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工业园区)循环经济统计调查数据显示:2010年全省110家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工业园区),共处理污水50932.3万吨,污水处理率达90.6%,比上年同期的90.4%提高了0.2个百分点,已经达到了《浙江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中要求“2010年园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要达到90%”的目标。110家开发区(工业园区)中,污水处理率达95%以上的,有69家,占园区总数的62.7%;污水处理率达95-80%的,有14家,占园区总数的12.7%;污水处理率达50-80%的,有16家,占园区总数的14.5%,污水处理率在50%以下的,有11家,占园区总数的10.0%,其中还有4家园区的公共污水处理设施正在建设中。110家开发区(工业园区)内有污水处理能力且日常进行污水处理的企业共有3146家,比上年同期增加了169家,占被调查企业的40.3%,比重比上年同期增加了2.2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