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上半年全省城镇单位累计发放从业人员劳动报酬1476.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81.9亿元;同比增长23.6%,增幅比上年快6.8个百分点;其中发放在岗位职工工资1398.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63.1亿元,同比增长23.2%,增幅比上年快7.5个百分点。上半年从业人员平均劳动报酬为18603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901元,同比增长11.4%,增幅比上年同期快5.2个百分点,比一季度快0.7个百分点;其中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8962元,比上年增加1969元,同比增长11.6%,增幅比上年同期快5.3个百分点,比一季度快0.3个百分点。上半年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快速增长,增速已恢复到金融危机前水平。
从分机构类型看,随着经济的回暖和企业用工需求的增加,二季度企业从业人员平均劳动报酬有了较大增长,达到了15773元,同比增长12.2%,比上年同期快4.9个百分点;其中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5903元,与同比增长12.4%,增幅比上年同期快5.1个百分点。随着工资改革的逐步落实,事业单位平均劳动报酬比上年增加较多,增幅为17.0%,比上年同期快11.2个百分点;其中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同比增长17.1%,增幅比上年同期快11.2个百分点。机关单位平均劳动报酬同比增长8.2%,比上年同期回落0.4个百分点;其中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同比增幅为9.2%,比去年同期快0.1个百分点。
从分行业看,上半年平均劳动报酬增长最快的是教育业,同比增长19.9%,其次为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分别同比增长18.9%、15.6%。制造业同比增幅也较快,达到了15.2%,比去年同期快11个百分点。上半年平均劳动报酬居前三位的行业是金融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分别为43927元、32667元和32281元。平均劳动报酬排在后三位的是住宿和餐饮业、制造业、建筑业,分别为11581元、12851元和13232元。平均劳动报酬最高的行业是最低行业的3.79倍,差距比上年同期进一步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