游乡村等重点消费场所建立3000多个维权站点,就近就地化解消费矛盾纠纷、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二、消费结构持续优化,推动消费品质提升

(一)城乡市场协同发展

新中国成立初期,整体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消费品市场发展缓慢。改革开放后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工业化水平不断提升,居民消费能力增强,消费环境改善,全省城乡消费品市场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城市商业布局更加优化,商业资源整合能力不断增强,城镇消费品市场快速发展。2023年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7761亿元,是1978年的1146.7倍,年均增长16.9%,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由1978年的51.7%提高至2023年85.3%。农村经济同步发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实施以及电商经济发展,推动农村消费品市场与城镇共同繁荣。2023年,全省乡村消费品零售额4789亿元,是1978年的211.4倍,年均增长12.6%。

(二)商品消费结构优化

新中国成立初期,居民商品消费相对简单,主要以满足吃、穿等基本生活为主。改革开放后,浙江秉持“四千精神”实干争先、“放开搞活”,人们物质文化生活快速提高,消费品种类增多、结构改善、品质提升,逐步从基本型消费向发展型和享受型消费攀升,向多元化消费发展。基本生活类商品消费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明显降低。2023年,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销售类值中,粮油食品饮料烟酒、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商品占比分别为12.7%和9.3%,分别比1988年低37.9和7.8个百分点。城镇、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分别从1981年的55.6%和55.2%降至27.0%和30.6%。升级类消费较快增长。汽车消费进入普及时代,保有量持续增长。2023年末,全省民用汽车保有量2158万辆,是2005年的10.5倍,年均增长14.0%;每百户居民家庭拥有家用汽车64.7辆;汽车绿色消费崛起,新能源汽车销售两位数增长,新车市场渗透率接近50%,每百户居民家庭拥有新能源汽车4.1辆。耐用品消费普及率高。2023年末,每百户居民家庭拥有计算机63.0台,移动电话242.8部,彩色电视机151.3台、电冰箱105.9台、洗衣机95.8台、空调220.2台、热水器104.3台,其中每百户居民家庭彩色电视机、空调、电冰箱、计算机等数量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信息消费快速增长。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普及率逐年提高,以手机、计算机为代表的信息产品消费实现了从无到有、从零星到普遍的跨越式发展。2023年末,全省(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3608.5万户,5G移动电话用户4582.9万户,物联网终端用户22670万户。

(三)服务消费快速增长

新中国成立初期,居民消费以实物为主。改革开放后,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稳步提高和市场供给端的长足进步,消费热点逐步向体现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服务消费转变。大众餐饮、文化娱乐、休闲旅游、教育培训、健康养生等成为新的消费热点。居民服务消费需求持续释放,总体规模持续扩大,2023年浙江第三产业增加值46268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从1980年的17.4%提升至56.1%。其中,餐饮消费方面,2023年,餐饮收入3662亿元,是1978年的1990.2倍,年均增长18.4%,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由1978年的3.9%提升至11.3%;旅游消费方面,2023年,旅游出行、餐饮、住宿服务增长较快,增加值分别比上年增长19.3%、17.5%和16.7%,全域旅游产业增加值增长12.2%,为5062亿元,占GDP的6.1%。

三、消费基础作用增强,推进市场供给完善

(一)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作用增强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后,随着消费总量不断增长,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持续增强。2023年,浙江省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支出42194元/人,是2013年的2.0倍,年均增长7.4%,成为经济平稳运行的“稳定器”。其中,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978年的6.5%提升至12.5%,为地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二)消费行业稳定社会就业贡献突出

改革开放后,随着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等消费行业的发展,逐渐成为吸纳城镇就业和承接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力军。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020年全省就业人员3857万人,其中从事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行业的就业人员占19.2%。2023年,“四上”单位中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就业人员94.8万人,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就业人员35.7万人,分别占“四上”单位法人就业人员的5.9%和2.2%。

(三)消费市场满足居民生活供给充足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后,随着消费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商品供给越来越充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不断得到满足。城乡居民消费支出分别从1978年的301元和157元提升至2023年的47762元和30468元,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分别从90.7%和95.2%下降至63.7%和75.6%。商品价格基本保持稳定,2023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577.8(以1985年为基期),年均增长4.7%;2022年商品零售价格总指数为433.6,年均增长3.9%。其中,党的十八大以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分别年均增长1.9%和1.6%。

回顾新中国成立75年来我省经济发展的壮丽历程,消费市场规模日益扩大,消费结构持续优化升级,对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起到重要作用。党的二十大以来,改革开放政策不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步前行,消费新业态蓬勃发展、新模式层出不穷、新场景不断涌现,为国内市场发展注入了强大的活力、培植了广阔的潜力,消费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将继续引领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