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和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浙江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高度重视资源环境问题,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生态文明建设始终走在全国前列,绿色低碳转型成果丰硕,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成效显著,居民生活环境更加美好,美丽浙江建设成绩斐然,绘就了美丽浙江画卷,谱写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浙江篇章。
一、绿色低碳转型扎实推进
浙江全面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坚定不移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道路。《浙江省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浙江省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工作思路、浙江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等重要政策性文件相继出台。能源结构持续优化。2023年,全省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为22.2%,比2012年提高10.7个百分点;风光等新能源装机占全省发电总装机比例首超三成,新能源发电量较上年增长近31%;2024年6月,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超过一半,并历史性超过火电,在电源结构上实现了由以火电为主到清洁能源占主导的历史性转变。能源技术革命持续推进。近十年来,中核集团金七门核电一期、中广核三澳核电一期等核电项目,宁海、磐安、景宁等抽水蓄能电站,温州泰瀚、象山长大涂、长兴鑫江矿山等光伏电站,华电玉环1号海上风电等新能源项目陆续开工或投产;2022年创建的白马湖实验室(能源与碳中和浙江省实验室)已承担国家级、省级重大科研任务40余项,产出标志性成果23项。能源管理数字化智能化程度持续提高。依托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和物联网等技术加强能源管理,打造“节能降碳e本账”平台,接入全省29733家重点用能企业数据,实现能耗总量与强度实时监测;建成首个覆盖全省的虚拟电厂管理平台,聚合全省2.53余万户空调、4803个充电桩、818户新型储能、81户数据中心、581户景观照明、87户自备电厂以及25.02万户分布式电源。能源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深化。积极探索绿色电力交易,2023年绿电交易实现常态化开市,共组织交易95场,交易电量突破80亿千瓦时,参与用户超1.6万余家,规模居全国前列;积极探索碳效改革,2021年首创“工业碳效码”,构建企业碳效综合评价体系,激励企业实现绿色低碳转型;积极探索发展碳普惠机制,开发“浙江碳普惠”应用,推动开展地方碳普惠交易试点建设。
二、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提高
浙江坚持把节约能源资源放在首位,实行全面节约战略,提高投入产出效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节能降耗成效显著。2023年,万元GDP能耗由2005年的0.90吨标准煤(2005年价)降至0.40吨标准煤(2020年价)左右,比2012年累计下降16.1%,节能降耗水平居全国前列;公共机构人均能耗108.28千克标准煤,比上年下降7.3%。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能力提升。2023年,全省用水总量约为170亿立方米,比2000年的201亿立方米明显减少;万元GDP用水量降至22.04立方米,比2000年下降近90%。资源循环利用水平提高。2023年,全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量601万吨,综合利用率97.5%以上,比2014年提高12个百分点以上;2022年,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量6114.31万吨,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率达99.7%。土地资源合理配置。2023年,新增垦造耕地13.47万亩,完成“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建设77.5万亩,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建设31.97万亩;坚持以亩均论英雄促转型,2023年建设用地面积138.45万公顷,自2000年以来年均仅增长2.5%,
三、生态环境治理成效显现
浙江坚持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环境治理投资和治理力度明显加大。2022年,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684.8亿元,是2000年的8.2倍,其中工业污染源治理投资27.7亿元,是2000年的1.2倍。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2023年,累计除涝面积达580.94千公顷,比2000年增长22.4%;累计水土流失治理面积达3789.88千公顷,比2000年增长79.0%。污染物排放明显减少。2022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氨氮排放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46.75、2.87、4.06和35.71万吨,比2011年的81.83、11.54、66.20和85.91万吨均明显下降。水环境质量明显提升。2023年,地表水省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为97.0%,比2012年提高32.7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断面;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空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23年,11个设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1.3%(扣除沙尘异常超标天后为91.6%),比上年提高2.0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27微克/立方米;县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5.1%,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24微克/立方米。海洋环境质量稳中趋好。2023年,一、二类海水面积占比为56.3%,比2012年提高22.3个百分点;近岸海域呈富营养化状态的面积占近岸海域面积的38.1%,比上年下降1.5个百分点;近岸海域共发现赤潮11次,比上年减少6次,累计影响面积767平方千米,比上年减少785平方千米。
四、居民生活环境更加美好
浙江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大力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小城镇环境整治和“大花园”建设,居民环境明显改善。2023年,浙江创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7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2个,分别累计创成49个、14个,数量均位居全国第一;创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8个,累计创成97个;全省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为87.76,实现连续12年上升。和美农村加快推进。持续深化“千万工程”,2023年基本实现山区乡镇和3A级景区通三级路,城乡公交一体化率达88.9%,规模化供水覆盖率超90%,农网供电可靠率达99.99%,5G网络、光纤资源实现重点行政村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无害化卫生厕所实现行政村基本覆盖,累计使用卫生厕所户数达1122.71万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9.98%。绿色城市加快发展。2023年,绿化覆盖面积达211314公顷,公园绿地面积达49316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5.46平方米;城市用水普及率达100%,污水处理率为98.45%;道路清扫保洁达64728万平方米,生活垃圾清运量达1468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每万人拥有公厕2.89座;公共汽电车客运总量达20.47亿人次,轨道交通客运总量达18.35亿人次;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204万辆,新增73万辆,占全年新车上牌量的39%。
当前,生态文明建设已经融入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浙江将围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省域先行这一主题,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迭代升级,坚定不移推动低碳绿色高质量发展,持续推动“八八战略”走深走实,奋力打造美丽浙江“重要窗口”,书写生态文明先行示范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