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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明显
来源:   作者:   编辑:   时间:2017-07-06   点击数:

2010年,是实施“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完成“十一五”环保规划的最后一年,我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以生态省建设为龙头,更加突出节能减排、改善环境质量、促进转型升级、维护环境安全等重点,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生态保护进一步加强

实施水资源保障百亿工程和绿化造林建设,大力推进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加强资源管理,切实维护生态安全。

1.水资源保障状况良好。2010年,初步估算,全省水资源量为1403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51%,比多年平均值增加47%。总供用水量215.2亿立方米,比2005年增长2.5%。其中,农业灌溉用水78.2亿立方米,林牧渔畜用水14.9亿立方米,工业用水53.7亿立方米,城镇公共用水11.6亿立方米,居民生活用水28.1亿立方米,生态环境用水9.4亿立方米,环境配水19.3亿立方米。

2.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我省在全国率先启动实施“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至2009年全省累计解决1367万农村居民和58万学校师生的饮用水问题,提前三年完成“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总体规划目标,提前一年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十一五”前四年,共解决和改善1159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农村饮用水安全覆盖面达到95.8%,比2005年提高28个百分点。

3.森林资源建设成效显著。“十一五”时期是我省林业发展成效最为显著的五年。以加快林业改革发展、推进“森林浙江”建设为新目标,掀起了植树造林新高潮。五年间,全省共完成重点工程人工造林96.3万亩,更新造林123.3万亩,低效林改造127.6万亩,全省森林覆盖率净增1.66个百分点。启动了千里海疆绿色屏障建设工程,完成海防林建设162万亩。实施了万里生物防火林带和阔叶林发展工程,营造生物防火林带6500多公里,完成针叶林阔叶化改造72万亩,全省新造林中阔叶林和针阔混交林造林的比重达到80%以上。

4.节约集约用地取得明显成效。“十一五”期间,省政府制订实施“365”节约集约用地行动计划,并将其纳入全省“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全省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全面提高。万元GDP用地量从2005年末的70.1平方米/万元下降到2010年的41.9平方米/万元,单位建设用地GDP从2005年末的9.5亿元/万亩上升为2010年的15.9亿元/万亩。2010年末全省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标准农田保有面积均达到国家下达和省政府确定的任务要求。预计单位GDP新增建设用地消耗量为8.57平方米/万元,比上年降低6%。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和综合利用水平继续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二、环境污染保护工作全面加强

坚持保增长与保环境相结合、优化服务与强化监管相结合、综合治理和制度创新相结合,通过实施生态省建设、“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和“十一五”COD减排目标任务,强化减排重点项目的督查,大力推进重点区域、流域、行业和企业污染防治。各项环境保护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1.环境质量稳中趋好。2010年,32个省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二级标准占93.8%,与2005年相比,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城市的比例上升21.9个百分点。“十一五”以来,11个设区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天数均在80%以上,设区市空气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0.029毫克/立方米,比2005年下降14.7%。到2010年,八大水系、运河和湖库地表水省控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达到74.3%,比2005年提高10个百分点,达到了2010年度目标。全省八大水系、运河和湖库地表水省控断面高锰酸盐指数平均浓度为3.26毫克/升,比2005年下降0.35毫克/升。2005年以来,全省江河湖库高锰酸盐指数浓度总体呈下降趋势,各年平均浓度均能达到Ⅲ类标准。“十一五”期间,全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满足功能要求比例为43.0~61.1%,达标率总体呈上升趋势。

2.主要污染物减排顺利推进。按照我省“十一五”减排目标,太湖流域16个地表水监测断面的高锰酸盐指数全部好于Ⅳ类,达到2010年国家考核要求(100%);总磷好于Ⅳ类的断面13个,占81.3%,超过2010年国家考核要求(70%);氨氮好于Ⅳ类的断面13个,占81.3%,超过2010年国家考核要求(60%)。12.5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已实现100%脱硫。2010年预计,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两项主要污染物能全面完成各削减3%的年度目标。预计五年累计分别削减16.2%和20.9%,全面超额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

3.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继续巩固。全面实施了八大流域和四大平原河网水系水污染防治规划,加强督查考核,共计完成投资712亿元,完成317个项目建设;深入实施《浙江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2010年,我省太湖流域入湖断面水质基本良好,6个入湖到或优于Ⅲ类水质,蓝藻影响逐步减少。2010年,全省八大水系、运河和主要湖库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73.7%,比2005年上升18.1个百分点。加强了饮用水源保护。2010年,全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87.4%。

4.海洋生态环境恶化得到有效遏制。与“十五”期末相比,“十一五”期末全省近岸海域清洁海水面积增加5%,严重污染的海域面积下降11%;海洋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由2006年的21.2%提高到2009年的25.3%;海域环境质量持续好转。与“十五”期末相比,“十一五”期末全省近岸海域各类监测站位、获取的监测数据分别从400个、4万余个增加到790个、11万余个,建立全省“涉海环境监测观测网络”;实施“310环境修复工程”,投入专项资金近3000万元,开展人工鱼礁与海洋牧场建设、滨海湿地与海岛生态修复、清洁养殖与海水环境改良等试点。

5.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整治深入实施。制革、电镀、电力等10大重污染行业的整治成果得到巩固。通过开展上市企业环保核查、飞行监测、清洁生产审核和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价,加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监管整治。2010年,重点工业污染源省级“飞行监测”达标率为85.7%,比上年提高2.4个百分点,比2007年提高16.6百分点。

6.固废、辐射、土壤污泥无害化处置水平得到提高。到2010年,全省已建成较为规范的污泥处置设施22座,日处置能力6721吨;医疗废物处置设施11座,年处置能力4.18万吨,实现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全覆盖;建成工业危险废物处置设施12座,年处理能力8.89万吨;开展核与辐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完善辐射环保审批制度,建立辐射项目审批联单制度.辐射项目环评及“三同时”验收率、辐射工作单位持证运营率均达到100%。

7.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据初步统计,到2010年,全省县以上城市供水能力达1759.8万吨/日,是2005年的1.4倍,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6%。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预计2010年底,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96座,建成设计能力762.7万吨/日。全省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78%,比2005年提高22.3个百分点。完成县以上城市污水管网1180公里。到2010年11月,全省运行中的146座主要城镇污水处理厂,建成设计能力813.4万吨/日,平均运行负荷率为84.7%,污水处理总量22.4亿吨,COD去除量113.1万吨,占年度计划的100.5%,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预计污水处理厂的COD减排贡献率仍将在70%以上。

8.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显著。“十一五”期间,“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深入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开始启动。到2009年,1.9万个村庄完成整治建设规划编制,行政村调减到3万个以内。2010年,全省启动420个中心村建设、3200个村环境整治、112个乡镇连片整治,实际投入建设资金约106.5亿元,60%以上的行政村得到较好整治,全省85%以上的村实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74%农户家庭实现卫生厕所无害化处理,45%村庄开展了生活污水治理,农村整体面貌逐步发挥显著变化,很多原来脏乱差的村庄变成了宜居宜业的美好家园。

三、生态省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深入贯彻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的精神,部署和落实省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加强生态文明宣传力度,大力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开展生态文明建设。

1.生态示范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十一五”期间,全省累计建成1个国家生态县、30个省级生态县、43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7个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7个省级环保模范城市、238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完成更名的国家级生态乡镇232个,国家级生态村9个,省级生态乡镇835个。现有全国绿色学校49所、省级绿色学校1095所,国家级绿色社区27个、省级绿色社区561个,省级绿色企业477家,省级绿色饭店340家,省级绿色医院121家,全国绿色家庭22户、省级绿色家庭1463户。国家园林城市(县城、镇)21个,省级园林城市32个。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进程,对1.8万个村庄开展绿化建设,共创建省、市、县三级绿化示范村5657个,其中省级绿化示范村1352个。

2.生态修复和保护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全省土壤环境状况调查和污染土壤修复试点工作按计划推进,台州市固废拆解业土壤修复试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进一步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全省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率由2005年的30%提高到2010年的90%,全省生态葬法行政村覆盖率由2005年的72%提高到2010年的83.2%。全面推进生态公益林和沿海防护林建设。到2010年,共建成公益林面积3910.48万亩,占全省林业用地总面积的39.8%;全省森林覆盖率由2005年的60.5提高到2010年的60.9%。加快绿色通道建设步伐,重点加强新建高速公路和河流沿线的通道绿化,完成绿色通道建设6100公里、清水河道岸绿工程7500公里。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7.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0.9平方米。2010年,全省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12平方公里,五年间,累计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253平方公里,完成万里清水河道整治31000公里。

3.林业产业快速发展。“十一五”期间,在坚持生态优先、注重森林资源保护的同时,推动林业产业的快速发展,形成了木业、竹业、花卉苗木、森林食品、野生动植物、森林旅游等六大主导产业。预计到2010年,全省竹林面积达到1200万亩,竹业综合总产值250多亿元,约占全国的1/3。木材加工业稳步发展,全省木业企业发展到2万多家,年创产值600多亿元。花卉苗木产业进一步发展壮大,种植面积160万亩,产值120亿元,加快以香榧、山核桃、杨梅、油茶等为主的森林食品基地建设,认定森林食品基地504个,面积189.5万亩,经济林总面积1700万亩,产值260亿元。野生动植物产业发展势头良好,年产值达61亿元。森林生态休闲旅游业发展迅猛,全省已建省级以上森林公园107个,省级林业观光园区164家,2010年森林旅游总收入超200亿元。

4.海洋经济发展水平持续提高。从2005年至2009年,全省海洋经济增加值从1077.7亿元增加到3001.6亿元,占全省GDP的比重从8%提高到13.1%。预计2010年全省海洋经济增加值3500亿元,比上年增长17%左右。五年来,全省累计确权海域面积约42727.28公顷,平均每年利用海域在10万亩以上,保障了重点项目的用海需求;通过围填海工程,累计可新增土地面积31.84万亩。2010年,经努力争取,国家在原下达我省1520公顷建设围填海计划指标的基础上,新追加了800公顷。五年来,海洋经济三次产业结构从13.8:38:48.2调整为7.9∶41.4∶50.7。2010年,预计全省渔业经济总产值1320亿元,全省沿海县市接待海洋旅游游客1.18亿人次,海洋旅游收入超过1500亿元。全省海洋产业优势突出,港航、石化、船舶、海水利用等产业继续壮大,滨海旅游、生物医药、能源等新兴行业快速发展,基本形成了以宁波、舟山为核心,温台、杭嘉绍为两翼的海洋经济发展格局。

5.生态循环农业得到发展。全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由2005年80.96万亩增加到2010年的3009.25万亩;建立测土配方施肥示范方216.22万亩,发放施肥建议卡524.4万份,减少不合理施肥量8.06万吨(折纯),同时增加合理施肥1.6万吨(折纯),合计减少施肥由2005年的2891吨增加到2010年的6.47万吨(折纯);相当于节约燃煤9.7万吨,是2005年的22.56倍,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由2005年0.91万吨上升到2010年的20.37万吨。技术覆盖率达到70%以上,推广配方肥40.7万吨,应用面积达到1110.68万亩,累计增产80.28万吨,亩均节本增效62.17元。

利用绿色能源,扎实推进沼气工程建设。围绕“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在畜禽规模养殖场排泄物治理中加大沼气工程建设,积极推广“猪-沼-作物”生态农业模式。2010年全省新建畜禽规模养殖场沼气工程3688处,新增沼气工程池容20.12万立方米,年可处理粪便污水918万吨。既有效利用了人畜粪便、秸秆果皮等废弃物资源,又改善了农村居住环境,进一步优化了农村能源消费结构。结合新农村建设“一池三改”,积极推广农村户用沼气池,大力发展农村沼气用户,产生的沼气用于炊事和照明,产生的沼液和沼渣作为优质有机肥,用于农田、果园、竹林、蔬菜地,既可为农户节约燃料支出,又可减少化肥、农药支出。2010年新发展沼气用户17848户。同时进一步扩大太阳能光热、光电在农业生产和生活中的应用,减少农民生产和生活成本。据统计,2010年累计推广太阳能热水器48万平方米,年可节标煤5.76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