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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改革对我省GDP核算数据的影响
来源:   作者:   编辑:   时间:2017-11-23   点击数:

为更好地反映创新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进一步推动国民经济核算与国际接轨,我国于2016年开始将能够为所有者带来经济利益的研究与开发(R&D)支出不再作为中间消耗,而是作为固定资本形成处理,纳入国内生产总值(GDP)核算。我省也从2016年地区生产总值统计年报开始,将研发支出计入GDP,并对历史数据进行了修订。本文简要回顾了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改革的背景,介绍了研发支出核算方法的主要内容及其影响,分析了研发支出计入GDP后经济总量、速度和结构的变化情况,并提出了几点参考建议。

一、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改革的背景

R&D是指为了增加知识储备以及利用这些知识创造新的应用而系统开展的创造性活动,其成果的使用周期较长,能够为所有者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固定资产的属性。在过去,由于研发活动在推动世界各国经济增长方面的作用尚未充分显现,同时由于研发活动成果难以测度,早期的国民经济核算国际标准(SNA)和各国实践都将研发支出作为中间消耗予以扣除,因此,GDP未能体现研发活动对经济增长所作的贡献。随着社会科技的日益发展,世界各国越来越重视研发活动,研发支出快速增长,对经济增长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研发成果的固定资产属性也越来越明显。同时,研发统计基础也越来越扎实,特别是部分发达国家对研发支出资本化核算方法进行了较长时间的探索,逐渐成熟。

2009年,联合国等五大国际组织颁布了国民经济核算新的国际标准(2008年SNA),引入了知识产权产品概念,拓展了固定资产的边界,将能够为所有者带来经济利益的研发成果视为知识产权产品列入固定资产。同时,修订了GDP核算方法,将相应的研发支出由中间投入修订为固定资本形成计入GDP。2008年SNA颁布后,世界主要国家纷纷响应,先后实施新的国际标准,修订研发支出核算方法,使GDP客观地反映研发活动应有的经济价值。截至2015年底,已有39个国家按照SNA的建议,实施了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改革,这些国家主要是OECD 成员国或欧盟成员国。2016年,国家统计局在全国GDP核算中实施了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改革,2017年,制定了《研究与开发支出计入地区GDP核算方法》,开始将研发支出纳入地区GDP核算。

二、研发支出核算方法及其影响

目前实行的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是根据SNA的基本原则,结合国际经验和我国研发支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核算范围。

计入地区GDP的研发支出核算范围,是指能够为所有者带来经济利益的研发支出。依据的主要基础资料为科技统计调查中的研发支出数据,扣除其中不属于核算范畴的部分,如:地区GDP核算中已经包括的软件企业的研发支出、研发支出中的土地价值和旧建筑物购置、企业支付的海外研发经费,以及一些无法给所有者带来经济利益的研发支出等。

(二)估价原则和基本方法。

采用国际通行的总成本法来核算研发活动的产出,主要包括中间投入成本、劳动力成本和固定资产成本三部分,并且利用永续盘存法核算研发资本存量;不变价核算采用价格指数缩减法,利用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指数、研发人员工资指数和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加权平均,构建研发投资价格指数。

(三)研发产品分类及其对核算结果的影响。

研发产品按来源分为自研自用和外购两类;按使用者性质分为市场生产者(即企业)和非市场生产者(包括研究与开发机构、高等学校和其他机构)两类分别核算。不同类型的生产者和使用者会对总产出、增加值等指标的核算结果产生不同的影响。

1.市场生产者自研自用研发产品。按照新的核算方法,市场生产者自研自用的研发成果以知识产权产品的形式进行核算。因此,企业总产出和增加值需要增加这部分研发产品价值,并分别计入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企业固定资本形成总额也会相应地增加。

2.市场生产者外购研发产品。企业购买研发产品的情况下,核算方法的变化不影响其总产出。但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改革后,中间投入会减少,减少的是企业购买的研发产品价值;增加值会相应地增加,并分别计入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企业固定资本形成总额也会相应地增加。

3.非市场生产者自研自用研发产品。非市场生产者的总产出是按成本法计算的,无论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是否改革,非市场生产者自研自用的研发产品成本都要计入其总产出。不同的是,原方法是作为非市场生产者提供的公共服务的成本支出,计入政府消费支出;而新方法则是作为非市场生产者自研自用的研发产品支出计入固定资本形成,不再计入政府消费支出。此外,按照新核算方法,非市场生产者总产出需要增加研发资本存量的折旧额,并计入政府消费支出;增加值也需要增加研发资本存量的折旧额,并计入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本形成总额需要增加非市场生产者自研自用的研发产品价值。

4.非市场生产者外购研发产品。按照新的核算方法,非市场生产者购买的研发产品支出不再作为日常性成本支出,应从总产出和中间投入中扣除,并且不再计入政府消费支出。但是,研发产品作为固定资产,其固定资本消耗即研发资本存量的折旧额应计入非市场生产者的总产出,并计入政府消费支出;增加值需要增加研发资本存量的折旧额,并计入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本形成总额需要增加非市场生产者购买的研发产品价值。

以上四种情况下,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GDP各构成项的变动情况见表1:

表1 不同类别研发支出情况下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GDP核算数据的变动情况

核算方法

变量

市场生产者

非市场生产者

自研自用

外购

自研自用

外购

生产法

总产出

研发产品价值

0

研发资本存量×研发资产折旧率

研发资本存量×研发资产折旧率-研发产品价值

中间投入

0

-研发产品价值

0

-研发产品价值

增加值

研发产品价值

研发产品价值

研发资本存量×研发资产折旧率

研发资本存量×研发资产折旧率

收入法

劳动者报酬

0

0

0

0

生产税净额

0

0

0

0

固定资产折旧

研发资本存量×研发资产折旧率

研发资本存量×研发资产折旧率

研发资本存量×研发资产折旧率

研发资本存量×研发资产折旧率

营业盈余

研发产品价值-研发资本存量×研发资产折旧率

研发产品价值-研发资本存量×研发资产折旧率

0

0

支出法

居民消费支出

0

0

0

0

政府消费支出

0

0

研发资本存量×研发资产折旧率-研发产品价值

研发资本存量×研发资产折旧率-研发产品价值

固定资本形成总额

研发产品价值

研发产品价值

研发产品价值

研发产品价值

存货变动

0

0

0

0

净出口

0

0

0

0

三、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改革对我省GDP数据的影响

(一)全省GDP总量、速度、结构等均发生了变化。

根据新的核算方法,我省修订了GDP历史数据。结果显示,实施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改革后,我省GDP总量、速度、结构等均发生了变化。

表2 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改革后我省GDP数据修订情况

GDP(亿元)

GDP增长速度(%)

人均GDP(元)

修订后

变化

修订后

变化

修订后

变化

2007

18948

194

14.7

0.05

37055

379

2008

21701

238

10.1

0.01

41864

460

2009

23272

274

9.0

0.13

44379

522

2010

28081

333

11.9

0.00

52380

622

2011

32775

412

9.0

0.07

60085

754

2012

35234

495

8.1

0.12

64413

905

2013

38314

557

8.3

0.05

69820

1015

2014

40793

620

7.7

0.03

74128

1126

2015

43569

688

8.0

0.07

78879

1246

2016

47251

773

7.6

0.004

84916

1390

注:GDP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

1.GDP总量和人均值的变化。实施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改革后,我省各年GDP总量相应增加。从近10年的数据来看,各年GDP总量的增加幅度呈上升趋势,年平均增加幅度为1.35%。其中,2016年GDP年度核实数为47251亿元,比原口径增加773亿元,增加幅度为1.66%。人均GDP为84916元,比原口径增加1390元(按年平均汇率折算为12784美元,比原口径增加209美元)。

2.GDP速度的变化。改革后,由于历年的GDP总量均有所增加,因此对GDP增速的影响较小。从近10年的数据来看,GDP增速年均提高0.05个百分点。其中,2016年GDP增速提高0.004个百分点,按照四舍五入处理,比原口径增速近似提高0.1个百分点,修订后增速为7.6%。

3.产业结构的变化。改革后,我省产业结构有所变化。2016年,三次产业比例由原来的4.2:44.2:51.6修订为4.2:44.8:51.0。二产比重提高0.6个百分点,三产比重下降0.6个百分点。

分行业来看,研发支出主体以工业企业为主(2016年工业企业研发支出936亿元,占比达82.8%),研发支出计入GDP后,工业增加值比原口径增加640亿元,增加幅度为3.6%,工业占GDP的比重(39.5%)提高0.7个百分点。服务业中,研发支出主要集中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教育三个行业,增加值分别增加44、41和37亿元,增加幅度分别为6.8%、1.9%和2.7%,占GDP的比重均有所提高。

4.收入法四项构成的变化。从收入法角度来看,无论是市场生产者还是非市场生产者的自研自用或是外购,劳动者报酬和生产税净额都没有任何变化,因为核算方法的改变并不会给劳动者带来新的收入,也无需支付更多的税收。但是,由于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研发产品被认定为固定资产,因此需要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此外市场生产者的营业盈余也有所增加,引起四项构成的比重发生变化。2016年,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的比重分别为46.9%、14.1%、12.8%和26.2%,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分别比原口径下降0.8和0.2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分别提高0.8和0.2个百分点。

5.最终使用结构的变化。从支出法角度来看,研发支出核算新增的增加值主要计入资本形成总额,居民消费和净出口保持不变,非市场生产者的政府消费支出有所变化。2016年,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和净出口占GDP的比重分别为48.1%、45.3%和6.6%,其中资本形成总额比重比原口径提高0.9个百分点,最终消费支出和净出口的比重分别下降0.8和0.1个百分点。

(二)11市研发支出核算结果。

研发支出计入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后,各市GDP总量均有不同程度增加,但位次保持不变。2016年总量增加前三位分别是杭州、宁波和绍兴,总量增幅前三位分别是杭州、嘉兴和湖州。

表3 2016年各市研发支出核算结果

修订后

(亿元)

修订前

(亿元)

总量变化

(亿元)

总量增幅

(%)

杭 州

11314

11072

242

2.18

宁 波

8686

8546

141

1.65

温 州

5102

5042

60

1.19

嘉 兴

3862

3787

76

2.00

湖 州

2284

2243

41

1.84

绍 兴

4789

4710

79

1.68

金 华

3685

3633

52

1.44

衢 州

1252

1240

11

0.91

舟 山

1241

1229

12

1.01

台 州

3899

3846

53

1.38

丽 水

1210

1200

10

0.82

(三)我省与部分省市研发支出核算结果比较。

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改革后,2016年我省GDP总量仍稳居全国第4位,人均GDP位居全国第5位。

我省研发支出的资本转化率(研发支出计入GDP的比例)为68.4%,居全国前列,高于北京、上海、江苏、广东、山东等省市。主要原因是我省研发支出中,企业的研发支出比重较高,而研发机构、高等学校等比重较低。

改革后,与原口径总量相比,2016年我省GDP总量增加幅度为1.66%,在6省市中相对较低,依次为北京(3.13%)、上海(2.20%)、江苏(1.72%)、广东(1.70%)、浙江(1.66%)、山东(1.55%)。

表4 2016年部分省市研发支出核算结果

地区

GDP(修订后)(亿元)

研发支出

(亿元)

研发支出与GDP(修订前)的比例%

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改革后GDP增加幅度%

资本

转化率%

北京

25669

1485

5.96

3.13

52.51

上海

28179

1049

3.81

2.20

57.82

江苏

77388

2027

2.66

1.72

64.51

浙江

47251

1131

2.43

1.66

68.41

山东

68024

1566

2.34

1.55

66.10

广东

80855

2035

2.56

1.70

66.30

四、启示和建议

1.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优化研发支出结构。我省正处于调结构、促改革、转方式的关键时期,将研发支出计入GDP,有利于反映研发活动对地区经济的贡献,体现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应有的经济价值,具有一定的导向作用。但更重要的是,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做好制度设计,制定激励政策,引导企业和其他机构更加重视创新,加大研发投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而推动经济结构调整,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

2.进一步完善研发统计。研发支出核算需要基础数据的支撑,采用的主要基础资料为科技统计调查中的研发支出数据,数据来源有科技、教育、统计等部门。各地、各部门应更重视研发统计,加强这方面的力量,加强对研发支出总量及分部门、分行业等细分数据的研究,以进一步完善研发统计,同时更好地满足核算需要。

3.进一步加强研发支出核算方法的研究。尽管国家统计局结合国际经验和我国研发支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研发支出核算方法,但这一领域仍有许多理论和实际问题值得进一步探讨和研究。如能够为所有者带来经济利益的研发支出范围,研发产出中用于出售部分的去向,研发活动的资本回报等等,值得广大学者和统计核算人员开展理论和实证研究,进一步完善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更加科学地反映研发活动的经济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