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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浙江经济运行情况
来源:省统计局   作者:张虹   编辑:黄求尔   时间:2026-01-21   点击数:

2025年,浙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践行“八八战略”,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4+1”重要指示要求和省委“132”总体工作部署,大力弘扬“六干”作风,扎实推进“十项重大工程”,加力加快释放宏观政策效应,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全省经济顶压前行、向新向好,为“十四五”规划圆满收官和“十五五”良好开局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经济大盘稳固夯实

根据地区生产总值(GDP)统一核算结果,2025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94545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5.5%,高于全国(5.0%)。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2657亿元,增长3.9%;第二产业增加值35682亿元,增长5.1%;第三产业增加值56206亿元,增长5.8%。

(一)生产供给稳步扩张

农业生产形势稳定。2025年,粮食产量661.9万吨,比上年增长1.8%;水果产量773.4万吨,增长3.8%;猪牛羊禽肉类产量119.8万吨,下降2.4%;禽蛋产量增长10.5%;水产品产量730.4万吨,增长4.5%。

工业生产持续扩大。2025年,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6.2%。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9%。从规模以上工业行业大类看,29个行业增加值实现正增长,汽车、计算机通信电子、化学原料、通用设备等行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9.7%、16.5%、7.0%和6.9%。

服务业贡献超六成。2025年,服务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5.8%,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61.3%。其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分别比上年增长9.6%、7.9%和7.6%。

(二)市场需求持续释放

消费潜力不断释放。202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92万亿元,比上年增长4.0%。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增长3.9%,餐饮收入增长5.1%。“以旧换新”政策积极显效,限额以上单位通讯器材类、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等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53.3%和27.2%。线上消费活跃,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零售额增长18.2%。

有效投资结构优化。2025年,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下降9.1%,扣除房地产开发投资的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8%。分领域看,制造业投资增长6.2%,占全部投资的25.7%,比重比上年提高3.7个百分点;基础设施投资增长3.6%,占全部投资的28.9%,比重比上年提高3.5个百分点。民生领域投资持续加力,交通、能源、水利和生态环保投资增长4.2%。在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带动下,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增长6.5%。

对外贸易展现韧性。2025年,进出口、出口、进口分别为5.55万亿元、4.19万亿元和1.36万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5.4%、7.2%和0.3%;占全国份额分别为12.2%、15.5%和7.4%,稳居全国第3位、第2位和第6位。出口产品结构向新向绿,机电产品出口增长9%,占全部出口的47.0%,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高技术产品出口增长12%;“新三样”、风力发电机组等绿色产品出口分别增长28.1%和98.2%。

(三)市场价格总体平稳

居民消费价格基本稳定。2025年,居民消费价格(CPI)与上年持平。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五涨一平二降”,其他用品及服务、衣着、生活用品及服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类价格分别上涨10.9%、2.2%、0.8%、0.7%和0.1%,居住类价格持平,交通通信、食品烟酒类价格分别下降2.6%、0.6%。

工业品价格延续下降。2025年,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比上年下降2.0%,降幅比上年收窄0.2个百分点;购进价格下降3.7%,降幅扩大1.3个百分点。

二、经济结构优化升级

(一)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

人工智能创新发展高地加快打造。1—11月,人工智能核心产业企业营业收入6294亿元,同比增长21.6%。其中,数据服务(35.4%)、算力服务(31.8%)、智能终端(10.8%)、算法模型(9.9%)等四大领域营业收入均快速增长。

新兴产业蓬勃发展。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中,高技术制造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制造业、装备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分别比上年增长12.4%、11.3%、10.5%和10.0%。新质产品供给增势强劲,虚拟现实设备(96.8%)、锂离子电池(65.2%)、新能源汽车(49.8%)、工业机器人(36.4%)、笔记本计算机(27.5%)、服务机器人(27.0%)等产品产量快速增长。

传统产业更新加快。1—11月,规模以上十七个重点传统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与营业收入之比为2.92%,同比提高0.12个百分点,提高幅度大于规模以上工业平均水平。2025年,农副食品加工(57.8%)、化学纤维(36.0%)、造纸及纸制品(14.8%)等传统制造行业设备工器具投资快速增长。

(二)经营主体扩量提质

经营主体队伍不断壮大。2025年,新设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64.6万户;年末在册经营主体数量达1164万户,比上年末增长6.3%,其中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126万户,占比达96.8%。优质企业梯队持续扩容,世界500强企业10家;“雄鹰”企业新增30家、达148家;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278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166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44万家、高新技术企业4.9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4.6万家。

民营经济“金名片”擦得更亮。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民营企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7.2%,增速高于规模以上工业0.3个百分点,对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的贡献率达77.7%。有出口实绩的民营企业达12.3万家,增长11.8%,进出口4.56万亿元,增长7.1%,占全省进出口的82.1%。1—11月,规模以上工业民营企业研发费用增长5.2%,增速比规模以上工业高0.4个百分点;研发费用与营业收入之比为3.48%,高于规模以上工业0.27个百分点。

(三)经济循环畅通活跃

货运量加快增长。2025年,货运量和货物周转量分别比上年增长8.1%和8.2%,增速分别比上年加快0.4和0.7个百分点。

存贷款较快增长。2025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分别为24.63万亿元和25.69万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7.3%和8.0%。其中,企(事)业单位贷款余额增长12.4%。

企业产销衔接顺畅。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能利用率为80.4%,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74.4%)。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产销率分别为94.5%、95.8%、96.7%和97.5%,呈稳步提高态势。

(四)共同富裕扎实推进

城乡收入差距继续缩小。2025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0240元,突破7万元大关,比上年名义增长4.8%。其中,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81649元和45154元,分别增长4.3%和5.5%。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倍差1.81,比上年缩小0.02。

就业形势基本稳定。2025年,城镇新增就业115.8万人,超额完成年度目标(100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平均值为4.6%,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5.2%)。

总的来看,2025年浙江经济顶住多重压力稳步前行,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但也要看到,外部环境变化影响加深,供强需弱矛盾突出,经济发展面临的挑战仍然不少。2026年,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加快打造“重要窗口”、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等重大使命,聚焦聚力落实总书记“4+1”重要要求和省委“132”总体工作部署,乘势而上、攻坚克难,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扎实推进“六个重大突破”,大力弘扬“六干”作风,持续扩大内需、优化供给,做优增量、盘活存量,在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上走在前作示范,确保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


附注

(1)按照我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规定,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包括初步核算和最终核实两个步骤。经最终核实,2024年浙江地区生产总值现价总量为90007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5.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584亿元,增长3.5%;第二产业增加值34732亿元,增长6.0%;第三产业增加值52691亿元,增长5.2%。

(2)地区生产总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均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均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3)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一是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影响。二是部分企业集团(公司)产品产量数据存在跨地区重复统计现象,根据专项调查对企业集团(公司)跨地区重复产量进行了剔重。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个体户)、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个体户)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个体户)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个体户)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个体户)的影响。

(5)水产品产量来自省农业农村厅;货物进出口等数据来自杭州海关;经营主体数据来自省市场监管局;“雄鹰”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数据来自省经信厅;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来自省科技厅;货运量等数据来自省交通运输厅;存贷款数据来自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新增就业数据来自省人力社保厅;粮食产量、畜牧业相关产品产量、价格指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调查失业率等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其它数据均来自于省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