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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从业人员状况研究
来源:   作者:   编辑:   时间:2017-07-06   点击数:

从业人员是人力资本的载体,是技术进步和生产效率提升的源泉,是经济增长的根本推动力。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实践证明,阻碍经济结构调整的最主要障碍并不是自然资源,也不是物质资本条件,而是从业人员及其结构和素质。由于经济发展所需要的产业结构与从业人员及其结构和素质变化不相适应,使得物质资本不能充分运用,先进技术也不能有效实施,从业人员及其结构和素质发展滞后已成为影响许多发展中国家经济结构调整的“瓶颈”或“短板”因素。当前,浙江经济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通过对全省单位从业人员状况的详实研究,有利于促进从业人员与经济协调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取得新进展。

一、单位从业人员现状

浙江经济总量由2004年的11649亿元增加到2008年的21487亿元,年均增长率13.2%。经济的快速发展促进并带动了就业。2004年(第一次经济普查年,简称“一经普”),全省共有法人单位40.4万个,从业人员1570万人,到2008年(第二次经济普查年,简称“二经普”),法人单位达到56.0万个,从业人员为2080万人。4年间,共增加法人单位数15.6万个,增长38.7%,年均增长8.5%;单位从业人员增加510万人,增长32.5%,年均增长7.3%。单位从业人员平均规模为37.1人,比2004年减少1.8人。浙江法人单位就业呈现总量迅速增长,结构逐步优化,层次不断提升,与经济基本协调的格局。

1.企业单位从业人员快速增加。普查数据显示,2008年单位从业人员主要集中在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分别为1865.1万人、114.2万人和45.5万人,分别占全部单位从业人员的89.7%、5.5%和2.2%(见表1)。其中,企业单位从业人员比“一经普”增加473.3万人,增长较快,比重上升1.1个百分点;企业单位从业人员平均规模为41.4人,较“一经普”减少3.6人。事业单位、机关单位从业人员比“一经普”增加16.1万人和8.1万人,比重下降0.8和0.2个百分点,从业人员平均规模比“一经普”时增加1.7人和2.6人(见表1)。

表1按机构类型分单位从业人员情况

按机构类型分组

2008年末人数(万人)

占比

单位规模(人/家)

总计

2079.8

100.0%

37.1

企 业

1865.1

89.7%

41.4

事业单位

114.2

5.5%

41.2

机 关

45.5

2.2%

54.2

社会团体

8.1

0.4%

5.8

民办非企业单位

13.7

0.7%

16.4

基金会

0

0.0%

4.3

居委会

3

0.1%

8.1

村委会

19.7

0.9%

6.5

其他组织机构

10.4

0.5%

6.2

2.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上升,新增从业人员仍以第二产业为主。从三次产业从业人员构成看,2008年末第三产业单位从业人员为536.6万人,比“一经普”增加141.0万人;占全部从业人员比重为25.8%,比“一经普”上升0.6个百分点;平均规模为18.0人,比“一经普”减少1.2人(见表2)。单位从业人员仍主要集中在第二产业,解决新增就业的主力仍是第二产业。2008年末,第二产业单位从业人员为1542.9万人,比“一经普”增加368.4万人;占全部从业人员比重为74.2%,比“一经普”下降0.6个百分点;平均规模为59.1人,比“一经普”减少0.3人。

表2按产业分从业人员分布状况

按产业结构分

2008年末人数(万人)

占比

单位规模(人/家)

总计

2079.8

100.0%

37.1

第一产业

0.4

0.0%

44.0

第二产业

1542.9

74.2%

59.1

第三产业

536.6

25.8%

18.0

3.新增的单位从业人员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建筑业等传统行业。处于转型升级阶段的浙江经济,制造业等传统行业仍是具有支撑作用的主体产业。“二经普”数据显示,制造业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半,为1049.8万人,比“一经普”增加176.7万人;占全部单位从业人员的50.5%,比“一经普”下降5.1个百分点;单位从业人员平均规模为43.2人,比“一经普”减少4.2人(见表3)。建筑业单位从业人员为472.7万人,占全部从业人员的22.7%;单位从业人员平均规模为365.4人,比“一经普”增加17.2人。与“一经普”相比,该两大行业新增从业人员369.2万人,占全部新增单位从业人员的72.4%。

表3按国民经济行业分从业人员情况

按国民经济行业门类分组

2008年末人数(万人)

占比

单位规模(人/家)

总计

2079.8

100.0%

37.1

农、林、牧、渔业

0.4

0.0%

44.0

采矿业

5.1

0.2%

33.5

制造业

1049.8

50.5%

43.2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5.2

0.7%

39.2

建筑业

472.7

22.7%

365.4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2.1

2.0%

41.1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18.1

0.9%

15.8

批发和零售业

101.5

4.9%

10.4

住宿和餐饮业

32.1

1.5%

49.9

金融业

27.9

1.3%

142.5

房地产业

26.3

1.3%

19.8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5.8

2.2%

12.1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20.7

1.0%

16.7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1.7

0.6%

32.6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7.6

0.4%

13.5

教 育

69.7

3.4%

44.3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31.2

1.5%

44.0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0.3

0.5%

21.9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91.6

4.4%

12.9

4.杭州、绍兴和宁波市新增单位从业人员超过全省一半。从各市看,与“一经普”相比,11个市的单位从业人员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其中增加最多的是杭州、绍兴和宁波市,分别增加125.4万人、92.4万人和80.8万人,单位从业人员总数分别达到426.1万人、282.5万人和374.2万人(见表4)。各市从业人员占全省的比例相对稳定。4年间,杭州、绍兴、金华和台州市的比重略有上升,衢州、舟山市保持不变,其余各市略有下降。除绍兴、衢州、台州和丽水市外,其他各市单位从业人员平均规模都有不同程度的缩减。

表4按地区分从业人员分布情况

按地区分

2008年末人数(万人)

占比

单位规模(人/家)

总 计

2079.8

100.0%

37.1

杭州市

426.1

20.5%

35.9

宁波市

374.2

18.0%

36.4

温州市

235.8

11.3%

31.9

嘉兴市

175.7

8.4%

35.8

湖州市

72.6

3.5%

36.5

绍兴市

282.5

13.6%

57.7

金华市

192.8

9.3%

39.7

衢州市

44.3

2.1%

29.9

舟山市

33.5

1.6%

29.1

台州市

196.6

9.5%

35.6

丽水市

45.7

2.2%

27.5

5.私营经济的飞速发展,吸纳了大量从业人员。从单位登记注册类型看,私营企业单位从业人员达1044.4万人,占全部单位从业人员的50.2%,比重最高;其次是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企业,分别为360.9万人和207.5万人,分别占17.4%和10.0%(见表5)。与“一经普”相比,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增加362.1万人,有限责任公司增加62.4万人,而集体、股份合作、联营单位从业人员分别减少24.5万人、31.0万人和1.5万人。

表5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的从业人员情况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

2008年末人数(万人)

占比

单位规模(人/家)

总 计

2079.8

100.0%

37.1

内 资

1830.1

88.0%

33.7

其中: 国 有

207.5

10.0%

49.7

集 体

36

1.7%

22.4

股份合作企业

26

1.3%

28.7

联营企业

1.4

0.1%

28.6

有限责任公司

360.9

17.4%

100.9

股份有限公司

101.4

4.9%

242.8

私营企业

1044.4

50.2%

28.4

其 他

52.5

2.5%

7.8

港澳台商投资

115

5.5%

147.8

外商投资

134.8

6.5%

135.5

6.新增单位吸纳从业人员就业能力下降。从单位登记注册时间看,2006-2008年登记注册成立即登记注册3年以内的单位,从业人员为278.6万人,占全部单位从业人员的13.4%,比“一经普”减少74.5万人,比重下降11.3个百分点,新单位吸纳就业的能力明显下降(见表6)。从业人员最多的是2001-2005年登记注册的单位,从业人员为695.2万人,占33.5%;其次是1996-2000年登记注册的单位,从业人员为452.1万人,占21.8%。

表6按等级注册开业时间分的从业人员情况

按开业时间

2008年末人数(万人)

占比

单位规模(人/家)

总计

2079.8

100.0%

37.1

-1990年

415.6

20.0%

65.4

1991-1995年

235.9

11.4%

70.8

1996-2000年

452.1

21.8%

56.2

2001-2005年

695.2

33.5%

34.2

2006-2008年

278.6

13.4%

15.9

7.大企业吸纳就业能力强,中小企业占近半。据“二经普”数据,2008年末全省56.0万多家单位中,3001人及以上的大单位只占全部单位数的0.1%,从业人员占总量的16.6%(见表7)。中小企业也表现出较强的吸纳就业能力,20人及以下单位的从业人员占全部单位从业人员的比重为14.0%,21-50人的单位为11.4%,51-100人的单位为10.6%,101-200人的单位为11.6%,四者合计为47.6%,即中小企业吸纳了近一半的单位从业人员。

表7按单位规模分的从业人员情况

单位规模

单位

从业人员

单位数(个)

比重

从业人员数(人)

比重

合计

560175

100.0%

20798233

100.0%

0-20人

424419

75.8%

2918708

14.0%

21-50人

72804

13.0%

2367929

11.4%

51-100人

31002

5.5%

2203894

10.6%

101-200人

17258

3.1%

2414516

11.6%

201-300人

5536

1.0%

1357017

6.5%

301-400人

2725

0.5%

940594

4.5%

401-500人

1608

0.3%

720564

3.5%

501-1000人

2859

0.5%

1987224

9.6%

1001-2000人

1213

0.2%

1665040

8.0%

2001-3000人

322

0.1%

780189

3.8%

3001人及以上

429

0.1%

3442558

16.6%

二、单位从业人员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浙江经济的快速增长,经济转型的稳步推进,就业结构逐步改善,层次不断提升,但在单位从业人员内部结构和分布上还有待进一步改善、优化。

1.从业人员中,女性比例偏低。“二经普”数据显示,女性从业人员为736.2万人,比“一经普”增加120.7万人,占全部单位从业人员的比重为35.4%,下降3.8个百分点,比全社会经济活动人口中女性的比率(43.0%)低7.6个百分点。这也表明,在就业中还存在着性别歧视,在同等条件下用工偏好倾向男性。性别结构失衡,不利于整体就业。

2.单位从业人员整体学历水平偏低,文化素质较低。“二经普”数据显示,单位从业人员中大专学历及以上的从业人员占20.3%,比“一经普”提高5.5个百分点。但就整体而言,单位从业人员受教育程度仍较低,从业人员中初中及以下学历程度的占52.7%,高中学历占26.9%。其中,占全部单位从业人员50.5%和22.7%的制造业、建筑业中,初中及以下学历的从业人员分别为61.1%和67.2%。尤其是制造业,单位从业人员整体受教育程度低,不利于企业科技实力的提升,不利于制造业转型升级,不利于浙江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

3.从业人员整体专业素质较低。“二经普”数据显示,专业技术人员、中级工及以上技能人员分别为261.3万人和104.0万人,比“一经普”时分别增加48.3万人和32.2万人;占单位从业人员的12.6%和5.0%,中级工及以上专业技能人员占比提高0.4个百分点,而专业技术人员占比下降1个百分点,单位从业人员整体专业素质偏低。专业技术人员构成中,高级技术职称人员23.5万人,占9.0%,比“一经普”时提高1.5个百分点;中级技术职称人员90.3万人,占34.6%,提高1.3个百分点;初级技术职称人员147.5万人,占56.5%,下降2.8个百分点。中级工及以上技能人员构成中,高级技师为5.3万人,占5.1%,比“一经普”提高1.8个百分点;技师为14.6万人,占14.1%,提高4.3个百分点;高级工为26.9万人,占25.8%,与一经普持平;中级工为57.3万人,下降6.1个百分点。

4.从业人员中高级人才匮乏,制约竞争力提升。“二经普”数据显示,2008年全省单位从业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为23.5万人,仅占全部从业人员的1.13%,比重很低,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59.8%。在东部各沿海省市中,浙江省单位从业中高级人才比重也是最低的,只有北京的27.1%,和广东省相近(见表8)。部分单位、部分行业高级专业人才匮乏更为严重。制造业作为浙江经济的基石,从业人员超过了全部从业人员的一半,但其从业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比重仅为0.51%。高级专业人才匮乏,人才瓶颈的制约已逐步显现。

表8 部分省市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单位:万人

地区

全部从业人员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比重

全国

27311.5

515.1

1.89%

北京

816.9

34.1

4.17%

天津

441.22

12.25

2.78%

上海

1041.5

17.5

1.68%

江苏

2713.79

33.71

1.24%

浙江

2079.82

23.46

1.13%

福建

954.34

14.78

1.55%

山东

2397.7

38.1

1.59%

广东

3099.39

36.43

1.18%

此表数据来自各省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5.第三产业发展相对较快,但从业人员增加相对滞缓。自第一次经济普查以来,第三产业增加值从4584.2亿元增加到8799.3亿元,几乎翻番;占GDP的比重从39.35%上升到41.0%,上升1.65个百分点,发展相对较快。但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从“一经普”时的395.6万人增加到536.6万人,增加141.0万人,占全部从业人员比重从25.2%提高到25.8%,仅上升0.6个百分点,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增加相对滞缓。

6.对从业人员激励不足,尤其对普通工人的激励不足。单位经营成果最终分解为从业人员劳动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经营盈余。特别是劳动报酬既是对从业人员付出劳动的补偿,也是对员工的激励。根据第二次经济普查及劳动统计资料,2004-2008年间,全社会从业人员平均劳动报酬年均实际增长9.6%,而同期从业人员人均产出实际增长12.4%。2008年从业人员报酬总额占GDP的比重为41.2%,仅比“一经普”时提高0.9个百分点,其中占全部单位从业人员近六成的采矿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等比重更低,分别仅为30.4%、38.9%、28.1%、18.9%和38.9%。对从业人员激励不足,造成从业人员积极性不高,员工队伍不稳定,人员流失比较严重;同时也导致对从业人员进行人力资本投资风险大增,不利于从业人员技能素质的提高。

三、几点建议

经济发展的主要目的是致力于改善民计民生,而就业为民生之本。当前,不断稳定和扩大单位就业水平,提高劳动者素质,优化单位从业人员结构,是和谐社会建设目标的重要体现,亦是全面提高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的重要保证。

1.大力发展服务业。“十二五”期间,我省平均每年将需要解决80多万人的新增劳动力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当前吸纳就业的主力虽然仍是第二产业,但随着产业结构调整的深入,其吸纳就业的能力将逐年减弱,而服务业巨大潜力将逐步释放。服务业是劳动密集型行业,就业弹性大,吸纳就业能力强。当前服务业占GDP的比重为43%,和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相距很远,浙江第三产业正进入加快发展期,具有非常大的提升空间。第三产业就业比重也较低,2008年第三产业就业比重仅为33.2%,与全国平均值持平,与上海55.0%、北京72.4%的水平相距较大。第三产业劳动生产率是浙江三次产业中最高的,也表明其有吸纳更多就业的潜力巨大。因此,要加快优化产业结构步伐,通过提升传统服务业,发展现代生产性服务业,培植服务业集聚区,鼓励服务业创新,改善服务业创业环境等措施来促进服务业大发展从而带动就业。

2.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劳动者是知识、技术的载体,是单位、社会生产能力、创新能力强弱的体现,是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状况的决定因素之一。因此,必须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升从业人员综合素质。要全面加强基础教育,普遍提高从业人员的基本文化素质。要强化职业教育,尤其要发展中高级职业技术教育,扩大专业技能人才队伍,提升一线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素质。要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完善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模式,重点突出创新型、应用型和复合型人才培养。要鼓励继续教育,加大从业人员在职培训力度,实现现有从业人员知识更新、拓展和技术水平升级。

3.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促进高级人才引进与培养。人才是科学发展的第一资源、第一要素、第一推动力,是转型之要、竞争之本、活力之源。高级人才、高层次人才,则是人才中的精英,是引领和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为此,必须加强对人才,特别是高级人才的管理,做到招才引智和自我培养相结合,扩大高级人才资源队伍。要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促进高级人才引进,解决当前高级人才紧缺的局面,并且积极引导他们到企业中去,使他们真正成为推动企业发展的源动力。要立足于培养,完善高级人才培养体系,分层分类重点培养,重视一线和青年人才,构建合理的高级人才梯队,解决高级人才长期的供求矛盾。

4.积极引导,促进从业人员合理流动与充分就业。目前,在各行业、各地区广泛存在劳动生产力的差异,表明生产要素没有得到最优配置,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和效率的损失。因此,一方面要从制度、体制上消除阻碍从业人员充分、合理流动的障碍。另一方面要积极引导,消除就业歧视和偏见,通过舆论宣传氛围营造和相关劳动法律的完善,消除就业中在行业、单位、职业等方面的等第观念,改变对从业人员性别、学历、籍贯等方面的偏见和歧视。

5.加快收入分配改革。收入是激励单位从业人员的重要手段,通过调整收入分配,能够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促进从业人员、各种人才在单位间、行业间的合理流动。要改变以往初次分配中重资本轻劳动、重积累轻消费的观念,调整收入在资本和劳动之间的分配关系。要打破行业垄断格局,真正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遏制行业间工资差距不断上升的趋势。要建立起完善的工人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优化最低工资制度,在相关法律指导下,建立起政府主导、工会推动、劳资互助的工资指导线制定模式,维护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证社会主义经济的稳步发展。要优化个人所得税制,并根据经济发展的实情及时调整税率,保证个人所得税的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