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尚和谐,企盼稳定,追求政通人和、安居乐业的平安社会,是华夏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率是反映社会和谐程度的重要指标。浙江省自2004年开展“平安浙江”建设,6年来,按照胡锦涛总书记“贵在落实、贵在坚持”的要求,稳步积累,逐年提高,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实现了新的跨越,为浙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
一、“平安浙江”群众安全感调查的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化“平安浙江”建设各项工作,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深入了解人民群众的需求,及时、准确地把握全省平安建设形势,做实做细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公共安全工作,着力构建和谐社会,省统计局按照省委“平安浙江”建设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根据《2009年度浙江省平安市、县(市、区)考核评审条件》(浙平安[2009]4号)文件精神,于2009年11月组织开展了全省2009年建设“平安浙江”群众安全感满意率调查。本次调查,全省11个设区市的90个县(市、区)共抽取了2557个调查小区,覆盖全省587个乡(镇、街道),共计对29439名16岁及以上的人口进行了入户调查。问卷调查结束后,对被调查户进行了电话回访,其中有效样本9275个。
调查问卷分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为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调查对象的职业或身份等描述个人情况的指标;第二部分为群众安全感满意率、“平安浙江”建设知晓率、“平安浙江”建设参与率等描述“平安浙江”建设情况的指标。
调查样本分布广泛,代表性强,调查结果对全省和11个市均具有代表性。从地区结构看,杭州市4606人,宁波市3824人,温州市4650人,嘉兴市2322人,湖州市1474人,绍兴市2679人,金华市2868人,衢州市1420人,舟山市754人,台州市3214人,丽水市1628人;从性别结构看,男性占67.6%,女性占32.4%;从年龄结构看,16-25岁的占5.4%,26-35岁的占13.8%,36-45岁的占27.1%,46-55岁的占24.1%,56-65岁的占17.1%,66岁及以上的占12.5%;从文化结构看,文盲占6.0%,小学占34.0%,初中占40.3%,高中占11.7%,大专占4.7%,大学本科及以上占3.2%;从职业或身份结构看,工人占5.7%,干部占2.1%,职员占4.8%,务农农民占35.1%,务工农民占20.9%,经商农民占3.8%,司售人员占0.5%,在校学生占1.0%,文教科卫体占1.4%,个体工商业者占6.4%,私营业主占2.1%,服务业人员占2.1%,无业(失业)人员占4.0%,离退休占6.2%,其他占3.9%。
二、人民群众对当前社会安全感的总体评价
建设一个祥和、安全、稳定的浙江,是5180万浙江人民的共同心声。一年来,全省上下自觉行动,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创平安、保稳定作为硬任务,“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稳定”,自觉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责任,广大群众热烈响应,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取得了喜人的成绩。群众总体反映当前公共安全较好,对社会治安状况评价较高,群众安全感满意率稳中有升,从2004年的92.33%提高到2009年的96.35%,已连续六年超过九成。
1.“平安浙江”建设已深入人心。“平安”成果人人享,“平安”建设靠大家。“平安浙江”建设六年来,随着各级政府平安建设的力度不断加大,人们参与平安建设的意识普遍增强,追求和谐的理念深入人心,各地“平安社区”、“平安校园”、“平安渔场”、 “平安家庭”等基层平安系列创建活动开展得风风火火,深得群众好评,极大地激发了群众参与平安创建的热情。调查结果显示,有78.05%的被调查者知道所在地正在开展“平安村”、“平安社区”、“平安乡镇(街道)”、“平安县(市区)”等平安创建活动,比2008年度上升0.82个百分点,有39.23%的被调查者或家人具体参与了平安小区、平安村(社区)及其他形式的平安创建活动。
2.社会治安状况呈持续平稳上升态势。随着“平安”建设的深入,总体社会治安状况持续平稳上升。在对“您认为您所在地的社会治安状况如何?”问题的调查中,被调查者选择认为“很好或较好”的占85.3%,比2008年上升9.0个百分点,连续六年稳定上升,其中“很好”的占42.0%,比2008年上升11.7个百分点;选择“一般”的占13.8%,下降8.1个百分点;选择“较差”的占0.7%,下降0.7个百分点;选择“很差”的占0.1%,下降0.2个百分点。另有64.1%的被调查者认为所在地社会治安状况与去年相比,有明显好转或好转。值得一提的是,在公安、政法部门的努力下,治安问题相对比较突出的如“学校周围”、“铁路、车站、码头”、“大企业(工厂、油田、矿山等)周边”、“公共场所(商场、影剧院等)”等地的治安秩序近两年有了明显好转,分别有74.0%、52.2%、50.5%和56.2%的被调查者认为上述场所的治安秩序是“好”的,分别比2008年上升7.8、10.5、10.2和10.8个百分点。被调查人员或其家庭成员近一年来遭受过不法侵害的比例也呈现逐年下降趋势,从2004年的15.0%降到2009年的6.5%,“刑事犯罪”现象明显好转。
3.影响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现象得到抑制。“入室盗窃犯罪现象”等10种常见的违法犯罪现象,与2008年相比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认为“外来人员违法犯罪现象”比较严重或很严重的比重下降5.4个百分点,认为“赌博现象”比较严重或很严重的比重下降4.2个百分点,认为“入室盗窃犯罪现象”比较严重或很严重的比重下降3.9个百分点,认为“拦路抢劫犯罪现象”比较严重或很严重的比重下降3.2个百分点,认为“制黄贩黄、卖淫嫖娼现象”比较严重或很严重的比重下降1.8个百分点,认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象”比较严重或很严重的比重下降1.5个百分点,认为“流氓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现象”比较严重或很严重的比重下降1.2个百分点,认为“制假贩假现象”比较严重或很严重的比重下降1.1个百分点,认为“吸毒贩毒现象”比较严重或很严重的比重下降1.0个百分点,认为“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现象”比较严重或很严重的比重下降0.4个百分点。
4.总体安全感满意率为96.35%。调查结果显示,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被调查者感觉“很安全”、“安全”和“基本安全”的比重分别为33.36%、43.65%和19.34%,三项合计占被调查者总数的96.35%,说明全省有96.35%的群众对当前的社会安全环境是基本满意的。与2008年相比,群众安全感上升0.7个百分点,其中感觉“安全”和“基本安全”的人数分别下降3.12和4.81个百分点,而感觉“很安全”的人数上升8.63个百分点,安全感指数分项结构进一步优化。全省及各市的群众安全感受情况详见表1。
表12009年度“平安浙江”建设群众安全感满意率 | ||||
分地区 | 满意率 | |||
很安全 | 安全 | 基本安全 | ||
全 省 | 96.35% | 33.36% | 43.65% | 19.34% |
杭州市 | 95.86% | 30.51% | 41.84% | 23.50% |
宁波市 | 95.76% | 39.06% | 39.89% | 16.81% |
温州市 | 95.55% | 29.33% | 43.61% | 22.62% |
嘉兴市 | 97.22% | 57.34% | 28.44% | 11.44% |
湖州市 | 97.48% | 23.66% | 53.81% | 20.01% |
绍兴市 | 97.23% | 36.18% | 45.72% | 15.33% |
金华市 | 95.15% | 22.41% | 47.74% | 25.00% |
衢州市 | 97.78% | 22.95% | 55.64% | 19.19% |
舟山市 | 99.13% | 51.82% | 39.47% | 7.84% |
台州市 | 96.54% | 30.94% | 46.57% | 19.04% |
丽水市 | 96.85% | 34.16% | 45.32% | 17.38% |
5.群众对政法机关的工作基本满意。政法机关在调解纠纷、维护基层稳定,打击侵害群众人身和财产犯罪、改善治安环境等方面成效显著。调查结果表明,86.6%的被调查者在碰到矛盾纠纷或突出治安问题时首先会找村、社区综治工作站或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调解、解决,得到及时有效调处或整治的比例达到72.5%。治安安保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强化,86.4%的被调查表示能见到居住地周边有民警、巡防队员或保安巡逻。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抢夺抢劫”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加大了打击力度,74.1%的被调查者认为对“两抢”犯罪活动打击是有力的。同时公安机关积极应对群众报案,有90.5%的群众认为报案后当地公安机关采取了相关措施或行动,比2008年上升7.0个百分点。一系列的努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被调查者所反映的近一年来遭受过不法侵害的比例比2008年下降1.9个百分点。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群众对各政法机关为维护我省当前大好安全形势付出的艰苦努力表示肯定,对各级政法机关2009年的工作基本满意。公安机关(派出所)的群众满意度最高,有94.8%的被调查者对其工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比2008年提高3.5个百分点;其次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满意”或“基本满意”比例为88.8%,提高4.1个百分点;再次是人民法院(法庭)、司法行政机关(司法所、法律服务中心)和人民检察院,“满意”或“基本满意”比例分别为84.9%、83.5%和82.5%,分别提高1.3、3.5和2.7个百分点。
由此可见,在各级政府的重视和努力下,2009年度“平安浙江”建设工作又上了一个台阶,群众安全感满意率连续保持在高位,群众参与平安创建的热情日益高涨,社会治安状况继续改善,社会环境进一步净化,百姓安居乐业,群众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群众最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和反映存在的突出矛盾
“平安”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是一个动态变化的发展过程,不会一蹴而就,更不会一劳永逸。目前,浙江正处于全面提升工业化、信息化、城市化、市场化、国际化水平的重要时期,各种矛盾和利益纷争凸显,相对全国而言,浙江更早地遇到由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和利益结构等调整所带来的一些普遍性矛盾和问题。因此,我们既要肯定“平安浙江”建设取得的成绩,更要重视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一)当前群众最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是“医疗问题”、“社
会风气问题”和“就业失业问题”。2009年,在包括社会风气、就业失业、腐败、教育、工资待遇、社会治安、住房、征地搬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卫生、医疗、物价、贫富差距、其他等15项当前群众最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中,“医疗问题”依然是群众最关注的头等社会问题,占被调查者总数的12.8%;其次是“社会风气问题”,占11.1%;“就业失业问题”居第三位,占10.6%。但与2008年比较,“教育问题”、“住房问题”和“征地搬迁问题”受关注程度有所上升,分别上升0.6、0.8和0.3个百分点,“食品卫生问题”受关注程度下降最快,比2008年下降5.8个百分点。
(二)增强群众安全感面临的主要矛盾和问题。“平安浙江”建设知晓率、参与率偏低。省安全感满意率连续六年保持在9成以上。从分市情况看,群众安全感最高为舟山市,被调查者圈填“很安全”、“安全”和“基本安全”的占被调查者总数的99.13%,金华市最低,为95.15%,最高与最低相差3.97个百分点,差距比上年有所缩小,各市呈均衡发展态势。但知晓率、参与率与安全感满意率相比,明显偏低,尤其是参与率,只及安全感满意率的1/3。“平安浙江”建设是一项浩大的系统工程,需要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积“小安”方能成“大安”,广泛的群众参与是建设和谐稳定社会的基础。让广大民众参与到平安建设当中来,也是“平安浙江”建设原则、宗旨的体现,平安不平安,百姓说了算。因此,需要放手积极发动群众,让每一个群众都参与其中,使群
众真正成为平安建设的主力军。
“交通事故”、“治安违法行为”、“刑事犯罪”、“公共秩序混乱”、“火灾”仍然是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主要因素。调查数据显示,认为“交通事故”是当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最主要问题,占43.9%;其次是“治安违法行为”,占15.6%;“刑事犯罪”、“公共秩序混乱”、“火灾”分别占11.9%、9.3%和8.3%,还有11.0%的人认为是“其他”。“交通事故”一直以来都是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最主要问题,随着私家车的迅猛增长,大量新手上路,酒后驾车、飚车等交通违法行为频发。2009年,浙江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3390起,造成5689人死亡,25487人受伤,占了全国的近1/10,其中发生多起群死群伤事故,以及像杭州5.7交通肇事案这样社会影响深远的恶性事故,严重影响了群众的安全感受。
社会治安环境还有待进一步改善。社会治安状况对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至关重要,在对“您认为今年您所在地的社会治安状况与上年相比怎么样”问题的调查中,选择“有明显好转或有好转”的占64.1%,比2008年下降7.2个百分点,我省社会治安状况与人民群众期待的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着较大的改善空间。当前,增强群众安全感最急需解决的问题中,位居前四位的是“加强外来人口管理”、“加强巡逻”、“加强青少年教育”和“公正执法”工作,分别占被调查者的25.8%、22.7%、13.0%和8.6%(见表2)。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针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加强防、控、疏、导综合治理,切实增强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管理,真正
做到护一方水土,保一方平安。
表2目前增加群众安全感最急需解决的问题 | ||||
年度 急需解决的问题 | 2006年 | 2007年 | 2008年 | 2009年 |
1.增加街面警力 | 4.3% | 4.4% | 5.4% | 7.3% |
2.改进警察装备 | 0.7% | 1.0% | 1.8% | 2.1% |
3.加强巡逻 | 20.6% | 22.2% | 24.2% | 22.7% |
4.迅速破案 | 3.8% | 3.7% | 4.0% | 3.6% |
5.加强外来人口管理 | 28.0% | 27.5% | 25.5% | 25.8% |
6.公正执法 | 12.7% | 11.3% | 9.5% | 8.6% |
7.加强青少年教育 | 15.2% | 14.4% | 13.4% | 13.0% |
8.鼓励见义勇为 | 4.5% | 5.9% | 5.7% | 6.0% |
9.提高警察素质 | 4.7% | 4.1% | 3.6% | 3.2% |
10.改善警民关系 | 2.3% | 2.4% | 2.7% | 2.6% |
11.其他 | 3.3% | 3.1% | 4.3% | 5.2% |
“效率不高”、“执法不公”、“态度生硬”仍是政法队伍工作的三大突出问题。调查表明,“效率不高”、“态度生硬”、“执法不公”仍是2009年政法队伍工作的三大突出问题。22.6%的被调查者认为,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政法队伍存在的最突出问题是“效率不高”,7.0%的被调查者认为是“态度生硬”,4.9%的被调查者认为“执法不公”,三者共占被调查者的34.5%,比上年下降2.4个百分点(见表3)。过去几年,各级政法机关在提高工作效率、秉公执法、改善服务质量、提升自身形象方面作了不懈努力,效果明显,群众对此也给予了充分肯定,但需再接再厉,进一步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与水平。同时需要我们思考的是,对政法队伍“不了解”的被调查者比重在逐年增加,2009年更是达到了46.5%。可见政法机关的政务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与群众的密切联系有待进一步加强。
表3当前政法队伍中存在的最突出问题 | ||||
年度 突出问题 | 2006年 | 2007年 | 2008年 | 2009年 |
1.效率不高 | 23.4% | 23.7% | 24.5% | 22.6% |
2.态度生硬 | 5.8% | 6.4% | 6.1% | 7.0% |
3.执法不公 | 9.0% | 7.6% | 6.3% | 4.9% |
4.以权谋私 | 4.3% | 3.6% | 2.4% | 2.1% |
5.耍特权 | 1.4% | 1.4% | 0.9% | 1.0% |
6.刑讯逼供 | 0.4% | 0.3% | 0.2% | 0.2% |
7.警容风纪不整 | 1.8% | 1.8% | 1.4% | 1.5% |
8.贪赃枉法 | 1.9% | 1.4% | 0.9% | 0.9% |
9.工作推委 | 4.5% | 4.3% | 3.3% | 3.1% |
10.不了解 | 41.9% | 43.3% | 45.5% | 46.5% |
11.其他 | 5.5% | 6.2% | 8.4% | 10.4% |
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仍受到一定程度的威胁。在全部被调查者中,调查结果显示,虽然被调查者受到不法侵害的比例有所下降,但仍有6.5%的被调查者反映近一年来遭受过不法侵害,其中受到一次侵害的占77.7%,受到二次侵害的占15.6%,受到三次及三次以上侵害的占6.7%。在这些侵害事件中,以“入室盗窃”、“自行车被盗窃”和“被扒窃”等偷盗犯罪居多,各占36.7%、30.5%和13.0%,而且这类偷盗犯罪在年底呈高发态势。在被调查受害者中有49.1%的人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其中68.7%的报案已得到公安机关受理登记并立案,10.0%的报案已破案,另有11.8%已调查了解或查处。虽然,群众认为当地公安机关积极处理了90.5%的报案,比上年上升7.0个百分点,但仍有6.3%的报案未得到任何处理。同时值得思考的是,仍有50.9%的受害者未向公安机关报案,这一方面说明群众自身缺乏维权意识,另一方面也说明公安机关在给予受害人报案的便利上和对案件的处理上做得还不够。
四、深化“平安浙江”建设的对策建议
“平安浙江”建设已走过六年历程,目前,浙江已成为全国最具安全感的省份之一,人民群众对社会安全问题普遍感到满意。然而,平安建设无终点,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我们从更高水平上去深化“平安浙江”建设,积极应对各种矛盾和挑战,为“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提供有力保障。当前,要充分认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正确把握平安建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切实担负起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以更宽的视野、更高的要求、更大的力度来推进“平安浙江”建设。
1.突出重点,完善各项机制。建立健全一系列行之有效、符合实际的事前督查机制、事中应急机制和事后问责机制。重点强化平安建设工作的考评、激励、督查等制度,通过设置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切实增强工作实效,务必使各项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确保经济社会繁荣稳定。完善反应灵敏、处置及时的应急机制,特别要针对自然灾害、交通、消防、公共卫生、社会治安、民生诉求等容易引发突发事件的一些重点问题,建立完备的应急处置预案体系。坚决贯彻问责机制,对于责任事故,要清查到底,
责任到人。
2.统筹兼顾,坚持协调推进。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三者互为前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要把现实任务与长远目标相结合,既要立足当前,着力完成阶段性任务,更要着眼长远,紧随发展方向,不断调整;要把因时治标与着力治本相结合,既要坚持有针对性地快速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力争在短时间内取得实效,更要综合考虑,追本溯源,努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把考核达标与提高群众满意度相结合,既要满足考核目的,更要坚持把平安乡镇(街道)和平安村、平安社区、平安企业、平安校园、平安渔场、平安路段等系列创建活动的着力点放在群众身上,宣传发动群众,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3.创新思路,化解社会矛盾。要以“枫桥经验”为抓手,不断开拓、创新工作思路,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以严格公正执法为核心,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开创平安建设新局面。着力推进基层综治组织建设,进一步增强基层政法综治单位的实力、活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政法综治队伍的职能作用。同时,要整合各方力量资源,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推动平安建设工作向基层末端延伸,推动基层平安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正确梳理社会矛盾,有区别、有针对地采取打防结合、专群并举的防控机制,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不断完善经常性的“严打”工作机制,加大对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以黑恶势力为重点的有组织犯罪、以命案为重点的严重暴力犯罪、以抢劫抢夺和入室盗窃为重点的多发性侵财犯罪,切实维护良好的治安秩序。
4.改善民生,注重社会公平。当前社会的许多矛盾都是由民生问题引发的。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紧紧抓住经济结构转型的大好时机,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从根本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把经济发展与改善民生统一起来,切实加大就业扶持力度;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保覆盖面;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提高农村基础教育和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加充分地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加充分地感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成效。