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2010年,全省居住在城镇的常住人口为3354.1万人[i],城镇人口比重达到61.6%,比2000年提高12.9个百分点。
城镇人口比重的高低反映出一个地区的城镇化水平,也是衡量该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特别是工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我省城镇人口比重相对较高,比全国的49.7%高了11.9个百分点,充分表明我省城镇化进程加快,城市对人口的集聚能力进一步增强。
我省城镇人口比重较高的主要原因有:一是人口总量的增长,2000年以来我省常住人口的年均增长率为1.5%,而城镇人口比重年均提高近1.3个百分点,两者增长趋势基本一致;二是我省经济发展较快、总量较大,2010年地区生产总值全国排名第四,吸引了大量外来务工人员,这次普查数据显示,居住在城镇地域的常住人口中,省外流入人口就有883.7万人,占全部城镇人口的26.4%,达四分之一强;三是我省统筹城乡发展,不断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非农产业发展,改革户籍管理制度,降低入城门槛,促进了农民有序进城就业。从普查数据看,居住在城镇地域的常住人口中,省内转移的农业户籍人口为640.2万人,占全部城镇人口的19.1%。
从各市的城镇化水平看,城镇人口比重最高的前三位分别是杭州、宁波和温州,比重最低的后三位分别是衢州、丽水和湖州。其中,杭州是惟一城镇人口比重超过70%的市,衢州和丽水是城镇人口比重还不到50%的两个市。2010年,我省地区生产总值(GDP)排名前三位的分别是杭州、宁波和温州,排名后三位的分别是衢州、丽水和舟山,除舟山外,其他各市的城镇化水平都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吻合。舟山由于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和服务业为主的地区经济,在实施“大岛建、小岛迁”的政策下,城镇人口比重较高,2010年为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