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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服务业发展现状及其对经济增长的影响
来源:   作者:   编辑:   时间:2017-07-06   点击数:

2008年和2009年浙江人均GDP分别达到6071美元和6535美元,按世界银行的划分标准,已进入了中等收入行列中的中间偏高位置。经济的腾飞为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浙江经济发展正迅速迈入由“工业型经济”向“服务型经济”转型的新阶段。本文对服务业在我省经济中的地位、作用以及与其它产业之间的相互关系等方面进行研究分析,以期全面的阐述服务业的发展现状,研究其对经济增长的影响。

一、服务业发展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浙江服务业经历了一个由逐步积累到飞速发展的过程,服务业经济总量迅速扩大,服务业占GDP的比重快速上升,从业人员队伍日益壮大,服务业内部行业结构逐步优化。

1.服务业增加值总量快速增加,已逐渐接近第二产业。1978年浙江服务业增加值仅为23.1[1]亿元,1990年增加到271.5[2]亿元,2000年增加到2236.1亿元,其后服务业更是有着飞快的发展,2009年达到9919.8亿元,按当年价计算1979-2009年31年间平均每年增加319.2亿元,扣除价格因素平均每年增长13.8%(见图1)。


[1]本文中,绝对数均使用当年价,相对数均使用可比价。

[2]本文凡是涉及到2009年的数据序列均取自《2010年浙江省统计年鉴》或由其推算得出。

改革开放以来,浙江服务业的发展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1978-1990年,这一阶段浙江经济发展的重点在第二产业,服务业处于一个缓慢积累的过程当中,绝对数很小,1978年仅为23.1亿元,1990年仍仅有271.5亿元,年均增长12.6%;上世纪90年代为服务业发展的第二阶段,服务业总量快速扩大,服务业增加值从1991年的350亿元快速扩大到2000年的2236.1亿元,年均增长15.3%;新世纪以来,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不断推进,服务业也迎来了一个发展的高潮,其总量已经逐渐接近第二产业增加值,从2001年的2665.7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9918.8亿元,年均增长13.7%。

2.服务业在全省经济中的地位不断上升。与其他产业相比,服务业的发展速度更为快速,服务业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不断上升(见图2)。

改革开放以来 ,浙江第一产业在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不断下降,而第二产业及服务业所占比重则不断上升。1978年,浙江服务业增加值所占比重仅为18.7%,1990年为30%,2009年提高到43.1%。同时,服务业增加值和第二产业增加值的差距也不断减小,1978年两者占当年生产总值比重的差距为24.6个百分点,1990年为15.1个百分点,2000年缩小为16.9个百分点,到2009年两者的差距已缩小到8.7个百分点。毫无疑问,随着经济的蓬勃发展,这种差距仍将进一步缩小。

3.服务业行业结构逐渐优化。近年来,浙江服务业各大门类的增加值排序变化虽然不大,但比重变化较大,呈现传统服务业比重逐步降低,新兴服务业比重不断提高的良好态势,行业增加值排名前五位的分别是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及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见表1)。

表1 2007-2009服务业内各行业增加值(亿元)

指标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第三产业增加值

7613.46

8799.31

9918.7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748.61

843.20

888.02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442.69

482.28

515.40

批发和零售业

1650.15

1899.02

2119.39

住宿和餐饮业

321.39

388.01

416.84

金融业

1251.43

1653.45

1899.33

房地产业

981.42

1052.03

1316.8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09.84

338.74

364.97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164.04

182.85

185.04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70.26

77.25

87.63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220.01

266.11

289.42

教育

477.83

523.63

606.56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262.78

294.18

337.07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02.51

121.99

138.07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610.51

676.56

754.21

以金融业为代表的新兴服务业发展迅猛。2007年金融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为16.4%,2009年上升到%19.1,提高2.7个百分点。传统服务业所占份额有所下降。2009年,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占服务业的比重为21.4%,较2008年下降0.2个百分点;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比重为9.0%,较2008年下降0.6个百分点(见图3)。

4.服务业占GDP比重在全国排名靠前。服务业占GDP比重是一个衡量某个国家或地区服务业发展状况的重要指标,它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这个国家或地区服务业的发展程度,可以从侧面体现其经济的发展阶段,也可以从中观察到当地经济的发展策略和思路。2008年,浙江服务业占GDP比重为41.0%,与重庆持平,位居全国第六(见图4)。

2008年,我国各省市服务业占GDP比重前六位的依次是北京、西藏、上海、广东、贵州和浙江,其中北京和上海是直辖市,有着经济、政治、文化、区位、历史等多方面的优势,排名靠前实属必然。西藏和贵州两省的经济规模较小,工业化水平低,他们的服务业比重这一数据代表性不强。广东、江苏、山东及浙江四个省份经济总量大,同居全国前列,有较强可比性,浙江服务业比重较江苏和山东两省分别高出2.9个百分点和7.6个百分点,比广东省低1.9个百分点,可见,浙江服务业总体发展水平在经济较为发达省份中处于前列。

5.人均服务业增加值居省区第一。2008年,浙江人均服务业增加值17308元,在全国排第四位,比经济总量居前三的广东、江苏、山东省分别高出1182元、2212元和6258元,居省区第一(见图5)。

2008年,浙江服务业增加值总量落后于广东、江苏、山东三省,但人均服务业增加值则明显高于这三个省份。但浙江人均服务业增加值与直辖市相比,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分别只有北京、上海、天津的37.5%、44.1%、82.3%。

二、服务业发展与经济增长的相互关系

1.服务业是国民经济增长的源泉之一。服务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越来越高。1993年,浙江服务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23.9%,2000年提高到32.7%,2009年更是高达57.6%,也是1993年以来浙江服务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首次超过第二产业(见图6)。

1993-2009年,服务业对GDP增长贡献率越来越大,第二产业贡献率越来越小,在两者的趋势线中表现的尤为明显。1993年第二产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比服务业高48个百分点,2008年两者已缩小为2.8个百分点,到2009年已被服务业反超。

2.服务业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支柱。相比第二产业,服务业一个很明显的优势就在于其投入产出比较高。从生产效率来看,大多数年份服务业从业人员的生产效率都高于第二产业(见图7)。

从上图可以看出,1985-1994年及2003-2009年这两个阶段服务业生产效率高于第二产业,特别是2003年以后这种趋势开始明朗化,两个产业生产效率逐渐拉大,2003年差距仅为0.04,2008年增加到0.10,2009年继续扩大到0.20。

第二产业和服务业所消耗的能源量更是有着显著地差别,前者的消耗量远远大于后者,2006-2009年前者分别是后者的5.7倍、5.6倍、5.3倍和5.1倍;从单位增加值能耗看,第二产业万元增加值的能源消耗量也是大大超过服务业,2006-2009年前者分别是后者的4.2倍、4.2倍、4.1倍和4.2倍(见表2)。

表2 2006-2009年第二产业及服务业消耗的能源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第二产业消耗能源( 万吨标准煤)

9992

10955

11272

11448

服务业消耗能源(万吨标准煤)

1751

1951

2108

2266

第二产业万元增加值耗费能源( 吨标准煤)

1.17

1.08

0.97

0.96

服务业万元增加值耗费能源( 吨标准煤)

0.28

0.26

0.24

0.23

3.服务业是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关键。服务业在解决就业问题上有着很大的优势。1986年浙江服务业从业人数为346.07万人,2009年服务业从业人数为1207.97万人;服务业从业人数在当年从业人员中所占比例由1986的14.5%上升到2009年的33.6%(见表3)。

表3 服务业从业人员年底人数及在当年从业人员中所占比例

年份

从业人数

(万人)

比例

(%)

年份

从业人数

(万人)

比例

(%)

1986

346.1

14.5

1998

649.6

24.9

1987

370.7

15.2

1999

762.7

29.1

1988

416.9

16.7

2000

789.8

29.0

1989

422.0

16.7

2001

851.9

30.5

1990

433.7

17.0

2002

903.1

31.6

1991

441.5

17.1

2003

891.4

30.5

1992

470.1

18.1

2004

907.4

30.3

1993

480.8

18.4

2005

943.5

30.4

1994

529.1

20.0

2006

1002.3

31.6

1995

586.5

22.3

2007

1128.9

33.2

1996

609.7

23.2

2008

1156.3

33.2

1997

625.0

23.9

2009

1207.97

33.6

此外,新增就业人员中有很大的一部分是被服务业所吸收的。2001年,浙江新增就业人数70.56万人,其中有62.04万人被服务业吸收,占总量的88%,为近10年最高;2009年,全省新增就业人数105.48万人,其中有51.67万人被服务业吸收,占总量的49%(见表4)。

表4 2001-2009年新增就业人数及其在服务业中的分布

年份

当年新增就

业人数(万人)

服务业吸收的新

增就业人数 万人)

服务业吸收的新增就

业人数所占比例(%)

2001

70.56

62.04

88

2002

61.91

51.28

83

2003

60.18

-11.73

2004

73.21

15.95

22

2005

108.81

36.18

33

2006

71.62

58.74

82

2007

232.63

126.57

54

2008

81.49

27.45

34

2009

105.48

51.67

49

4.第二产业与服务业彼此互为依托,相互促进。第二产业作为工业化、现代化的象征,深刻地影响着我们生活的各个方面,对服务业的发展起着无可替代的重要推动作用,第二产业和服务业两者增加值的相关系数为0.998,高度相关。生产性服务业[1]与第二产业联系尤为紧密,在第二产业的需求激励下,生产性服务业发展速度很快,2004年其增加值为1534.51亿元,占服务业的33.5%;2008年总量增加到3500.52亿元,比重为39.8%(见表5)。

表5 2004-2009年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及其占当年服务业比重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总值(/亿元)

1534.51

1854.16

2311.48

2916.61

3500.52

3852.76

比重(%)

33.5

34.6

36.8

38.3

39.8

38.8

从数量上看,第二产业、服务业的相对差距及绝对差距的演变有所不同。1980年,二、三产业的差距达到最大,前者是后者的2.7倍,相差52.83亿元;之后相对差距不断缩小而绝对差距则不断扩大,1985年、1995年和2008三年第二产业增加值分别是服务业增加值的1.9倍、1.6倍、1.3倍,而绝对差分别为92.54亿元、701.45亿元、2768.11亿元;到2009年相对差距和绝对差距都开始减小,两者绝对差减少为1989.71亿元,前者为后者的1.2倍。可以预期,随着工业化、新型城市化进程的提升,浙江服务业在未来的十年内将超越第二产业,成为浙江经济发展的真正的领头羊。

5.居民消费水平的快速提高是服务业发展的基础。经济的发展源于人们对高质量生活的追求,当人们满足了最基本的衣食住行之后,这种追求就将更多的被体现在服务业的发展上,居民消费水平这个反映人们生活水平的直接指标成为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1978-2009年,浙江居民总消费水平与服务业增加值两组时间序列数据的相关系数为0.99,两者之间有着高度的相关性。

1978年,浙江居民人均总消费水平为193元,2000年、2008年和2009年分别为5099元、14251元和15790元,扣除价格因素,1979-2009年均增长9.5%。其中,上述年份农村居民消费水平分别为164元、3278元、7765元和8324元,城镇居民消费水平分别为410元、8020元、19065元和21251元(见图8)。


[1]生产性服务业为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与地质勘查业。

从上图中,可以看到全省居民总消费水平增长极为快速。同时,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消费水平的差距呈不断扩大的趋势。

总之,随着经济的发展,服务业在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增强国民经济整体素质、降低能源消耗、吸收更多劳动力等方面有更多的优势,因而能在改善经济发展环境、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等方面起到比第二产业更为重大的作用,并最终决定经济的发展轨迹。

三、浙江省服务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1.各市服务业发展不均衡。近两年,除绍兴从第五位上升到第四位而台州从第四位下降到第五位外,各市服务业增加值排位没有大的变化。排名前三位的分别是杭州、宁波和温州,后三位的是舟山、丽水和衢州。2009年,各市人均服务业增加值最高的三个市分别为杭州、宁波和舟山,最低的三个市分别为台州、衢州和丽水(见图9)。

从上图中可以看出,各市服务业发展差距较大。2008年,服务业增加值前三位的杭州、宁波、温州分别是最小的衢州市的11倍、8倍、5.3倍,人均服务业增加值前三位的杭州、宁波、舟山分别是最小的丽水市的3.1倍、2.6倍、2.3倍。2009年,杭州、宁波、温州三市的服务业增加值分别是最小的衢州市的11.2倍、8.1倍、5.3倍,人均服务业增加值前三位的杭州、宁波、舟山分别是最小的丽水市的4.2倍、3.6倍、2.8倍,差距进一步扩大。

各市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也有较大的差距。杭州、温州、舟山三市比重较大,嘉兴、湖州、衢州比重较小。2008年,杭州、温州、舟山市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与比重最低的嘉兴市相比,分别高11.9、9.4、9.4个百分点;2009年,杭州、温州、舟山市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与比重最低的衢州相比,分别高12.8、10.2、8.1个百分点。比较两年的数据可以看出,各市服务业占GDP的比重的差距也有拉大的趋势(见表6)。

表6 2008-2009年浙江省各地市服务业占GDP的比重 %

杭州

温州

舟山

金华

宁波

台州

丽水

绍兴

嘉兴

湖州

衢州

2008年

46.3

43.8

43.8

41.0

40.4

40.4

40.5

35.0

34.4

34.7

34.6

2009年

48.5

45.9

43.8

42.6

42.3

42.2

41.1

36.7

36.4

36.3

35.7

2.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早在上世纪70年代,许多西方经济强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就已超过5000美元,这段时间正是服务业空前高速增长的阶段,服务业占GDP比重不断上升,基本上都占GDP的一半以上。1980年,日本、英国、法国、美国等服务业占GDP比重已经全部超过50%,分别为54.4%、55%、62%、64%;到2008年,西方各国服务业占GDP比重又有一个巨大的提升,德国、法国、英国、日本、美国的比重分别为62.9%、69.2%、70%、71.6%、77.2%。2008年,浙江省人均GDP已超过6000美元,而服务业占GDP比重仅为41%,差距十分明显。

从全国看,浙江服务业发展速度也有所减弱。2008年,浙江省服务业增长11.8%,在全国位居17位,比前三位的吉林、内蒙古、天津分别低4.9、3.7、2.9个百分点,比与我省服务业发展程度较接近的山东、江苏省分别低2.2、0.9个百分点(见图10)。

四、建议

1.加大政府对公共服务业的投入力度,推动和引导服务业发展。市场和政府是配置资源的两个基本手段,在科学区分服务产业和服务事业界限的基础上,要根据不同情况加大投入力度,促进服务业发展。对必须保障的基本公共服务,政府部门要明确责任,加大投入;对能够由企业提供的服务,鼓励尽可能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以企业为主体,以需求为导向,实现产业化、市场化发展。

2.支持信用服务业发展,提升企业信用水平。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必须有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信用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是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一个非常必要的条件,应当鼓励发展独立的资信评估机构,加快信用管理地方立法进程,建立起信用征集、使用、更新和保护等方面的规范运作机制,为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信用保障。

3.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作为服务业中的“生产”企业,有着其它服务业不具有的优势,是服务业发展的最初动力,也是服务业发展的一个重点。重点要大力发展金融服务业、商务服务业、信息服务业和现代物流业等产业。积极探索和扶持制造业主辅业分离,逐步将服务业从其他产业中剥离出来,充分发挥集约化、规模化的作用。

4.推进服务业领域的产业化。长期以来,服务业的许多领域被当作公益型、福利型的事业来办,因此服务业的许多行业缺乏自我发展活力。因此,必须加快适宜产业化经营的社会事业的改革步伐,把发展服务业与政府职能转变及事业单位改制结合起来,合理划分服务业中的竞争性和公益性行业,实行不同的运行模式和经营管理方式。竞争性行业应逐步推向市场,国家要逐步减少并直到取消补贴,公益性为主又兼有经营性的行业,应合理区分营利性业务和非营利性业务,推动营利性业务走产业化道路。合理确定文化、卫生、邮政等行业的经营性范围,适当引进市场机制,积极探索产业化发展道路,积极推进非义务教育、非公共卫生、非基础研究领域的产业化。

5.着力提高居民收入,健全保障体系。在发展服务业过程中,要竭力增加居民收入,特别是农民增收,加快缩小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增强服务业的有效需求。另一方面,不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解除城乡居民的后顾之忧,让人们既会努力赚钱,也能放心去消费,享受生活,扩大生活性服务业规模,提高城乡居民整体服务性消费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