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省第六次人口普查,2010年,在浙江省内居住的人口中已包含全部56个民族,其中少数民族人口121.5万,占全省常住人口的2.2%。与2000年相比,少数民族个数增加2个(德昂族、保安族),人数增加了81.9万人,增幅为207.2%。
在全省55个少数民族中,人数在10000人以上的有苗族、土家族、畲族、布依族、侗族、壮族、彝族、回族、仡佬族、水族、白族、满族、瑶族等13个民族,占全省少数民族总人口的93.8%;人口在1000至10000人之间的有黎族、蒙古族、朝鲜族、傣族、维吾尔族、土族、哈尼族、塔吉克族、佤族、藏族、仫佬族、拉祜族、傈僳族、羌族、毛南族等15个民族;其他27个民族的人口数均在1000人以下,其中阿昌族、高山族等16个民族的人口数不到100人。
全省少数民族的常住人口中,来自省外的有96.1万人,占全部少数民族人口的79.1%。其中,苗族、土家族、布依族等3个民族中来自省外的人口超过10万人,分别为29.5万、21.7万、11.8万,占这些民族全部人口的95.5%、95.5%、93.9%。
从普查数据看,省外人口主要来自云南、贵州、重庆等省市,这些都是少数民族居住较为集中的地区。省内户籍少数民族人口,主要集中在丽水、温州等地,以畲族为主,全省畲族常住人口为16.6万人(户籍人口为19.7万人),比2000年的17.1万减少0.5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