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浙江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五届八次全会精神,持续推动“八八战略”走深走实,紧扣省委“一个首要任务、三个主攻方向、两个根本”总体部署,大力弘扬“六干”作风,扎实推进“十项重大工程”,全省经济运行延续总体平稳、稳中向新的态势。
一、工业生产规模扩大,重点行业支撑有力
11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5%。37个工业大类行业中,24个行业增加值正增长。其中,石油加工、汽车、铁路船舶、计算机通信电子和化纤等行业增加值分别增长31.4%、23.2%、17.5%、15.7%和9.9%,合计拉动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4.5个百分点。创新动能持续增强,规模以上工业新产品产值率为44.4%,同比提高2.1个百分点;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制造业、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1.8%、11.5%、11.0%和10.2%。1—11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0%。
二、服务业稳步增长,新兴服务业增势强劲
1—10月,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错月统计,不含批零住餐、金融业和房地产开发业)2.99万亿元,同比增长8.4%。其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增长13.2%,拉动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增长5.8个百分点。新兴服务业快速发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服务业、科技服务业和高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分别增长13.6%、13.0%和11.9%。
三、有效投资结构优化,制造业投资较快增长
1—11月,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7.0%,扣除房地产开发投资的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7%。分领域看,制造业投资增长9.1%,基础设施投资增长6.7%。民生领域投资持续加力,生态环保、交通、能源和水利投资增长6.8%。在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带动下,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增长8.2%。
四、消费品市场保持增长,品质类消费持续活跃
11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590亿元,同比增长0.7%。其中,餐饮收入增长6.0%。线上消费增长较快,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零售额增长7.7%。生活品质类消费较快增长,限额以上单位照相器材、可穿戴智能设备、智能手机等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4.5倍、82.3%和45.2%。1—11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57万亿元,增长4.4%。
五、外贸增速好于全国,民营企业贡献突出
1—11月,货物进出口5.06万亿元,同比增长5.3%,高出全国1.7个百分点。其中,出口3.83万亿元,增长7.1%;进口1.23万亿元,增长0.1%。进出口、出口和进口占全国份额分别为12.3%、15.7%和7.4%,规模分别居全国第3、第2和第6位。民营企业贡献突出,民营企业进出口4.16万亿元,增长7.0%,占全省进出口的82.1%,比重同比提高1.3个百分点。出口商品更新更绿,出口机电产品1.79万亿元,增长8.8%,其中“新三样”产品出口1202亿元,增长23.3%,光伏产品、电动汽车、锂离子蓄电池分别连续4个、12个、20个月实现增长。
六、客货运更趋活跃,金融供给稳定增加
11月份,客运量5041万人,同比增长11.0%,增速比上月加快7.4个百分点,其中,铁路客运量增长14.2%;旅客周转量79.3亿人公里,增长12.1%。1—11月,客运量和旅客周转量均增长3.7%。
11月份,货运量3.6亿吨,同比增长8.1%,增速比上月加快1.2个百分点,其中,公路货运量增长10.3%;货物周转量1511亿吨公里,增长5.5%。1—11月,货运量和货物周转量分别增长8.4%和8.8%。
11月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分别为24.5和25.7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8%和8.5%。其中,企(事)业单位贷款余额增长12.8%。
七、居民消费价格总体稳定,工业生产者价格下降
1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0.8%,环比下降0.2%。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七涨一降”,其他用品及服务、衣着、生活用品及服务、教育文化娱乐、食品烟酒、医疗保健、居住类价格分别上涨16.0%、2.9%、1.5%、0.8%、0.7%、0.7%和0.1%;交通通信类价格下降2.2%。1—11月,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下降0.1%。
11月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PPI)同比下降2.0%,环比持平;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下降3.5%,环比上涨0.1%。1—11月,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和购进价格同比分别下降2.0%和3.8%。
下阶段,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十四五”规划顺利收官、“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
附注
(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均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2)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一是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影响。二是部分企业集团(公司)产品产量数据存在跨地区重复统计现象,根据专项调查对企业集团(公司)跨地区重复产量进行了剔重。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个体户)、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个体户)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个体户)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个体户)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个体户)的影响。
(4)货物进出口等数据来自杭州海关;货运量、客运量、旅客周转量等数据来自省交通运输厅;存贷款数据来自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价格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其它数据均来自于省统计局。
下一条:10月份浙江经济运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